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起吊绳套锁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99053阅读:39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锁紧装置,主要涉及一种起吊绳套锁紧装置。



背景技术:

在没有起吊孔可借用的情况下进行起吊作业时,需要借用绳套将吊装物体套装起来。但是,在进行起吊和竖起过程中,绳套很可能会因为突然的升降或移动而发生滑脱进而造成安全事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使用方便,安全系数较高,能够在起吊过程中对绳套进行锁紧的锁紧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起吊绳套锁紧装置,包括两个锁紧卡扣以及用于连接所述两个锁紧卡扣的锁紧链,所述锁紧卡扣包括呈U字形的锁紧夹头以及与该锁紧夹头相配合的呈凸字形的锁紧压板,所述锁紧压板通过锁紧机构固定于所述锁紧夹头内,所述锁紧链上设置有用于调节该锁紧链长短的调节机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所述锁紧机构包括锁紧环和锁紧槽,所述锁紧环活动设置于所述锁紧压板的一端且与该锁紧压板之间设置有压簧,所述锁紧压板的另一端转动设置于所述锁紧夹头上,所述锁紧槽设置于所述锁紧夹头上且与所述锁紧环配合连接。此种锁紧机构,结构简单,设置了锁紧环和锁紧槽,使用时将锁紧环压装在锁紧槽内即可,使用方便和人性化;同时利用压簧将绳套固定在锁紧夹头和锁紧压板之间,使用方便,且具有较高的固定强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所述锁紧机构包括两个缩紧螺钉,所述锁紧压板通过锁紧螺钉固定于锁紧夹头内。当吊装的物体比较重时,可以利用此种锁紧机构将绳套固定住,具有较高的固定强度和安全系数,比较方便和人性化。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所述调节机构包括螺旋扣板以及两个拉杆,所述拉杆的一端与锁紧链相连接,另一端分别通过螺纹旋合于所述螺旋扣板的两侧,且所述两个拉杆的螺纹方向相反。设置此种结构的调节机构使用者可以很方便对锁紧链的长度进行调节,防止了起吊物体发生滑脱,有效提高了本实用新型的安全系数;使用时,只需要旋转螺旋扣即可,使用方便和人性化。

对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起吊时可以将绳套有效锁紧在一起,在突然升降或移动时可以有效防止绳套发生滑脱,具有较高的安全系数;同时设置了调节机构可以对锁紧链的长度进行实时调节,更加方便和人性化。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起吊绳套锁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锁紧卡扣,2、锁紧链,3、锁紧夹头,4、锁紧压板,5、锁紧螺钉,6、螺旋扣板,7、拉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起吊绳套锁紧装置,其结构包括,包括两个锁紧卡扣1以及用于连接所述两个锁紧卡扣1的锁紧链2。如图1所示,所述锁紧卡扣1包括呈U字形的锁紧夹头3以及与该锁紧夹头3相配合的呈凸字形的锁紧压板4,所述锁紧压板4通过锁紧机构固定于所述锁紧夹头3内,所述锁紧链2上设置有用于调节该锁紧链长短的调节机构。

如图1所示,所述锁紧机构包括两个缩紧螺钉,所述锁紧压板通过锁紧螺钉固定于锁紧夹头内。当吊装的物体比较重时,可以利用此种锁紧机构将绳套固定住,具有较高的固定强度和安全系数,比较方便和人性化。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所述锁紧机构还可以为如下结构:所述锁紧机构包括锁紧环和锁紧槽,所述锁紧环活动设置于所述锁紧压板的一端且与该锁紧压板之间设置有压簧,所述锁紧压板的另一端转动设置于所述锁紧夹头上,所述锁紧槽设置于所述锁紧夹头上且与所述锁紧环配合连接。此种锁紧机构,结构简单,设置了锁紧环和锁紧槽,使用时将锁紧环压装在锁紧槽内即可,使用方便和人性化;同时利用压簧将绳套固定在锁紧夹头和锁紧压板之间,使用方便,且具有较高的固定强度。需要说明的是,此种锁紧机构还可以为其他结构,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做出灵活改变。

如图1所示,所述调节机构包括螺旋扣板6以及两个拉杆7,所述拉杆7的一端与锁紧链2相连接,另一端分别通过螺纹旋合于所述螺旋扣板6的两侧,且所述两个拉杆7的螺纹方向相反。设置此种结构的调节机构使用者可以很方便对锁紧链的长度进行调节,防止了起吊物体发生滑脱,有效提高了本实用新型的安全系数;使用时,只需要旋转螺旋扣即可,使用方便和人性化。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起吊时可以将绳套有效锁紧在一起,在突然升降或移动时可以有效防止绳套发生滑脱,具有较高的安全系数;同时设置了调节机构可以对锁紧链的长度进行实时调节,更加方便和人性化。

需要说明是本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的最优选的实施方式,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作其它形式的限制,任何属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都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或改型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方式。但是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方式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改型,皆应落入本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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