1.一种汽车灯光提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识别用户的触发操作指令,变更指示灯的工作模式,其中,所述指示灯的工作模式包括正常工作模式以及提示工作模式;
在提示工作模式下,响应于用户的控制操作指令,确认所要选择的指示灯,根据所述控制操作指令调整所选择的指示灯的工作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灯光提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操作指令包括调整操作指令以及恢复操作指令,所述根据所述控制操作指令调整所选择的指示灯的工作状态包括:
当所述控制操作指令为调整操作指令时,将所选择的指示灯调整为提示工作状态;
当所述控制操作指令为恢复操作指令时,将所选择的指示灯调整为基础工作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灯光提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提示工作状态中,所述指示灯提示工作的方式包括:
变更指示灯的闪烁频率和/或颜色。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汽车灯光提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根据所述控制操作指令调整所选择的指示灯的工作状态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设定所述指示灯提示工作的方式。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汽车灯光提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指示灯为汽车的前照灯、后照灯,和/或增设于汽车的前照灯、后照灯位置周围任一处的指示灯。
6.一种汽车灯光提示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模式变更模块,用于识别用户的触发操作指令,变更指示灯的工作模式,其中,所述指示灯的工作模式包括正常工作模式以及提示工作模式;
提示工作模块,用于在提示工作模式下,响应于用户的控制操作指令,确认所要选择的指示灯,根据所述控制操作指令调整所选择的指示灯的工作状态。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汽车灯光提示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指令包括调整操作指令以及恢复操作指令,所述提示工作模块具体用于:
当所述控制操作指令为调整操作指令时,将所选择的指示灯调整为提示工作状态;
当所述控制操作指令为恢复操作指令时,将所选择的指示灯调整为基础工作状态。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汽车灯光提示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提示工作状态中,所述指示灯提示工作的方式包括:
变更指示灯的闪烁频率和/或颜色。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汽车灯光提示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工作模块还包括:
设定单元,用于设定所述指示灯提示工作的方式。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汽车灯光提示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指示灯为汽车的前照灯、后照灯,和/或增设于汽车的前照灯、后照灯位置周围的指示灯。
11.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
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其中,
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以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