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00306阅读:429来源:国知局
儿童推车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儿童推车。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儿童推车通常包括具有展开状态与折叠状态的推车车架、设于推车车架底部的轮组件、用于将推车车架锁定在展开状态下的锁定机构。目前儿童推车的推车车架的种类繁多,推车车架的杆件数目各不相同,各杆件之间的连接关系、连接位置不同,从而折叠原理与折叠方式也各不相同。如何在保证对儿童稳定承载推行的基础上简化推车车架的结构及简化推车车架的收折方式,始终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追求目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洁且折叠操作方便的儿童推车。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儿童推车,包括具有展开状态与折叠状态的推车车架、设于所述推车车架底部的轮组件、用于将所述推车车架锁定在展开状态下的锁定机构,所述推车车架包括:

前支架,所述前支架自前向后逐渐上倾延伸,所述前支架上设有沿其长度延伸方向滑动的第一滑动件;

后支架,所述后支架自后向前逐渐上倾延伸,所述后支架与所述前支架相交叉设置,且所述后支架与所述第一滑动件相枢轴连接;

座位架,所述座位架沿前后方向延伸,所述座位架的前部枢轴连接在所述后支架上;

推杆,所述推杆的下部、所述座位架的后部及所述前支架的上部这三个部件,其中两个部件相枢轴连接且第三个部件枢轴连接在前述两个部件中的一个部件上,或者所述的三个部件相互枢轴连接在一起;

侧扶手,所述侧扶手沿前后方向延伸且位于所述座位架的上方,所述侧扶手的前部与所述后支架的上部相枢轴连接,所述侧扶手的后部枢轴连接有第二滑动件,所述第二滑动件沿所述推杆的长度延伸方向滑动地设于所述推杆上;

撑杆,所述撑杆沿上下方向延伸,所述撑杆的上部枢轴连接在所述推杆上且所述撑杆的下部枢轴连接在所述后支架上,

所述车架折叠时,所述推杆向后翻转而带动所述前支架、后支架、座位架、侧扶手及撑杆相对转动而相互收拢在一起。

优选地,所述推杆的下部、所述前支架的上部及所述座位架的后部通过第一轴相互枢轴连接在一起。

优选地,所述座位架的前部通过第二轴枢轴连接在所述后支架上,所述第二轴在所述后支架上位于所述第一滑动件的上方。

优选地,所述撑杆的上部通过第三轴枢轴连接在所述推杆上,所述撑杆的下部通过第四轴枢轴连接在所述后支架上,所述第三轴在所述推杆上位于所述第二滑动件的下方,所述第四轴在所述后支架上位于所述第一滑动件的下方。

优选地,当所述推车车架处于展开状态时,所述前支架与所述推杆沿同一长度方向延伸。

进一步地,所述前支架包括分别位于左右两侧的前支杆,所述后支架包括分别位于左右两侧的后支杆,所述推车车架左右两侧的每一侧上,所述前支杆上均设有所述的第一滑动件,所述前支杆与所述后支杆相互交叉且所述后支杆与所述第一滑动件相枢轴连接。

更进一步地,所述推杆呈开口朝下的U型杆,其具有分别位于左右两侧且沿上下方向延伸的推杆侧杆,每侧的所述推杆侧杆上均设有所述的第二滑动件;所述座位架包括分别位于左右两侧的两根座杆,所述推车车架左右两侧的每一侧上,所述座杆的后部、前支杆的上部及所述推杆侧杆的下部相对转动地连接在一起。

作为一种具体的实施方式,所述推车车架左右两侧的每一侧上,所述推杆侧杆与所述后支杆之间均设有一组所述的撑杆。

进一步地,所述后支架还包括固定地连接在两侧所述前支杆上部之间的前扶手杆,所述侧扶手的前部枢轴连接在所述前扶手杆上。

进一步地,所述前支架还包括前底架,两侧的所述前支杆的下部分别固定连接在所述前底架上,所述轮组件包括分设于所述前底架左右两侧底部的两组前轮组件、分设于两侧所述后支杆底部的两组后轮组件,当所述推车车架处于折叠状态时,所述推杆的上部与两组所述前轮组件、后轮组件共同支撑于地面而使得所述推车车架自立于地面。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的运用,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本实用新型的儿童推车,其推车车架仅包括前支架、后支架、座位架、推杆、侧扶手及撑杆,推车车架在展开状态时结构简洁且具有良好的刚性,可提供儿童以稳定的坐立支撑;当需要将儿童推车折叠起来时,仅需在锁定机构解锁后将推杆向后翻转便可使得推车车架上的各杆件相对转动而逐渐收拢在一起。折叠后的推车车架结构紧凑平整且可自立于地面,为用户的日常使用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儿童推车展开状态下的立体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儿童推车展开状态下的侧视图;

附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儿童推车半折叠状态下的立体图;

附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儿童推车半折叠状态下的侧视图;

附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儿童推车折叠状态下的立体图;

附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儿童推车折叠状态下的侧视图;

其中:1、前支架;11、前支杆;12、前底架;2、后支架;21、后支杆;22、后横杆;23、前扶手杆;3、座位架;31、座杆;32、座杆横杆;4、推杆;41、推杆侧杆;5、侧扶手;6、撑杆;7、第一滑动件;8、第二滑动件;10、前轮组件;20、后轮组件;101、第一轴;102、第二轴;103、第三轴;104、第四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阐述。

参见图1至图6所示的儿童推车,其包括具有展开状态与折叠状态的推车车架、设于推车车架底部的轮组件,以及用于将推车车架锁定在展开状态下的锁定机构。其中,轮组件包括分设于推车车架底前部左右两侧的两组前轮组件10和分设于推车车架底后部左右两侧的两组后轮组件20。

该推车车架包括自前向后逐渐上倾延伸的前支架1、自后向前逐渐上倾延伸的后支架2、沿前后方向延伸的座位架3、沿上下方向倾斜延伸的推杆4、沿前后方向延伸且位于座位架3上方的侧扶手5,以及设置于推杆4与后支架2之间的撑杆6,其中,前支架1与后支架2相互交叉设置,且后支架2上枢轴连接有第一滑动件7,该第一滑动件7沿前支架1的长度延伸方向滑动地设置在前支架1上。

座位架3的前部枢轴连接在后支架2上,且座位架3的后部、推杆4的下部及前支架1的上部这三个部件之间相对转动地连接,即上述的三个部件中其中两个部件相枢轴连接且第三个部件枢轴连接在前述两个部件中的一个部件上,或者上述的三个部件相互枢轴连接在一起。本实施例中采用的为:将座位架3的后部、推杆4的下部及前支架1的上部这三个部件通过同一转轴相互枢轴连接在一起。

侧扶手5的前部与后支架2的上部相枢轴连接,其后部枢轴连接有第二滑动件8,该第二滑动件8沿推杆4的长度延伸方向滑动地设于推杆4上。撑杆6沿上下方向延伸,撑杆6的上部枢轴连接在推杆4上,撑杆6的下部则枢轴连接在后支架2上。

在本实施例中,该推车车架上的各杆件/部件具体设置如下:

参见图1至图6所示,前支架1包括分别位于左右两侧的前支杆11、固定在两侧前支杆11下部的前底架12,两组前轮组件10分别设置在前底架12的底部左右两侧。第一滑动件7采用的为滑动地套设在前支杆11上的第一滑套7;后支架2包括分别设于左右两侧的后支杆21、固定连接在两侧后支杆21下部之间的后横杆22,两组后轮组件20分别设于两侧后支杆21的底部。

座位架3包括分别位于左右两侧且均沿前后方向延伸的座杆31、固接于两侧座杆31之前的座杆横杆32;推杆4呈开口朝下的U字型,其具有分别位于左右两侧且沿上下方向延伸的推杆侧杆41,每侧的推杆侧杆41上均滑动地设有第二滑动件8,此处第二滑动件8采用的也为滑动地套设在推杆侧杆41上的第二滑套8;侧扶手5有分设于左右两侧的两根,其后部枢轴连接上述的第二滑套8。撑杆6也有分设于左右两侧的两根,分别设于后支杆21与推杆侧杆41之间。

参见各附图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推车车架左右侧的每一侧上,前支杆11与后支杆21相互交叉且在交叉处通过第一滑套7相连接;座杆31的后部、推杆侧杆41的下部及前支杆11的上部通过第一轴101枢轴连接在一起,座杆31的前部通过第二轴102枢轴连接在后支杆21上,该第二轴102在后支杆21上位于第一滑套7的上方;撑杆6的上部通过第三轴103枢轴连接在推杆侧杆41上,撑杆6的下部通过第四轴104枢轴连接在后支杆21上,第四轴104在后支杆21上位于第一滑套7的下方,第三轴103在推杆侧杆41上位于第一轴101与第二滑套8之间。

参见图1至图6所示,后支架2还包括固定地连接在两侧前支杆11上部之间的前扶手杆23,该前扶手杆23可设置成开口朝后的U字型,以形成对儿童坐立时前方的防护。侧扶手5的前部枢轴连接在前扶手杆23上而实现与后支架2的枢轴连接。

这样,当推车车架锁定于展开状态时,如图1、图2所示,前支架1与后支架2沿前后方向交叉展开而稳定地支撑于地面,撑杆6撑立在推杆4与后支架2之间,推车车架左右两侧的每一侧上,推杆侧杆41与前支杆11大致沿同一长度方向延伸,座位架3、侧扶手5、后支架2及推杆4之间形成供儿童坐立时的容纳空间。展开后的儿童推车整体结构简洁,且具有良好的刚性,可提供儿童以稳定的坐立支撑。

当需要将推车车架折叠起来时,参见图3、图4所示,在将锁定机构解锁后将推杆4向后翻转,推杆4的下部向上抬起,便会带动前支杆11的上部及座杆31的后部同时向上运动而使得前支架1与座位架3分别相对后支架2翻转收拢,同时推杆4还带动侧扶手5的后部下行而使得侧扶手5向后翻转而逐渐与推杆4相收拢。最后,前支架1、后支架2、座位架3、推杆4、侧扶手5及撑杆6相互收拢在一起,完成推车车架的折叠,推杆4的下部与两组前轮组件10及后轮组件20共同支撑于地面而使得折叠后的推车车架自立于地面。折叠后的推车车架结构紧凑平整,占用空间也较小,为用户的日常收纳与携带提供了便利。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