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发动机下防护隔音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104233阅读:78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汽车发动机下防护隔音罩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部件,具体涉及一种汽车发动机下防护隔音罩。
背景技术
汽车的发动机通常位于汽车前车架上,汽车行驶过程中,如果发动机暴露在外,虽然使发动机的散热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但是在行驶过程中,路上的泥沙、石块等杂物会进入车架内,对发动机的工作造成不利影响,例如,杂物进入皮带影响发动机工作,或杂物进入发动机使发动机寿命降低。而目前的发动机下护板为了方便散热,通常不会全封闭,这样还是会造成异物的进入。另一方面,发动机的工作声音会随着未封闭的护板传出外界,造成噪声污染。一个名为“发动机护板”、公告号为CN 201089433Y的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发 动机护板,该装置包括一个主体以及设于主体上的通风结构,通风结构为网状通风口,通过在主体上设置通风口,解决汽车发动机的散热问题,但是这种设置不能降低发动机的噪音。

实用新型内容为了克服目前现有产品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保护发动机不受外界损害且能对发动机噪声进行控制的发动机下防护隔音罩。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方案实行一种汽车发动机下防护隔音罩,包括位于发动机下方的弧形主体,主体从上到下包括消音层、隔音层和防护层三层,消音层和防护层之间形成空腔,隔音层位于空腔内,消音层与防护层固定连接。弧形主体可以减小阻力,降低对车身因阻力对车速的影响。主体上的三层结构不仅可以阻挡外接异物对发动机的损害,且降低了发动机噪音的污染。消音层对发动机的声音强度进行了降低,隔音层将声音进行隔阻,防护层对外界的异物进行阻拦,保护了发动机免受损害。作为优选方案,所述的消音层为栅格结构,消音层的上表面设有片状凸起。栅格可以增加声音的反射次数,降低声音的强度。片状凸起不仅可以降低声音的强度,并且可以对进风口的空气进行阻流,使空气与发动机接触更加紧密,充分降低发动机的温度。作为优选方案,隔音层采用隔音棉。隔音棉可以有效的阻隔声音。作为优选方案,主体形状与发动机相配且完全覆盖发动机下部。覆盖发动机下部可以有效保护整个发动机的安全。作为优选方案,主体下表面设有加强筋。加强筋可以增加主体的强度。作为优选方案,消音层与防护层的周边通过卡扣连接。消音层与防护层卡口连接可以便于隔音层的安装。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汽车发动机下防护隔音罩的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不但可以保护发动机免受外界异物的伤害,从而保证发动机的正常工作,并且具有隔音、消音作用,能够有效地降低发动机对外界造成的噪声污染。
图I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结构示意图。图中1主体,2消音层,3隔音层,4防护层,5片状凸起。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以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一种汽车发动机下防护隔音罩,如图I所示,包括位于发动机下方的弧形的主体1,主体I与发动机形状大小相配且完全覆盖发动机下部,主体I从上到下包括消音层2、隔音层3和防护层4三层,消音层2和防护层4之间形成空腔,隔音层3位于空腔内,消音层2与防护层4的周边通过卡扣固定连接。消音层2为栅格结构,消音层2的上表面设有片状 凸起5。隔音层3内填充有隔音棉。为了加强主体I的强度,在主体的防护层4下表面设有加强筋。
权利要求1.一种汽车发动机下防护隔音罩,其特征在于,包括位于发动机下方的弧形的主体(1),主体(I)从上到下包括消音层(2)、隔音层(3)和防护层(4)三层,消音层(2)和防护层(4)之间形成空腔,隔音层(3)位于空腔内,消音层(2)与防护层(4)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汽车发动机下防护隔音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消音层(2)为栅格结构,消音层(2)的上表面设有片状凸起(5)。
3.根据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汽车发动机下防护隔音罩,其特征在于,主体(I)形状与发动机相配且完全覆盖发动机下部。
4.根据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汽车发动机下防护隔音罩,其特征在于,隔音层(3)采用隔首棉。
5.根据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汽车发动机下防护隔音罩,其特征在于,主体(I)下表面设有加强筋。
6.根据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汽车发动机下防护隔音罩,其特征在于,消音层(2)与防护层(4)的周边通过卡扣连接。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部件,具体涉及一种汽车发动机下防护隔音罩,旨在提供一种能够保护发动机不受外界损害且能对发动机噪声进行控制的发动机下防护隔音罩。具体包括位于发动机下方的弧形的主体,主体从上到下包括消音层、隔音层和防护层三层,消音层与防护层固定连接。本实用新型的汽车发动机下防护隔音罩,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不但可以保护发动机免受外界异物的伤害以保证发动机的正常工作,并且具有隔音、消音作用,能够有效地降低发动机对外界造成的噪声污染。
文档编号B62D25/12GK202686210SQ20122025236
公开日2013年1月23日 申请日期2012年5月31日 优先权日2012年5月31日
发明者佘国荣, 戴开红, 毕连生, 韦兴民, 吴成明, 赵福全 申请人: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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