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石材存放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49789阅读:618来源:国知局
一种石材存放支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石材存放支架,属于石材存放支架领域。



背景技术:

石材存放时对所需的支架要求能承载较重的侧向压力,稳固且不能损伤石材表面。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CN201220189247.9的一种石材存放支架,包括水平底座和水平底座上固定连接的立柱与斜撑,水平底座、立柱和斜撑构成三角形,立柱与斜撑相交处设有顶板。该石材存放支架结构简单,便于制作,成本低廉,操作使用简便,可节约施工现场空间,改善施工现场秩序,安全可靠,大大提高石材加工的安全性,保证石材加工效率。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有的石材较长,支架无法伸展长度,易使石材破碎,降低支架的使用性。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石材存放支架,以解决现有的石材存放支架有的石材较长,支架无法伸展长度,易使石材破碎,降低支架的使用性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石材存放支架,其结构包括固定杆、左支架框、角度调节器、导轨、连接板、防滑块、螺母、伸缩装置、连接杆、底座、导轮、右支架框,所述左支架框活动连接角度调节器,所述角度调节器固定连接底座,所述导轨设在底座内,所述防滑块通过导轨活动连接底座,所述伸缩装置设在连接杆内,所述伸缩装置由固定管、卡钮、连接缝、伸缩管、滑槽、卡孔、弹簧组成,所述固定管与连接杆相连接,所述卡钮设在伸缩管上,所述连接缝固定连接伸缩管,所述伸缩管与连接杆相连接,所述滑槽设在伸缩管上,所述卡孔通过伸缩管活动连接卡钮,所述弹簧设在伸缩管内,所述连接杆固定连接左支架框,所述底座与右支架框相连接,所述导轮设在连接板内。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杆与左支架框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板与底座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杆设有螺母。

进一步地,所述右支架框固定连接连接杆。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伸缩装置,石材较长,支架可伸展长度,不易使石材破碎,提高支架的使用性,安装简单,操作方便,不用经常保养与保养,且体积小,占据面积较小。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石材存放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伸缩装置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中:固定杆-1、左支架框-2、角度调节器-3、导轨-4、连接板-5、防滑块-6、螺母-7、伸缩装置-8、固定管-801、卡钮-802、连接缝-803、伸缩管-804、滑槽-805、卡孔-806、弹簧-807、连接杆-9、底座-10、导轮-11、右支架框-12。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石材存放支架,其结构包括固定杆1、左支架框2、角度调节器3、导轨4、连接板5、防滑块6、螺母7、伸缩装置8、连接杆9、底座10、导轮11、右支架框12,所述左支架框2活动连接角度调节器3,所述角度调节器3固定连接底座10,所述导轨4设在底座10内,所述防滑块6通过导轨4活动连接底座10,所述伸缩装置8设在连接杆9内,所述伸缩装置8由固定管801、卡钮802、连接缝803、伸缩管804、滑槽805、卡孔806、弹簧807组成,所述固定管801与连接杆9相连接,所述卡钮802设在伸缩管804上,所述连接缝803固定连接伸缩管804,所述伸缩管804与连接杆9相连接,所述滑槽805设在伸缩管804上,所述卡孔806通过伸缩管804活动连接卡钮802,所述弹簧807设在伸缩管804内,所述连接杆9固定连接左支架框2,所述底座10与右支架框12相连接,所述导轮11设在连接板5内。所述固定杆1与左支架框2相连接。所述连接板5与底座10相连接。所述连接杆9设有螺母7。所述右支架框12固定连接连接杆9。

请参阅图3,在进行使用时,将伸缩装置8安装在连接杆9内,滑动导轮11使其移动右支架框12,固定住左支架框2,伸缩管804从固定管801伸展出来,当达到所需长度时,用卡孔806固定住卡钮802,防止伸缩管804缩回,使连接杆9增加长度,不易使石材破碎,提高支架的使用性。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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