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869037阅读:379来源:国知局
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该激光警示系统包括:激光模块,该激光模块用以发射可见光频率的激光;以及电路控制模块,连接该激光模块,该电路控制模块控制该激光模块输出该可见光频率的激光,且该可见光频率的激光照射于距离车辆车体前端的第一距离处的地面上,该第一距离为车辆的安全行驶距离。本实用新型的激光警示系统可以解决现有技术中驾驶员无法准确判断车辆的安全行驶距离位于前方道路的具体位置而导致行车不安全的问题。
【专利说明】
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关于一种车辆的警示系统,尤其涉及一种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
【背景技术】
[0002]随着人们生活的提高,汽车保有量也逐渐增加,随之而来的是行车安全问题。
[0003]据资料显示,受浓雾等恶劣天气影响而造成的交通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1/4多。高速公路的大雾天气是交通事故的一大杀手,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浓雾的主要危害体现在降低了能见度,在雾区时驾驶员无法准确判断车辆的安全行驶距离在前方道路的哪个位置。
【实用新型内容】
[0004]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种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驾驶员无法准确判断车辆的安全行驶距离位于前方道路的具体位置而导致行车不安全的问题。
[0005]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该激光警示系统包括:激光模块,该激光模块用以发射可见光频率的激光;以及电路控制模块,连接该激光模块,该电路控制模块控制该激光模块输出该可见光频率的激光,且该可见光频率的激光照射于距离车辆车体前端的第一距离处的地面上,该第一距离为车辆的安全行驶距离。
[0006]作为可选的技术方案,该电路控制模块包括第一开关模块,该第一开关模块连接该激光模块,用以控制该激光模块的开启与关闭。
[0007]作为可选的技术方案,该第一开关模块为有线开关模块或无线开关模块。
[0008]作为可选的技术方案,还包括第二开关模块,连接车辆控制电路,该车辆控制电路根据该车辆控制电路接收到的第一信号控制该第二开关模块的闭合与断开;其中,该第一开关模块闭合,且该第二开关模块闭合,该电路控制模块控制该激光模块开启。
[0009]作为可选的技术方案,该第一信号为该车辆的雾灯与该车辆控制电路电性接通或断开;或者该第一信号为该车辆启动或该车辆熄火。
[0010]作为可选的技术方案,该激光模块包括至少一个激光灯。
[0011]作为可选的技术方案,该激光模块还包括加热膜,该加热膜贴附于该激光灯的表面。
[0012]作为可选的技术方案,该可见频率的激光为500?700nm波长的红色或绿色。
[0013]作为可选的技术方案,还包括调整模块,用以根据车辆的车型调整该可见光频率的激光照射的第一距离。
[0014]作为可选的技术方案,该车辆为汽车或摩托车。
[0015]作为可选的技术方案,该激光模块安装于车辆的车体前端的车牌处或者安装于该车辆的中网上。
[001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利用激光模块照射可见光频率的激光于距离车辆前端第一距离处的地面上,亦即明确告知驾驶者车辆的安全行驶距离在前方道路的哪个位置,保证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有明确的标识,即使在雾天、雨天和路面滑的情况下,由于保持了足够的距离让司机去制动刹车,从而保证了于前方车辆不容易相撞且减少了交通事故。
[0017]关于本实用新型的优点与精神可以藉由以下的实用新型详述及所附图式得到进一步的了解。
【附图说明】
[0018]图1所示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应用于车辆的示意图;
[0019]图2所示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的方框示意图;
[0020]图3所示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的电路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1]请参见图1和图2,图1所示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应用于车辆的示意图;图2所示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的方框示意图;图3所示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的电路示意图。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车辆5的激光警示系统,车辆5的激光警示系统包括激光模块2以及电路控制模块3,该激光模块2用以发射可见光频率的激光L,电路控制模块3连接该激光模块2 ο上述车辆例如为汽车或摩托车,本实施方式中以汽车为例进行说明。该电路控制模块3控制该激光模块2输出该可见光频率的激光L,且该可见光频率的激光L照射于距离车辆车体前端51的第一距离Dl处的地面M上,该第一距离Dl为车辆5的安全行驶距离。上述可见频率的激光L为500?700nm波长的红色或绿色。而正是由于激光模块2发射出的是可见频率的激光L,所以可见光频率的激光L在底面M处形成的激光图案为可见。
[0022]该电路控制模块3包括第一开关模块31,第一开关模块31连接该激光模块2,该第一开关模块31用于控制该激光模块2的开启与关闭。该第一开关模块31可为有线开关模块,又或者可为蓝牙、RF等无线开关模块,可使司机在驾驶室内对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进行控制。如果第一开关模块为有线开关模块,则在汽车驾驶室内设有相应的控制开关,驾驶者通过开关控制激光器工作;如果第一开关模块采用无线开关模块,则在汽车驾驶室内设有相应的遥控器,驾驶者可通过遥控器控制激光模块2工作。
[0023]此外,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还包括第二开关模块6,第二开关模块6连接车辆控制电路7,该车辆控制电路7根据该车辆控制电路7接收到的第一信号8控制该第二开关模块6的闭合与断开;其中,当该第一开关模块31闭合,且该第二开关模块6闭合时,该电路控制模块3控制该激光模块2开启,此时激光模块2会输出可见光频率的激光L,且该可见光频率的激光L照射于距离车辆5车体前端51的第一距离Dl处的地面M上,该第一距离Dl为车辆5的安全行驶距离,以供驾驶者准确判断距离以安全驾驶车辆。
[0024]其中,上述第一信号8例如为该车辆5的雾灯与该车辆控制电路7电性接通或断开。亦即当车辆5的雾灯开启时,该车辆控制电路7控制该第二开关模块6闭合;当车辆5的雾灯关闭时,则该车辆控制电路7控制该第二开关模块6断开。又或者该第一信号8例如为该车辆启动或该车辆熄火。亦即,当该车辆启动时,该车辆控制电路7控制该第二开关模块6闭合;当车辆熄火时,则该车辆控制电路7控制该第二开关模块6断开。
[0025]本实用新型是以该激光模块2包括一个激光灯为例进行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并不以此为限,该激光模块包括至少一个激光灯。亦即为了达到更好的视觉效果,激光模块的激光灯数量可以为多个。
[0026]此外,激光模块2还包括加热膜,该加热膜贴附于该激光灯的表面,可以通过对加热膜的通断时间控制,使得激光灯能适应周围环境而正常工作。亦即加热膜的设置是为了在需要的时候对激光灯进行加热,以防止在零度以下激光灯不工作,从而有效地保证激光灯可以在-40 °C到60°C的大范围环境温度下工作。
[0027]再者,每辆车的车型都可能不一样,当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安装于车辆5后,需要进行车辆5与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匹配的调整,所以,较佳地,还包括调整模块,用以根据车辆5的车型调整该可见光频率的激光照射的第一距离。
[0028]另外,该电路控制模块3电性连接于该车辆自身供电电路,该车辆自身供电电路为该电路控制模块3供电;或者该电路控制模块3具有内置电池,该内置电池为该电路控制模块供电。
[0029]而,该激光模块2例如可安装于车辆5的车体前端51的车牌处;又或者亦可以安装于该车辆5的中网上。
[0030]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利用激光模块照射可见光频率的激光于距离车辆前端的第一距离处的地面上,亦即明确告知驾驶者车辆的安全行驶距离在前方道路的哪个位置,保证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有明确的标识,即使在雾天、雨天和路面滑的情况下,由于保持了足够的距离让司机去制动刹车,从而保证了于前方车辆不容易相撞且减少了交通事故。
[0031]藉由以上较佳具体实施例的详述,是希望能更加清楚描述本实用新型的特征与精神,而并非以上述所揭露的较佳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加以限制。相反地,其目的是希望能涵盖各种改变及具相等性的安排于本实用新型所欲申请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因此,本实用新型所申请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应该根据上述的说明作最宽广的解释,以致使其涵盖所有可能的改变以及具相等性的安排。
【主权项】
1.一种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激光警示系统包括: 激光模块,该激光模块用以发射可见光频率的激光;以及 电路控制模块,连接该激光模块,该电路控制模块控制该激光模块输出该可见光频率的激光,且该可见光频率的激光照射于距离车辆车体前端的第一距离处的地面上,该第一距离为车辆的安全行驶距离。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电路控制模块包括第一开关模块,该第一开关模块连接该激光模块,用以控制该激光模块的开启与关闭。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开关模块为有线开关模块或无线开关模块。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开关模块,连接车辆控制电路,该车辆控制电路根据该车辆控制电路接收到的第一信号控制该第二开关模块的闭合与断开;其中,该第一开关模块闭合,且该第二开关模块闭合,该电路控制模块控制该激光模块开启。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第一信号为该车辆的雾灯与该车辆控制电路电性接通或断开;或者该第一信号为该车辆启动或该车辆熄火。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激光模块包括至少一个激光灯。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激光模块还包括加热膜,该加热膜贴附于该激光灯的表面。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可见频率的激光为500?700nm波长的红色或绿色。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调整模块,用以根据车辆的车型调整该可见光频率的激光照射的第一距离。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的激光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激光模块安装于车辆的车体前端的车牌处或者安装于该车辆的中网上。
【文档编号】B60Q1/00GK205554025SQ201620381156
【公开日】2016年9月7日
【申请日】2016年4月28日
【发明人】黄敏
【申请人】莆田市涵江区轮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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