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易撕高阻隔食品包装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89838阅读:532来源:国知局
一种易撕高阻隔食品包装膜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包装膜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易撕高阻隔食品包装膜。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食品行业的不断进步,各类食品用包装膜不断被发明创造,现今市场上的此类装置种类繁多,基本可以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但依然存在许多问题,传统的此类包装膜由于黏性层多为直接使用熔融胶层,使得包装膜的黏性较大,不便于撕取,这样对于包装膜的使用带来一定的不便之处,同时传统的包装膜的阻隔性较差,包装膜的抗高温以及耐磨性较差,这样使得包装膜的使用具有一定的不便性,易于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易撕高阻隔食品包装膜,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易撕高阻隔食品包装膜,包括干燥槽、包装膜主体、抗高温层和黏贴条,所述包装膜主体的内部竖向均匀设置有干燥槽,且干燥槽内均填充有干燥剂,所述包装膜主体的外侧设置有印刷层,且印刷层的内侧涂覆有抗耐磨层,所述抗耐磨层的内侧设置有充气层,且充气层内填充有惰性气体,所述充气层的外侧设有抗高温层,且充气层的一端设置有惰性气体充气口,所述充气层的内侧设置有聚乙烯层,且聚乙烯层的内侧涂覆有抗菌层,所述包装膜主体的内侧设置有黏贴层,且黏贴层的外侧均匀设置有黏贴条,所述黏贴条上均匀设置有黏性颗粒。

优选的,所述充气层呈波浪状横向布置在包装膜主体内。

优选的,所述黏贴条呈网状布置在的外侧均匀设置有黏贴层的表面。

优选的,所述黏性颗粒呈球形,且均匀分别于黏贴条上。

优选的,所述干燥槽的高度等于包装膜主体的厚度,且相邻干燥槽相互平行。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易撕高阻隔食品包装膜通过在黏贴层上横向以及竖向均安装有黏贴条,且在黏贴条上均匀设置有黏性颗粒,这样使得黏贴层不再全部使用熔融胶层,通过黏性颗粒的阻隔,使得黏贴层在保持黏性的前提下易于撕取,使得包装膜使用更加便捷,同时装置通过设置有充气层以及在充气层内宠入惰性气体,这样使得对于包装膜的的抗压性以及密封性更高,便于使用,同时装置上通过设置有干燥槽以及在干燥槽内填充有干燥剂,这样使得包装膜具有防止食品腐坏的效果,便于食品的保存,同时装置上通过安装有抗高温层以及抗耐磨层使得包装膜具有高阻隔性,使得包装膜的品质更高,便于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黏贴层示意图;

图中:1-惰性气体充气口;2-印刷层;3-抗耐磨层;4-聚乙烯层;5-干燥槽;6-充气层;7-黏贴层;8-惰性气体;9-抗菌层;10-抗高温层;11-黏贴条;12-黏性颗粒。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易撕高阻隔食品包装膜,包括干燥槽5、包装膜主体8、抗高温层10和黏贴条11,包装膜主体8的内部竖向均匀设置有干燥槽5,干燥槽5的高度等于包装膜主体8的厚度,且相邻干燥槽5相互平行,这样使得干燥槽5均匀设置于包装膜内,使得干燥效果较好,且干燥槽5内均填充有干燥剂,包装膜主体8的外侧设置有印刷层2,且印刷层2的内侧涂覆有抗耐磨层3,抗耐磨层3的内侧设置有充气层6,且充气层6内填充有惰性气体,充气层6呈波浪状横向布置在包装膜主体8内,波浪状使得包装膜具有一定的抗压性,且利于储存大量惰性气体,充气层6的外侧设有抗高温层10,且充气层6的一端设置有惰性气体充气口1,充气层6的内侧设置有聚乙烯层4,且聚乙烯层4的内侧涂覆有抗菌层9,包装膜主体8的内侧设置有黏贴层7,且黏贴层7的外侧均匀设置有黏贴条11,黏贴条11呈网状布置在的外侧均匀设置有黏贴层7的表面,可以在保证黏贴层7的黏性效果不变的情况下,减少接触面积,使得易于撕取下来,黏贴条11上均匀设置有黏性颗粒12,黏性颗粒12呈球形,且均匀分别于黏贴条11上,这样使得接触面积大大减少,易于撕取下来。

具体使用方式:使用时,将包装膜的黏贴层7黏贴相关位置处,由于黏贴条11呈网状的置于黏贴层7上,这样使得保证黏贴层7的黏性情况下,使得包装膜易于撕取下来,便于使用,同时包装膜内横向设置有充气层6,且使得充气层6呈波浪状,这样不仅使得包装膜抗压性能较好,且包装膜的密封性能更好,同时包装膜内安装有抗高温层10以及抗耐磨层3使得包装膜具有高阻隔性,使得包装膜的质量更佳,便于使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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