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自行车挂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114179阅读:26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多用自行车挂座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涉及自行车的一种挂座装置。
在自行车一侧通过车后轴连接一跨斗装置,携带小孩较为方便,但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在于①一般这种跨斗装置与自行车形成固定连接,致使占地面积大,不携带小孩时,不易拆卸,使用很不方便;②某些跨斗装置虽可与自行车拆离分开,但跨斗不能折叠,仍不便存放,且功能单一,仅能与自行车配合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避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既可与自行车配合使用、又可单独作为手推车的多用自行车挂座装置。
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实现本技术方案的目的。它由可拆卸的三轮脚折叠椅和连接板所组成,连接板以铰链连接在折叠椅的侧面。单独使用它是三轮手推车;卸掉两个轮脚,并以连接板与自行车后轴连接上,则成自行车挂座。
以下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内容作进一步详述。


图1、多用自行车挂座结构示意图。
图2、呈手推车状结构示意图图中(1)座板;(2)靠背;(3)左扶手;(4)右扶手;(5)脚踏板;(6)固定脚轮;(7)、(8)备用脚轮;(9)推把;(10)管件;(11)杆件;(12)连接板。
可拆卸的三轮脚折叠椅的结构型式可多种多样,附图中所示的折叠椅由座板(1)、靠背(2)、左右扶手(3)(4)、脚踏板(5)、三个轮脚(6)、(7)(8)及推把(9)等主要部件组成。座板(1)是整个三轮脚折叠椅的结构基础构件。它的后边角处固定有一管件(10),也可在座板的四角各固定一管件。管件主要用于安装推把、遮阳蓬罩架之类构件。当需将自行车挂座用作手推椅车时,应将推把(9)的端部插装于后边角处的管件中。靠背(2)、左右扶手(3)(4)分别以回转副连接在座板的后边及左右两侧,脚踏板(5)通过杆件(11)以回转副连接在座板(1)的前边下方;轮脚呈三角状分布安装在座板下部,连接板(12)以铰链连接在折叠椅座板的右侧。构成6、7、8、9件可以拆卸、其它构件可以折叠的多用自行车挂座装置。靠背、左右扶手、座板骨架、及脚踏板均可采用金属杆或型材焊接成平面或曲面框架构件,也可采用木制成型。各连接处的回转副,可为铰链或转轴结构,本例中靠背、左右扶手及连接板与座板间的连接均采用铰链结构;脚踏板与杆件、杆件与座板间采用转轴结构,各折叠构件间在相应部位应有锁定结构,限定构件展开时的准确位置,如插拔销钉、限位凸块或挂勾之类均可。座板下部的轮脚(6)是固定轮脚,一般情况下它不拆卸,成既可折叠、又可固定的轮脚,脚下采用万向脚轮,以适应与自行车配合使用时,运行灵活、轻便;轮脚(7)(8)是备用轮脚,当自行车挂座需改作手推车使用时,才在座板下部安装上轮脚(7)(8),形成独立的手推车。在座板下部轮脚安装处焊有带弹簧插销的卡管两个,用以安装、固定轮脚。
收拆时,去掉锁定结构的限定,先将左右扶手向内、往座板面上折叠,再将靠背往扶手上、脚踏板往靠背上折叠;轮脚(6)、连接板(12)收折在座板的下方,形成整齐、规则的块状物,便于存放。
作为自行车挂座使用时,去掉推把(9)及备用轮脚(7)(8),以连接板(12)将挂座连接在自行车的后车轴上,成为能方便带人,剩物的三轮自行车;当与自行车脱离连接关系,在管件(10)中插装上推把(9)。在座板下安装上备用轮脚(7)(8)即成独立使用的手推椅车,它制成小型手推椅车可供幼儿、小孩乘座,制成大型手推椅车则可供老人、病人乘座。
本多用自行车挂座相对现有技术具有如下优点1.结构简单,既可与自行车配合使用,形成三轮自行车,又可与自行车分离单独作为手推车,一物多用;2.可拆可卸、可折可叠,使用极为方便,占地面积小,易于存放。
权利要求1.一种特别适用于自行车的挂座装置,其特征在于它由可拆卸的三轮脚折叠椅和连接板所组成,连接板以铰链连接在折叠椅的侧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挂座装置,其特征在于可折卸的三轮脚折叠椅是由座板(1)、靠背(2)、左、右扶手(3)(4)、脚踏板(5)、三个轮脚(6)、(7)、(8)及推把(9)所组成,座板(1)的后边角处固定有管件(10),推把(9)的端部插装于管件(10)中;靠背(2)、左、右扶手(3)、(4)分别以回转副连接在座板的后边及左、右两侧,相互间有锁定结构;脚踏板(5)通过杆件(11)以回转副连接在座板(1)的前边下方;可拆卸的轮脚(6)、(7)、(8)呈三角状分布、安装在座板下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是涉及自行车的一种挂座装置。它由可拆卸的三轮脚折叠椅和连接板所组成,连接板以铰链连接在折叠椅的侧面,单独使用它是三轮手推车,卸掉两个轮脚并以连接板与自行车后轴连接上,则成自行车挂座。它结构简单,一物多用;可拆可卸、可折可叠,使用极为方便,占地面积小,易于存放。
文档编号B62K27/00GK2059417SQ89209129
公开日1990年7月18日 申请日期1989年6月30日 优先权日1989年6月30日
发明者孙凌, 冯朝媛 申请人:孙凌;冯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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