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语音识别紧急求助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10749阅读:43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报警系统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语音识别紧急求助系统。



背景技术:

语音识别技术,也被称为自动语音识别(英语:Automatic Speech Recognition, ASR),其目标是将人类的语音中的词汇内容转换为计算机可读的输入,例如按键、二进制编码或者字符序列。与说话人识别及说话人确认不同,后者尝试识别或确认发出语音的说话人而非其中所包含的词汇内容。

语音识别技术的应用包括语音拨号、语音导航、室内设备控制、语音文档检索、简单的听写数据录入等。语音识别技术与其他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如机器翻译及语音合成技术相结合,可以构建出更加复杂的应用,例如语音到语音的翻译。语音识别技术所涉及的领域包括:信号处理、模式识别、概率论和信息论、发声机理和听觉机理、人工智能等等。

目前,电梯内或者需要监控报警的场所中一般均采用人工报警,其报警效率不高,同时受到设备通讯影响,容易导致报警失败,亟待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语音识别紧急求助系统,应用于电梯等需要监控的报警场所,避免由于设备问题存在的报警失败现象的发生,大大提高报警成功率,实用性更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声音采集模块、语音识别模组、识别程序分析处理模块、关键字甄别模块、物联网平台、子系统、保安室报警系统、警示模块;声音采集模块与语音识别模组连接,语音识别模组与识别程序分析处理模块连接,同时关键字甄别模块与识别程序分析处理模块连接,识别程序分析处理模块与物联网平台连接,物联网平台与若干个子系统连接,每个子系统均与保安室报警系统连接,保安室报警系统与警示模块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的警示模块为警示灯、蜂鸣器、报警自动拨号系统等。

进一步地,所述的若干个子系统均与手机APP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的声音采集模块为声音采集器,其设置在需要被监控报警处。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语音识别紧急求助系统,应用于电梯等需要监控的报警场所,避免由于设备问题存在的报警失败现象的发生,大大提高报警成功率,实用性更强,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声音采集模块1、语音识别模组2、识别程序分析处理模块3、关键字甄别模块4、物联网平台5、子系统6、保安室报警系统7、警示模块8、手机APP 9。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参看如图1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声音采集模块1、语音识别模组2、识别程序分析处理模块3、关键字甄别模块4、物联网平台5、子系统6、保安室报警系统7、警示模块8;声音采集模块1与语音识别模组2连接,语音识别模组2与识别程序分析处理模块3连接,同时关键字甄别模块4与识别程序分析处理模块3连接,识别程序分析处理模块3与物联网平台5连接,物联网平台5与若干个子系统6连接,每个子系统6均与保安室报警系统7连接,保安室报警系统7与警示模块8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的警示模块8为警示灯、蜂鸣器、报警自动拨号系统等。

进一步地,所述的若干个子系统6均与手机APP 9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的声音采集模块1为K8原声识音器,其设置在需要被监控报警处。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预先在关键字甄别模块4中设置报警词组,例如“救命”、“求助”、“help”等,当声音采集模块1采集到被监控场所的声音时,语音识别模组2对采集到的声音进行过滤、放大以及去噪去回音等处理后,传递给识别程序分析处理模块3,识别程序分析处理模块3中的关键字甄别模块4对接受到的语音进行词组甄别,当接受到的语音中含有预先设定的求助词语时,即刻通过物联网平台5将求助信号发送到子系统6中,子系统6将求助信号传送至保安室报警系统7和手机APP 9中,保安室报警系统7启动近视模块8实现报警。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具体实施方式有益效果为:本具体实施方式所述的一种语音识别紧急求助系统,应用于电梯等需要监控的报警场所,避免由于设备问题存在的报警失败现象的发生,大大提高报警成功率,实用性更强,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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