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71822阅读:382来源:国知局
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包括底架、脚轮、悬挂梁及其支架、牵引装置;所述底架的下方设有脚轮,所述底架的上方设置有与所述底架平行的悬挂梁,所述悬挂梁支架连接所述悬挂梁与所述底架,所述底架的一端设置有第一牵引,所述底架的另一端设置有第二牵引。通过在底板上方设置有悬挂梁,在所述悬挂梁上设置可以与影视多头灯具的支架顶部配置的中间轴相连接的连接部,实现独立放置每一个影视多头灯具而互不碰撞磨损;通过设置第一牵引与第二牵引,可以将多个推车方便地连接在一起,进而提高搬运效率,该结构简单、稳定不易散落。
【专利说明】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推车,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搬运或存放影视多头灯具的推车。

【背景技术】
[0002]在实际的摄影和摄像过程中,拍摄的位置经常根据场景的需求不断变化;而且摄影和摄像用灯具在不同场合有不同的需要,对光强度的要求也不一样,有时候需要多个灯具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照明组,以达到更高的光强度,这就要求拍摄过程随时携带相应的灯具,以便及时组合或拆卸。同时,在不工作时,一些灯具需要进行存储管理,随意堆放容易造成灯具的损坏且造成空间利用率低。
[0003]现有文献“⑶201729173[”涉及一种车间用手推车,包括主底板、脚轮、手杆和手把,手杆顶端设有手把,主底板设有脚轮,所述主底板的侧面设有侧底板,所述侧底板与主底板可拆卸连接。当不需要搬运较多货物或体积较大货物时,将侧底板拆下,可减轻本发明自身的重量和占用的空间;当需要搬运较多货物或体积较大货物时,可将侧底板安装于主底板的侧面,可增大搬运面积,减少搬运次数,提高工作效率;但是所述主底板和侧底板的上方并没有任何可以固定货物的设置,货物容易散落,且不适宜用于体积较大的多个货物的搬运。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既可整齐地固定每个单独灯具又可连接在一起同时推动的影视用多头灯具推车。
[0005]为达此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0006]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包括底架、脚轮、悬挂梁及其支架、牵引装置;所述底架的下方设有脚轮,所述底架的上方设置有与所述底架平行的悬挂梁,所述悬挂梁支架连接所述悬挂梁与所述底架,所述底架的一端设置有第一牵引,所述底架的另一端设置有第二牵引。
[0007]进一步地,所述底架包括前、后、左、右四个支板,所述前、后、左、右四个支板首尾相接,形成四边形框架。
[0008]更进一步地,所述前、后两支板沿长度方向在同一高度处间隔设置有多个孔;所述左、右两支板上分别设置有多个用于定位的隔板。
[0009]更进一步地,所述左、右两支板沿长度方向上方分别设置有用于限制影视多头灯具左右侧的限位杆。
[0010]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牵引的一端设置有与前支板相适应的挂钩;所述第二牵引设置有与后支板上的孔相适应的卡柱。
[0011]更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牵引与所述第二牵引上分别设置有相对应的孔,任一第一牵弓I都可以与任意其他第二牵弓I通过销轴连接。
[0012]进一步地,所述底架的下方设置有脚轮,前端的脚轮为万向轮,后端的脚轮为定向轮。
[0013]进一步地,所述悬挂梁包括外圈、内部横杆以及支撑部与连接部,所述外圈与所述悬挂梁支架连接,所述连接部通过所述支撑部沿着外圈长度方向间隔地设置在所述外圈内部,所述连接部对应所述左右支板上的隔板之间位置设置。
[0014]更进一步地,所述连接部上设置有孔,所述影视多头灯具支架顶部配置一带有螺纹孔的轴,所述连接部上的孔与所述轴上的螺纹孔通过螺钉将所述连接部与影视多头灯具连接在一起。
[0015]更进一步地,所述连接部上与影视多头灯具上的螺纹孔相对应的孔为向下、向右、向左或向上设置。
[0016]更进一步地,所述悬挂梁支架为至少两根垂直于底板设置的杆,且连接在所述底架与所述悬挂梁之间。
[0017]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通过在底板上方设置有悬挂梁,在所述悬挂梁上设置可以与影视多头灯具的支架顶部配置的中间轴相连接的连接部,实现独立放置每一个影视多头灯具而互不碰撞磨损;通过设置第一牵弓丨与第二牵引,可以将多个推车方便地连接在一起,进而提高搬运效率,该结构简单、稳定不易散落。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8]图1是本发明影视多头组合灯具推车的整体构造示意图;
[0019]图2是本发明影视多头组合灯具推车悬挂梁俯视结构示意图;
[0020]图3是本发明影视多头组合灯具推车悬挂梁八-八剖视图;
[0021]图4是本发明影视多头组合灯具推车悬挂梁8-8方向安装示意图;
[0022]图5是本发明影视多头组合灯具推车第二牵引示意图;
[0023]图6是本发明影视多头组合灯具推车第一牵引示意图;
[0024]图7是本发明影视多头组合灯具推车第一牵引与第二牵引连接示意图;
[0025]图中:1、底架;2、脚轮;3、悬挂梁;4、悬挂梁支架;5、牵引装置;6、影视多头灯具;
7、销轴;11、前支板;12、后支板;13、左支板;14、右支板;111、前支板孔;121、后支板孔;131、左限位杆;132、左隔板;141、右限位杆;142、右隔板;21、前脚轮;22、后脚轮;31、夕卜圈;32、横杆;33、支撑部;34、连接部;35、紧固螺钉;331、支撑部孔;341、侧孔;342、上孔;51、第一牵引;52、第二牵引;511、第一销孔;512、挂钩;521、第二销孔;522、卡柱;61、灯具支架;62、中间轴;621、螺纹孔。

【具体实施方式】
[0026]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发明。
[0027]如图1所示,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包括底架1、脚轮2、悬挂梁3及其支架4、牵引装置5 ;所述底架1的下方设有脚轮2,所述底架1的上方设置有与所述底架1平行的悬挂梁3,所述悬挂梁支架4连接所述悬挂梁3与所述底架1,所述底架1的一端设置有第一牵引51,所述底架的另一端设置有第二牵引52。
[0028]底架包括前11、后12、左13、右14四个支板,该前11、后12、左13、右14四个支板首尾相接,形成四边形框架。前11、后12两支板沿长度方向在同一高度处间隔设置有多个孔111、121 ;所述左13、右14两支板上分别设置有多个用于定位的隔板132、142。优选地,本实施例中,通过隔板132或142分别左13、右14两支板上形成6个空格,用以放置影视多头灯具6。左13、右14两支板沿长度方向上方分别设置有用于限制影视多头灯具6的左右侧的限位杆131、141。
[0029]脚轮2包括两个设置在前支板11端的前脚轮21和两个设置在后支板12端的后脚轮22,前脚轮21为万向轮,后脚轮22为定向轮。
[0030]如图2所示,悬挂梁3包括外圈31、内部横杆32、支撑部33及连接部34。外圈31与至少两根悬挂梁支架4的一端连接,悬挂梁支架4的另一端与底座1的任意支板连接。
[0031]如图3、图4所示,连接部34通过支撑部33沿着外圈31长度方向间隔地设置在外圈31内部,连接部34对应左13、右14支板上的隔板132或142之间位置设置。支撑部33 一端与外圈31固定连接,另一端通过孔331与连接部34的侧孔341螺栓连接;横杆32穿过支撑部33并固定在外圈31上,起到支撑作用。优选地,本实施例中,支撑部33为矩形形状,其两侧均设有与连接部34的侧孔341相适应的孔331,在悬挂梁3内部设置的连接部34的数量与左13、右14两支板上形成的空格数量相适应。
[0032]如图4所示,连接部34的为“II”形或四边形,左右两侧开有孔331,并与支撑部33相连接,顶部开有孔342 ;与此对应的,所示影视多头灯具6的支架61顶部配置有一带有螺纹孔621的轴62,利用紧固螺钉35穿过连接部34的孔342连接到轴62的螺纹孔621,以此来实现利用悬挂梁3对影视多头灯具6的固定放置在左13、右14支板上,并通过隔板132或142定位,在搬运过程中不会造成碰撞与磨损,且可以同时搬运多个灯具。连接部34上与影视多头灯具6上的螺纹孔621相对应的孔342为向下、向右、向左或向上设置。优选地,在本实施例中,孔342向下设置;当该孔向左或向右设置时,中间轴62上的螺纹孔需对应孔342的方向开设在径向方向。
[0033]如图5、图6所示,牵引装置5包括第一牵引51与第二牵引52,第一牵引51通过一端的挂钩512连接在前支板11上,第二牵引52通过其上设置的卡柱522与后支板12上的孔121相配合固定。优选地,由于前支板11与后支板12上分别设置有可以与第二牵引52的卡柱522对应的孔111与121,本实施例中所述推车可以不分前后,随意调换头尾,不影响牵引装置5的连接。
[0034]如图7所示,第一牵引51的另一端设置有与第二牵引52的孔521相对应的孔511,通过销轴7穿过孔521与孔511即可固定连接两个牵引装置,从而将两个推车连接在一起。
[0035]在实际的搬运过程中,每一个推车所能搬运的灯具数量有限,如需要更多数量的搬运时,可以通过图7所示的方式将两个推车连接起来,依次连接多个推车一起搬运,省时省力。
[0036]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架(I)、脚轮(2)、悬挂梁(3)及其支架(4)、牵引装置(5);所述底架(I)的下方设有脚轮(2),所述底架(I)的上方设置有与所述底架(I)平行的悬挂梁(3 ),所述悬挂梁支架(4 )连接所述悬挂梁(3 )与所述底架(I),所述底架(I)的一端设置有第一牵引(51),所述底架(I)的另一端设置有第二牵引(5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I)包括前(11)、后(12)、左(13)、右(14)四个支板,所述前(11)、后(12)、左(13)、右(14)四个支板首尾相接,形成四边形框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11)、后(12)两支板沿长度方向在同一高度处间隔设置有多个孔(111、121);所述左(13)、右(14)两支板上分别设置有多个用于定位的隔板(132、142)。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左(13)、右(14)两支板沿长度方向上方分别设置有用于限制影视多头灯具左右侧的限位杆(131、14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牵引(51)的一端设置有与前支板(11)相适应的挂钩(512);所述第二牵引(52)设置有与后支板(12)上的孔相适应的卡柱(522)。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I)的下方设置有脚轮(2),前端的脚轮(21)为万向轮,后端的脚轮(22)为定向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悬挂梁(3)包括外圈(31)、内部横杆(32)以及支撑部(33)与连接部(34),所述外圈(31)与所述悬挂梁支架(4)连接,所述连接部(34 )通过所述支撑部(33 )沿着外圈(31)长度方向间隔地设置在所述外圈(31)内部,所述连接部(34)对应所述左(13)、右(14)支板上的隔板(132、142)之间位置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34)上设置有孔(342),所述影视多头灯具(6)支架(61)顶部配置一带有螺纹孔(621)的轴(62),所述连接部(34)上部的孔(342)与所述轴(62)上的螺纹孔(621)通过螺钉(35)将所述连接部(34)与影视多头灯具(6)连接在一起。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34)上与影视多头灯具(6)上的螺纹孔(621)相对应的孔(342)为向下、向右、向左或向上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影视多头灯具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悬挂梁支架(4)为至少两根垂直于底板设置的杆,且连接在所述底架(I)与所述悬挂梁(3)之间。
【文档编号】B62B3/10GK104369755SQ201310354065
【公开日】2015年2月25日 申请日期:2013年8月14日 优先权日:2013年8月14日
【发明者】杨红 申请人: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北京器材租赁分公司, 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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