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于生产车间内使用的叠片式吊钩起重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39878阅读:505来源:国知局
一种应用于生产车间内使用的叠片式吊钩起重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机械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应用于生产车间内使用的叠片式吊钩起重机。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我国机械生产运输行业的迅速发展,用于机械生产的设备也是多种多样,但是仍然面临着很多方面的挑战,需求寻找满足客户的解决方案。申请号为201110436016.3的中国专利报道了一种起重机,具体内容为:本发明的起重机包括:上部回转体;吊臂;桅杆;起伏用绳索;起伏用绞盘,使吊臂及桅杆起伏;桅杆支撑装置,用于上推桅杆,以使桅杆的姿势从运送姿势改变为作业姿势;限制装置,在从桅杆的远端吊起吊载的起吊作业时,将桅杆的起伏角度限制在比该桅杆沿铅垂方向延伸时的角度小的上限角度以下;解除装置,被输入用于使限制装置解除桅杆的起伏角度的限制的解除指令;第1检测部,检测桅杆支撑装置是否处于将桅杆上推到作业姿势时的伸出位置;其中,在即使解除装置被输入了解除指令但第1检测部未检测到桅杆支撑装置处于伸出位置的情况下,限制装置禁止桅杆超过上限角度而向后方转动。由此,能够防止因操作失误引起的桅杆的倒塌。本新型结构含有上述专利有的优点,但是上述专利并不适合用于机械生产车间内使用,且成本较高,与生产效益不成正比,不适合推广运用。综上所述,所以我设计了一种应用于生产车间内使用的叠片式吊钩起重机。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应用于生产车间内使用的叠片式吊钩起重机。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应用于生产车间内使用的叠片式吊钩起重机,包括吊钩起重机主体、大功率电动机、吊钩起重机卷筒,所述吊钩起重机主体的上方中间设置有所述大功率电动机;所述大功率电动机下方设置有所述吊钩起重机卷筒;所述吊钩起重机卷筒的右侧设置有减速器;所述减速器右侧设置有小功率电动机;所述减速器与所述小功率电动机之间设置有齿轮联轴器;所述大功率电动机左侧设置有外接动力轮;所述大功率电动机与所述外接动力轮之间设置有所述齿轮联轴器;所述外接动力轮前端设置有吊钩起重机辅助装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化方案,所述吊钩起重机主体下方设置有大型起重机吊钩装置;所述吊钩起重机主体与所述大型起重机吊钩装置之间连接有钢丝绳。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化方案,所述大型起重机吊钩装置中间设置有起重机吊钩动滑轮;所述大型起重机吊钩装置下方设置有叠片式吊钩。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化方案,所述大型起重机吊钩装置前端设置有小型起重机吊钩装置;所述起重机吊钩动滑轮与所述叠片式吊钩之间连接有叠片式吊钩连接装置。

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非常适合用于大型机械生产车间内使用,且车本较低,操作简单方便,使用寿命较长,生产效益较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结构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结构的左视图。

图中:1、吊钩起重机主体;2、吊钩起重机卷筒;3、小型起重机吊钩装置;4、大型起重机吊钩装置;5、叠片式吊钩;6、叠片式吊钩连接装置;7、起重机吊钩动滑轮;8、钢丝绳;9、大功率电动机;10、齿轮联轴器;11、减速器;12、外接动力轮;13、小功率电动机;14、起重机起吊辅助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如图1、图2所示,一种应用于生产车间内使用的叠片式吊钩起重机,包括吊钩起重机主体(1)、大功率电动机(9)、吊钩起重机卷筒(2),所述吊钩起重机主体(1)的上方中间设置有所述大功率电动机(9);所述大功率电动机(9)下方设置有所述吊钩起重机卷筒(2);所述吊钩起重机卷筒(2)的右侧设置有减速器(11);所述减速器(11)右侧设置有小功率电动机(13);所述减速器(11)与所述小功率电动机(13)之间设置有齿轮联轴器(10);所述大功率电动机(9)左侧设置有外接动力轮(12);所述大功率电动机(9)与所述外接动力轮(12)之间设置有所述齿轮联轴器(10);所述外接动力轮(12)前端设置有吊钩起重机辅助装置(14)。

所述吊钩起重机主体(1)下方设置有大型起重机吊钩装置(4);所述吊钩起重机主体(1)与所述大型起重机吊钩装置(4)之间连接有钢丝绳(8)。

所述本新型结构安装有大型起重机吊钩装置、小型起重机吊钩装置、吊钩起重机卷筒,通过大功率电动机与小功率电动机提供动力,带动钢丝绳与吊钩起重机卷筒互相配合实现车间的各种生产任务。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寿命较长且便于维修,可以大幅提高生产运输效率,适合相关企业运用推广。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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