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张力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撑结构;
张力轮,包括活动轮和两个固定轮,两个所述固定轮的转轴固定设置于所述支撑结构,所述活动轮具有活动支架,所述活动支架滑动设置于所述支撑结构;
驱动结构,与所述活动支架传动连接,所述驱动结构用于驱动所述活动支架整体滑动;
一个所述固定轮、所述活动轮及另一个所述固定轮顺次构成待加工件的穿设路径,所述驱动结构控制所述活动轮与两个所述固定轮之间的距离,进而调整待加工件的张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张力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固定轮转动中心的连线与所述活动轮的滑动方向垂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张力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结构包括导向件,所述活动支架与所述导向件滑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张力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件包括导向杆和直线轴承;所述导向杆的两端与所述支撑结构固定连接;所述活动支架通过所述直线轴承滑动设置于所述导向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张力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控制器和位置检测元件,所述位置检测元件设置于所述支撑结构,所述位置检测元件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所述控制器与所述驱动结构电连接;所述位置检测元件用于检测所述活动轮的滑动位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张力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结构上相对的两侧分别安装一套所述张力轮及所述驱动结构,每套所述张力轮中的所述活动轮由单独的所述驱动结构进行驱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张力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缓冲结构,所述缓冲结构设置于所述活动支架滑动方向的两个极限位置。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张力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结构包括气缸,所述气缸的伸出杆远离缸体的一端与所述活动支架固定连接;所述气缸的气路由精密调压阀进行控制。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张力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配重结构,所述配重结构设置于所述支撑结构;所述配重结构包括配重块和连接件,所述配重块通过所述连接件与所述活动支架连接,所述配重块用于平衡所述活动轮的重量。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张力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计量结构,所述计量结构用于计量通过所述张力产生装置的待加工产品的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