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速度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515538阅读:237来源:国知局
机动车速度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机动车安全设备
【背景技术】
[0002]机动车尾灯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员间信息沟通的工具,作用十分重要。通过机动车尾灯,后方的人员、车辆可以了解前方机动车的行驶信息,确保彼此安全出行。而“红、黄、绿灯原则”在交通规则中已经是国际通行的统一原则,本发明也严格按照该原则对
【发明内容】
进行规范。
[0003]技术创新内容与其他方式的区别
[0004]目前各种类型的机动车尾灯都包含制动灯、转向灯、防雾灯、夜行灯、泊车灯以及倒车灯的功能,然而仅仅只通过尾灯的这几个功能并不能让后方的机动车驾驶员全面、快速、准确的获得前方机动车行驶的相关信息。其中机动车速度变化信息作为机动车行驶的重要指标,却没有在这些尾灯中得到体现。
[0005]本发明通过对机动车动力输出以及速度变化信息进行监控,然后将监控到的信息通过速度灯实时反馈出来,可以让后方的机动车驾驶员更加全面、快速、准确的掌握前方机动车的行驶信息,有效提升了机动车行驶的安全性。

【发明内容】

[0006]本发明遵循国际通行的“红、黄、绿灯原则”,通过对机动车动力输出以及速度变化信息进行监控,然后将监控到的信息通过速度灯实时反馈出来。通过速度灯的绿色、黄色、红色变化,告知后方的机动车驾驶员,该机动车的行驶信息。便于后方机动车驾驶员有更加充足的时间根据自己的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由于驾驶员的驾驶习惯、反应速度以及机动车之间的性能差异导致的追尾事故发生,提高机动车以及驾乘人员的安全性。
【具体实施方式】
[0007]1、在机动车上安装信息监控装置,收集动力输出以及速度变化信息;
[0008]2、当机动车速度提升或速度恒定时,增加动力输出或恒定动力输出,速度灯显示为绿色;降低动力输出,速度灯显示黄色。
[0009]3、当机动车速度降低时,增加动力输出或恒定动力输出时,速度灯显示黄色;当降低动力输出时,速度灯显示红色
[0010]4、在不改变现有尾灯的前提条件下,可以加装独立的速度灯。也可以将速度灯集成在尾灯上,形成一体式尾灯进行整体安装;
[0011 ] 5、在机动车打开电门后,速度灯将一直保持工作状态,为机动车提供全程、实时的动力输出信息监控、反馈。
【附图说明】
[0012]说明书附图1为速度灯颜色分配原则。
【主权项】
1.本发明遵循国际通行的“红、黄、绿灯原则”,通过对机动车动力输出以及速度变化信息进行监控,然后将监控到的机动车动力输出以及速度信息通过速度灯“红、黄、绿”的颜色变化,实时的将机动车加速、匀速、减速信息反馈出来,便于后方的机动车驾驶员获取前方机动车行驶状态信息。2.在机动车速度提高或速度恒定的前提下,当机动车增加动力输出或恒定动力输出时,速度灯显示为绿色,告知后方驾驶员,该机动车正在加速或匀速行驶。3.在机动车速度提高或速度恒定的前提下,当机动车减少动力输出时,速度灯显示黄色,警示后方驾驶员,该机动车正依靠惯性行驶,并通过减少动力输出降低速度,有可能会进行制动减速。4.在机动车速度降低的前提下,当机动车增加动力输出或恒定动力输出时,速度灯显示黄色,告知后方驾驶员,该机动车正在降低,需保持车距,避免追尾。5.在机动车速度降低的前提下,当机动车降低动力输出时,速度灯显示红色,警告后方驾驶员,该机动车正在减少动力输出、降低速度,即将进行制动。6.在机动车打开电门后,速度灯将一直保持工作状态,为机动车提供全程、实时的信息监控、反馈。 主要使用效果 据不完全统计,60%以上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是由于追尾造成的,而机动车追尾事故绝大多数都是由于后方驾驶员未能很好的获得前方机动车的行驶信息以及反应时间不足所致。 机动车尾灯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员间信息沟通的工具,作用十分重要。通过机动车尾灯,后方的机动车驾驶员可以了解前方机动车的行驶信息,避免事故的发生。目前各种类型的机动车尾灯都包含制动灯、转向灯、防雾灯、夜行灯、泊车灯以及倒车灯的功能,然而仅仅只通过尾灯的这几个功能并不能让后方的机动车驾驶员全面、快速、准确的获得前方机动车行驶的相关信息。其中机动车动力输出和速度信息作为机动车行驶的重要指标,却没有在这些尾灯中得到体现。 动力输出和速度信息的反馈方式是否直接、速度是否快捷,直接关系到了机动车的安全行驶。在实际的机动车驾驶过程中,降低动力输出也是让机动车减速的一个重要手段。当机动车需要制动时,驾驶员首先是先降低动力输出,然后再进行制动,这个过程存在一定的时差。对于在后方跟随的机动车驾驶员来说,在前面的机动车制动灯未亮的时候,除了凭借经验判断之外,根本没有相关装置反映前面的机动车是在加速还是减速。如果要等看见制动灯再做出相应动作,必然失去不少反应时间、增加了追尾的可能性,这给机动车以及驾乘人员的安全出行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隐患。 本发明遵循国际通行的“红、黄、绿灯原则”,通过对机动车动力输出以及速度变化情况进行监控,然后将监控到的信息通过速度灯准确、快捷的反馈出来,通过速度灯的绿色、黄色、红色变化,告知后方的机动车驾驶员,该机动车的行驶信息。 通过该发明的运用,可以更加及时、全面、准确的反馈机动车行驶状态,便于后方机动车驾驶员有更加充足的时间根据自己的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由于驾驶员的驾驶习惯、反应速度以及机动车之间的性能差异导致的追尾事故发生,提高机动车以及驾乘人员的安全性。
【专利摘要】机动车尾灯属于机动车安全辅助设备。该设备遵循国际通行的“红、黄、绿灯原则”,通过对机动车动力输出以及速度变化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将相关信息通过该设备的绿、黄、红灯变化将该机动车的行驶信息及时反馈出来,提示后方人员采取相应措施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追尾事故发生,提高驾乘人员以及机动车的安全性。
【IPC分类】B60Q1/54
【公开号】CN105270256
【申请号】CN201410294916
【发明人】林亚航
【申请人】林亚航, 林云翔
【公开日】2016年1月27日
【申请日】201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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