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消除浮顶油罐卡阻隐患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347589阅读:23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消除浮顶油罐卡阻隐患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消除浮顶油罐卡阻隐患的装置,具体地是涉及一种输油管道上使用的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防止浮顶在油罐中卡阻的平衡装置。
背景技术
在原油输送管道上,通常需要使用各种容量的油罐。这些油罐需要5-7年进行一次修理,使其技术状况完好,起到安全可靠运行,防止浮顶倾斜、沉底,浮梯脱轨,油罐着火等严重事故。目前对油罐修理一般按照油罐清洗、检测、罐体修理、防腐、保温、基础和试验与验收程序进行,对油罐中浮顶在油罐倾斜时,存在的卡阻隐患,目前还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由于油罐的中央排水管上段与浮顶上的单盘板采用两个吊架固定焊接连接,下段与罐壁用旋转接头连接,其8个支撑在浮顶落底时落在罐底板的垫板上,浮顶上下移动时支撑脱离罐底板,中央排水管中间有两根金属软管法兰连接。此结构排水系统内应力增大,柔性减小。使浮顶沿水平方向漂移,造成浮顶与导向管、量油管之间易卡阻。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上述不足,而提出的一种在油罐倾斜时,浮顶在油罐中自动平衡,消除油罐卡阻隐患的一种平衡装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消除浮顶油罐卡阻的装置是在浮顶的单盘板下方固定有两根吊架,中央排水管从两根吊架之间穿过,活动支撑在两根吊架之间的横梁上。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中所述的两根吊架相互平等垂直固定在单盘板的下方,横梁的两端分别固定在两根吊架的内侧,在两根吊架的内侧、中央排水管的上方设有限位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中所述的两吊架通过固定在单盘板下方的呈十字形连接的钢板固定在单盘板下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中所述的两吊架内侧,以及横梁的上表面和限位板的下表面均固定有铜板。本实用新型由于将中央排水管采用吊架结构,活动连接在浮顶的单盘板下方,当油罐浮顶漂移时,中央排水管可以在吊架之间作相对水平移动,从而解除了中央排水管固定焊接的约束力,保证了浮顶油罐浮顶上下移动时无卡阻现象。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图1的右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油罐浮顶的单盘板5下表面与钢板4、钢板6焊接连接。钢板4和钢板6呈十字形状固定在单盘板5下方,两根吊架3相互平行,通过钢板4和钢板6垂直焊接连接在单盘板5的下表面,两吊架3之间水平距离为180mm,两吊架3的内侧焊接有铜板 8,在两吊架3之间与单盘板5下表面高度距离580mm处焊接连接横梁2,横梁2上表面焊接有铜板8,中央排水管1从两吊架3之间穿过,由横梁2支撑。与中央排水管1上表面高度距离IOmm处设有一限位板7,限位板7的两端分别焊接连接在两吊架3上,限位板7下表面焊接有铜板8。由于在两吊架3内侧,以及横梁2上表面和限位板7下表面均固定有铜板 8,为单盘板5漂移时,不会伤及中央排水管1,中央排水管1采用上述吊架结构后,当油罐单盘板5漂移时,中央排水管1在两吊架3之间相对水平移动,使中央排水管1长度由原来的 20m增加到33m,长度增长,柔性增大。解除了中央排水管1固定焊接约束力,由导向管和量油管进行限位约束,保证了浮顶油罐浮顶上、下移动时无卡阻现象。
权利要求1.一种消除浮顶油罐卡阻的装置,其特征是在浮顶的单盘板(5)下方固定有两根吊架(3),中央排水管(1)从两根吊架(3)之间穿过,活动支撑在两根吊架(3)之间的横梁(2) 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消除浮顶油罐卡阻的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两根吊架 (3)相互平等垂直固定在单盘板(5)的下方,横梁(2)的两端分别固定在两根吊架(3)的内侧,在两根吊架(3)的内侧、中央排水管(1)的上方设有限位板(7)。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消除浮顶油罐卡阻的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两吊架(3) 通过固定在单盘板(5)下方的呈十字形连接的钢板(4、6)固定在单盘板(5)下方。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消除浮顶油罐卡阻的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两吊架 (3)内侧,以及横梁(2)的上表面和限位板(7)的下表面均固定有铜板(8)。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的名称是一种消除浮顶油罐卡阻的装置,涉及一种输油管道上使用的防止浮顶在油罐中卡阻的平衡装置。它主要是解决浮顶油罐的中央排水管上段与浮顶上的单盘板采用两个吊架固定焊接连接,下段与罐壁用旋转接头连接,当浮顶在油罐中沿水平方向漂移时,容易造成浮顶与导向管、量油管之间产生卡阻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是在浮顶的单盘板下方固定有两根吊架,中央排水管从两根吊架之间穿过,活动支撑在两根吊架之间的横梁上。本实用新型将中央排水管活动连接在单盘板下方的吊架上,当油罐浮顶漂移时,中央排水管可以在吊架之间作相对水平移动,保证了浮顶油罐浮顶上下移动时无卡阻现象。
文档编号B65D88/34GK202089468SQ201120186399
公开日2011年12月28日 申请日期2011年6月3日 优先权日2011年6月3日
发明者刘卫海, 刘淑琼, 吴海东, 吴长青, 张新民, 杨志华, 沈玉红, 熊锦林, 耿朝欣, 陈勇, 陈少春, 高巍 申请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