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
横跨动力传动系统并且设置在座位区域下方的燃料箱和电池;
第一外构架,所述第一外构架具有通过第一横向构件彼此固定的第一对导轨;以及
第二外构架,所述第二外构架具有通过第二横向构件彼此固定的第二对导轨,其中,所述第一外构架和所述第二外构架分别环绕所述燃料箱和所述电池,并且被配置为吸收撞击能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对导轨的第一导轨和所述第二对导轨的第一导轨限定用于导向传动轴的通道,所述传动轴包括所述动力传动系统的一部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限定所述通道的所述第一对导轨的所述第一导轨和所述第二对导轨的所述第一导轨通过跨越所述通道的加强构件彼此固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对导轨的第二导轨和所述第二对导轨的第二导轨相对于所述动力传动系统分别设置在所述第一对导轨的所述第一导轨和所述第二对导轨的所述第一导轨的相对侧面上,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对导轨的所述第二导轨和所述第二对导轨的所述第二导轨相对于所述动力传动系统向外张开,限定用于所述燃料箱和所述电池的接收区域。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对导轨的所述第一导轨和所述第二对导轨的所述第一导轨相对于所述动力传动系统向内张开,进一步限定用于所述燃料箱和所述电池的接收区域。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固定至所述第一对导轨的所述第二导轨和所述第二对导轨的所述第二导轨的加强摇杆构件,其中,所述加强摇杆构件被配置为吸收撞击能量。
7.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
动力传动系统;
客舱地板;
横跨所述动力传动系统并且设置在所述客舱地板下方的燃料箱和电池;以及
框架,所述框架具有:
沿所述动力传动系统的方向延伸的第一对导轨,所述第一对导轨的每一个导轨设置在所述燃料箱的彼此相对的侧面上,
第一横向构件,所述第一横向构件跨越所述第一对导轨以使所述第一对导轨和所述第一横向构件形成第一保持架,所述第一保持架环绕所述燃料箱并且在撞击事件期间吸收能量,
沿所述动力传动系统的所述方向延伸的第二对导轨,所述第二对导轨中的每一个导轨设置在所述电池的彼此相对的侧面上,以及
第二横向构件,所述第二横向构件跨越所述第二对导轨以使所述第二对导轨和所述第二横向构件形成第二保持架,所述第二保持架环绕所述电池并且在撞击事件期间吸收能量。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对导轨的第一导轨和所述第二对导轨的第一导轨限定用于导向传动轴的通道,所述传动轴包括所述动力传动系统的一部分。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进一步包括跨越所述通道的加强构件,并且其中,限定所述通道的所述第一对导轨的所述第一导轨和所述第二对导轨的所述第一导轨通过所述加强构件彼此固定。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对导轨的第二导轨和所述第二对导轨的第二导轨相对于所述动力传动系统分别设置在所述第一对导轨的所述第一导轨和所述第二对导轨的所述第一导轨的相对侧面上,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对导轨的所述第二导轨和所述第二对导轨的所述第二导轨相对于所述动力传动系统向外张开,限定用于所述燃料箱和所述电池的接收区域。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对导轨的所述第一导轨和所述第二对导轨的所述第一导轨相对于所述动力传动系统向内张开,进一步限定用于所述燃料箱和所述电池的接收区域。
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料箱和所述电池设置在所述客舱地板的前排座位部分下方。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进一步包括固定至所述第一对导轨的所述第二导轨和所述第二对导轨的所述第二导轨的加强摇杆构件,其中,所述加强摇杆构件被配置为在撞击事件期间吸收能量。
14.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
限定传动轴导向通道的一对导轨;
设置在所述一对导轨的相对侧面上并且位于客舱地板下方的燃料箱和电池;
邻近所述燃料箱并且与所述一对导轨的第一导轨相对设置的第一侧导轨;
第一横向构件,所述第一横向构件缩短所述一对导轨的所述第一导轨和所述第一侧导轨以形成环绕所述燃料箱的第一保持架,所述第一保持架被配置为在撞击事件期间吸收能量;
邻近所述电池并且与所述一对导轨的第二导轨相对设置的第二侧导轨;
第二横向构件,所述第二横向构件缩短所述一对导轨的所述第二导轨和所述第二侧导轨以形成环绕所述电池的第二保持架,所述第二保持架被配置为在撞击事件期间吸收能量。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跨越所述传动轴导向通道并且将所述一对导轨彼此固定的加强构件。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料箱设置在所述客舱地板的前排座位部分下方。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设置在所述客舱地板的所述前排座位部分下方。
18.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导轨和所述第二侧导轨相对于所述传动轴导向通道向外张开,限定用于接收所述燃料箱和所述电池的区域。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对导轨中的每个导轨相对于所述传动轴导向通道向内张开,进一步限定用于接收所述燃料箱和所述电池的区域。
20.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固定至所述第一侧导轨和所述第二侧导轨的加强摇杆构件,其中,所述加强摇杆构件被配置为在撞击事件期间吸收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