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车门边缘加热功能的汽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62116阅读:1445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车门边缘加热功能的汽车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带车门边缘加热功能的汽车。



背景技术:

在寒冷季节或长期处于严寒气候的地区,当下雨或下雪后,汽车车门经常会被冻住打不开,车门上的钥匙孔经常会被冰封住,插不进去钥匙,导致车门无法打开,人们无法第一时间使用汽车,需要耗费较大的精力才能打开车门,很不方便。

有鉴于上述的缺陷,本设计人,积极加以研究创新,以期创设一种带车门边缘加热功能的汽车,使其更具有产业上的利用价值。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及时解冻车门,使用方便,保证出行顺利的带车门边缘加热功能的汽车。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带车门边缘加热功能的汽车,包括汽车本体、蓄电池、电控系统、加热电阻丝和汽车遥控器,所述蓄电池安装在所述汽车本体中,所述汽车本体上安装有车门,所述加热电阻丝与所述蓄电池电性连接,所述汽车遥控器与所述电控系统无线通信连接,所述电控系统控制所述蓄电池的供电,所述车门内部的四周边缘设有加热装置,所述加热电阻丝安装在所述加热装置中。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加热装置为加热管道,所述加热电阻丝穿设在所述加热管道中,所述加热管道嵌设在所述车门的内部四周边缘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加热装置为暖风槽,还包括风机,所述加热电阻丝安装在所述风机的出风口处,所述风机与所述电控系统通信连接,所述暖风槽与所述风机连通。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暖风槽设置在所述车门的内部,所述暖风槽的进风口处安装有喇叭状套管,所述套管的一端套设在所述风机上,另一端插设在所述暖风槽的进风口中。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车门的底部角落处设有出气口,所述出气口位于所述暖风槽的出风口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汽车遥控器上设有加热按钮。

借由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优点:该带车门边缘加热功能的汽车通过蓄电池给加热电阻丝供电加热,通过车门内部的四周边缘设有加热装置,利用加热电阻丝使加热装置进行加热工作,能够及时解冻车门,使用方便,保证出行顺利。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车门边缘加热功能的汽车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中的原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中的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实施例一:一种带车门边缘加热功能的汽车,包括汽车本体1、蓄电池2、电控系统3、加热电阻丝4和汽车遥控器5,所述蓄电池安装在所述汽车本体中,所述汽车本体上安装有车门6,所述加热电阻丝与所述蓄电池电性连接,所述汽车遥控器与所述电控系统无线通信连接,所述电控系统控制所述蓄电池的供电,所述车门内部的四周边缘设有加热装置7,所述加热电阻丝安装在所述加热装置中。

所述加热装置为加热管道,所述加热电阻丝穿设在所述加热管道中,所述加热管道嵌设在所述车门的内部四周边缘处。

所述汽车遥控器上设有加热按钮8。

通过加热电阻丝加热将热量传递到加热管道上,使车门解冻,由于只需要将冰融化到能打开车门的状态,所以并不需要加热量太大,不会对蓄电池产生大的负担,或者也可以车外遥控启动发动机,由发动机提供能量。

实施例二:一种带车门边缘加热功能的汽车,包括汽车本体1、蓄电池2、电控系统3、加热电阻丝4和汽车遥控器5,所述蓄电池安装在所述汽车本体中,所述汽车本体上安装有车门6,所述加热电阻丝与所述蓄电池电性连接,所述汽车遥控器与所述电控系统无线通信连接,所述电控系统控制所述蓄电池的供电,所述车门内部的四周边缘设有加热装置7,所述加热电阻丝安装在所述加热装置中。

所述加热装置为暖风槽,还包括风机9,所述加热电阻丝安装在所述风机的出风口处,所述风机与所述电控系统通信连接,所述暖风槽与所述风机连通。

所述暖风槽设置在所述车门的内部,所述暖风槽的进风口处安装有喇叭状套管10,所述套管的一端套设在所述风机上,另一端插设在所述暖风槽的进风口中。

所述车门的底部角落处设有出气口,所述出气口位于所述暖风槽的出风口处。

所述汽车遥控器上设有加热按钮8。

通过风机吹出风,风经过加热电阻丝加热升温后进入暖风槽,从而使车门解冻,所以并不需要加热量太大,不会对蓄电池产生大的负担,或者也可以车外遥控启动发动机,由发动机提供能量。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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