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麦芽糖醇液盛放容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21038阅读:85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液体盛放容器,尤其涉及一种麦芽糖醇液盛放容器。



背景技术:

麦芽糖醇是一种新型的功能性甜味剂,由于其具有低热量、非龋齿性、难消化性、促进钙的吸收等多种生理特性,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麦芽糖醇,又名氢化麦芽糖,化学名称为4-O-α-D-葡萄糖基-D-葡糖醇,分子式为C12H24O11,相对分子质量为344.31。麦芽糖醇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或无色透明的中性黏稠液体,易溶于水,不溶于甲醇和乙醇。吸湿性很强,一般商品化的是麦芽糖醇糖浆。麦芽糖醇很容易溶于水,在贮藏时需要注意通风、干燥、无菌等条件。目前基本采用塑料桶来盛放麦芽糖醇液,盛放时间一长,很容易滋生细菌,并且有水汽进入桶内,对麦芽糖醇液的放置产生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就是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麦芽糖醇液盛放容器,该麦芽糖醇液盛放容器可使麦芽糖醇液保持通风、干燥和无菌状态,极大地提高了麦芽糖醇液的存放质量。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麦芽糖醇液盛放容器,包括一外侧包裹有弹性硅胶层的玻璃箱体,所述弹性硅胶层的四个角通过四根斜向支撑杆连接有一密封箱体,该密封箱体和玻璃箱体之间形成循环相通的空腔;所述密封箱体上端和玻璃箱体上端连接有液体进口,所述密封箱体下端和玻璃箱体下端连接有液体出口;同时,所述密封箱体上端至少设有两个通风换气装置;所述密封箱体内壁设有消毒装置;并且所述密封箱体内壁还设有干燥装置,所述密封箱体外侧设有和所述通风换气装置、消毒装置、干燥装置电性连接的电源端。

作为本实用新型之优选,所述通风换气装置为通风换气扇,其嵌设于密封箱体上端的内外壁之间;所述消毒装置包括一紫外线消毒灯以及一电场发生器,所述紫外线消毒灯和电场发生器均嵌设于密封箱体内壁;所述干燥装置包括一基于电驱动的干燥器,该干燥器嵌设于密封箱体内壁,所述密封箱体外侧设有分别和紫外线消毒灯、电场发生器、干燥器电性连接的第一控制器、第二控制器和第三控制器;同时所述通风换气扇、紫外线消毒灯、电场发生器、干燥器均和电源端形成电性连接。

本实用新型采用架空封闭结构层以及消毒装置、通风装置和干燥装置相结合,可使存放于架空封闭结构层内的玻璃箱体内的麦芽糖醇液保持通风、干燥和无菌状态,极大地提高了麦芽糖醇液的存放质量。

附图说明

图1所示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外观结构图。

其中:1、弹性硅胶层;2、玻璃箱体;3、斜向支撑杆;4、密封箱体;5、空腔;6、液体进口;7、液体出口;8、电源端;9、通风换气扇;10、紫外线消毒灯;11、电场发生器;12、干燥器;13、第一控制器;14、第二控制器;15、第三控制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由图1可知,一种麦芽糖醇液盛放容器,包括一外侧包裹有弹性硅胶层1的玻璃箱体2,弹性硅胶层1的四个角通过四根斜向支撑杆3连接有一密封箱体4,该密封箱体4和玻璃箱体2之间形成循环相通的空腔5。

在密封箱体4上端和玻璃箱体2上端连接有液体进口6,在密封箱体4下端和玻璃箱体2下端连接有液体出口7;同时,密封箱体5上端至少设有两个通风换气装置;在密封箱体4内壁设有消毒装置;并且密封箱体内壁还设有干燥装置,所述密封箱体外侧设有和所述通风换气装置、消毒装置、干燥装置电性连接的电源端8。

在本实用新型中,优选的通风换气装置为通风换气扇9,其嵌设于密封箱体上端的内外壁之间,通常设置两台通风换气扇9,以提高通风换气的效率。

本实用新型中,优选的消毒装置包括一紫外线消毒灯10以及一电场发生器11,紫外线消毒灯10和电场发生器11均嵌设于密封箱体4内壁。

优选干燥装置包括一基于电驱动的干燥器12,该干燥器12嵌设于密封箱体4内壁,在密封箱体4外侧设有分别和紫外线消毒灯10、电场发生器11、干燥器12电性连接的第一控制器13、第二控制器14和第三控制器15;同时通风换气扇9、紫外线消毒灯10、电场发生器11、干燥器12均和电源端8形成电性连接。

麦芽糖醇液通过液体进口6灌入后密封,然后通过第一控制器13、第二控制器14和第三控制器15分别打开紫外线消毒灯10、电场发生器11、干燥器12,进行消毒和干燥;其中电场发生器11采用电场来杀灭空腔5内的细菌,和紫外线消毒灯10联合使用,能达到更好的杀菌效果;通风换气扇9和电源端8连接后即启动,也就是说,为了达到更好的通风换气效果,通风换气扇9只要是有电的情况下,是一直处于开启状态的。

总的来说,本实用新型采用架空封闭结构层以及消毒装置、通风装置和干燥装置相结合,可使存放于架空封闭结构层内的玻璃箱体内的麦芽糖醇液保持通风、干燥和无菌状态,极大地提高了麦芽糖醇液的存放质量。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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