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吊钩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18546发布日期:2019-01-15 23:20阅读:258来源:国知局
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吊钩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起重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是涉及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吊钩装置。



背景技术:

起重机作为一种起吊搬运设备,广泛使用在建筑业、制造业以及港口运输业,使用吊钩的起重机在自动化运行过程中,需要对吊钩进行定位检测使其运行到预定位置,实现重物快速的起吊搬运,但常见的定位检测通过人工控制,人为因素影响大,工作效率低,劳动强度大,对操作人员要求高,虽然有些定位检测装置定位检测效果好,但结构复杂,机械加工难,成本昂贵;因此,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成本低廉、安装方便、定位检测效果好、工作效率高、使用寿命长的新型吊钩定位检测装置是非常有必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上述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吊钩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吊钩装置,包括吊耳、吊锤和吊钩,所述吊耳设于吊锤的上端,所述吊耳的中部设有吊孔,所述吊锤上端的外沿和吊锤下端的外沿均设有橡胶防撞圈,所述吊锤的中部设有凹槽,所述凹槽的底面设有呼吸灯,所述呼吸灯的上方设有水平仪,所述凹槽的上方设有蜂鸣器,所述吊锤的下端面设有红外光束发射灯,所述吊钩设于吊锤的下端,所述吊钩的内壁设有橡胶垫,所述吊锤的下端设有锁紧基座,所述锁紧基座的端部设有活动销,所述活动销的左端设有锁紧杆,所述锁紧杆的上端连接活动销,所述吊钩的钩头端设有拉杆销,所述拉杆销与吊钩的连接处设有复位弹簧,所述锁紧杆的下端设有锁紧孔,所述拉杆销通过锁紧孔将锁紧杆固定,所述吊钩的上端吊锤的内部设有重力感应器,所述重力感应器通过吊锤内部线路连接呼吸灯和蜂鸣器。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有益效果:通过橡胶防撞圈减轻了吊锤与碰撞物之间产生的冲击力,同时保护了吊锤与被撞物;当吊锤悬挂在空中时,吊锤因外力左右摆动,这时水平仪因吊锤左右摆动而发出信号,信号通过吊锤内部线路传送至呼吸灯和蜂鸣器,使呼吸灯发出红色闪烁光源,蜂鸣器发出嘀鸣声,实现周围工作人员在操作时更加安全警惕;吊锤在移动时通过红外光束发射灯向地面发出红外光束点,操作人只需观看红外光束点,即可准确吊装,减少了吊锤移动频率,不仅加快工作效率,同时也节约了能耗;当吊钩吊装的物品过载时,重力感应器发出警告信号给呼吸灯和蜂鸣器,呼吸灯发出红色闪烁光源,蜂鸣器发出长鸣声,实现安全吊装作业;吊钩的内壁设有橡胶垫,不仅使吊钩更加耐用,而且在吊装过程中吊装物因摩擦力增大不易脱钩;锁紧杆使吊钩内的吊装物在吊装时不会脱落,保证了周围操作人员的安全及吊装物的顺利吊装。因此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设计合理等特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吊耳;2、吊锤;3、吊钩;4、吊孔;5、橡胶防撞圈;6、凹槽;7、呼吸灯;8、水平仪;9、蜂鸣器;10、红外光束发射器;11、橡胶垫;12、锁紧基座;13、活动销;14、锁紧杆;15、拉杆销;16、复位弹簧;17、锁紧孔;18、重力感应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实施例: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吊钩装置,如图1-图2所示,包括吊耳、吊锤和吊钩,所述吊耳设于吊锤的上端,所述吊耳的中部设有吊孔,所述吊锤上端的外沿和吊锤下端的外沿均设有橡胶防撞圈,所述吊锤的中部设有凹槽,所述凹槽的底面设有呼吸灯,所述呼吸灯的上方设有水平仪,所述凹槽的上方设有蜂鸣器,所述吊锤的下端面设有红外光束发射灯,所述吊钩设于吊锤的下端,所述吊钩的内壁设有橡胶垫,所述吊锤的下端设有锁紧基座,所述锁紧基座的端部设有活动销,所述活动销的左端设有锁紧杆,所述锁紧杆的上端连接活动销,所述吊钩的钩头端设有拉杆销,所述拉杆销与吊钩的连接处设有复位弹簧,所述锁紧杆的下端设有锁紧孔,所述拉杆销通过锁紧孔将锁紧杆固定,所述吊钩的上端吊锤的内部设有重力感应器,所述重力感应器通过吊锤内部线路连接呼吸灯和蜂鸣器,当吊钩吊装的物品过载时,重力感应器发出警告信号给呼吸灯和蜂鸣器,呼吸灯发出红色闪烁光源,蜂鸣器发出长鸣声,实现安全吊装作业。

本实用新型的运行原理:当吊锤在空中发生摆动时,水平仪发出信号,信号使呼吸灯发出红色闪烁光源,蜂鸣器发出嘀鸣声;吊锤在移动时通过红外光束发射灯向地面发出红外光束点,操作人只需观看红外光束点,即可准确吊装,减少了吊锤移动调整频率;重力感应器感应到吊钩吊装的物品过载时,会发出危险报警信号,信号通过呼吸灯发出红色闪烁光源,蜂鸣器发出长鸣声;锁紧杆通过锁紧销使吊钩内的吊装物不会脱落,完成吊装时,只需拔动锁紧销即可使吊装物脱落,锁紧销因设有复位弹簧而复位。

最后,应当指出,以上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较有代表性的例子。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例,还可以有许多变形。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应认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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