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防撞功能的轨道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023653发布日期:2019-06-26 01:34阅读:224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防撞功能的轨道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轨道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带有防撞功能的轨道车。



背景技术:

纸圈在输送的过程中通常会使用到小型的轨道车,现有的轨道车结构固定,功能单一,当多辆轨道车同时在轨道上输送的过程中,由于运行速度不一,从而容易产生碰撞,致使轨道车出现变形破损现象,影响轨道车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结构固定,功能单一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带有防撞功能的轨道车。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带有防撞功能的轨道车,包括车体,所述车体的底部四角均转动安装有轨轮,所述车体的两端对称设有防撞装置,所述防撞装置包括竖直固定安装在车体端部的U型滑板,所述U型滑板上滑动套设有滑座,所述滑座两端的U型滑板上均套设有第一减震弹簧,所述滑座远离车体的一侧设有防撞块,所述防撞块包括第一防撞块和第二防撞块,所述第二防撞块竖直连接在滑座上,所述第二防撞块内部环形开设有通槽,所述通槽内部滑动安装有限位环,所述限位环远离车体的一侧沿圆周方向等距离水平连接有多根固定杆,多根所述固定杆均贯穿第二防撞块且端部共同连接第一防撞块上,所述第二防撞块与第一防撞块之间的固定杆上均套设有第二减震弹簧,在所述通槽内部相邻固定杆之间的限位环上均滑动插装有T型杆,多根所述T型杆远离第一防撞块的一端共同水平连接在通槽的内壁上,且所述限位环与通槽内壁之间的T型杆上从左至右依次套设有推环和橡胶弹簧。

优选的,所述第一防撞块呈圆锥状设置,且其表面包裹有橡胶垫。

优选的,所述第一防撞块与第二防撞块的边沿之间连接有弹簧橡胶圈。

优选的,所述车体和U型滑板为一体成型结构。

优选的,所述第一减震弹簧和第二减震弹簧均为高强度合金制成。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带有防撞功能的轨道车,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在车体的两端安装防撞装置,从而可以有效的对车体进行防护,避免了在碰撞过程中对车体造成损伤,有效的提高了车体的使用寿命。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制作便捷,具有良好的防撞效果,有效的提高了车体的使用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带有防撞功能的轨道车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车体1、轨轮2、U型滑板3、第一减震弹簧4、滑座5、通槽6、第一防撞块7、橡胶垫8、第二减震弹簧9、固定杆10、弹簧橡胶圈11、限位环12、第二防撞块13、T型杆14、推环15、橡胶弹簧16。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带有防撞功能的轨道车,包括车体1,车体1的底部四角均转动安装有轨轮2,车体1的两端对称设有防撞装置,防撞装置包括竖直固定安装在车体1端部的U型滑板3,车体1和U型滑板3为一体成型结构,U型滑板3上滑动套设有滑座5,滑座5两端的U型滑板3上均套设有第一减震弹簧4,滑座5远离车体1的一侧设有防撞块,防撞块包括第一防撞块7和第二防撞块13,第二防撞块13竖直连接在滑座5上,第二防撞块13内部环形开设有通槽6,通槽6内部滑动安装有限位环12,限位环12远离车体1的一侧沿圆周方向等距离水平连接有多根固定杆10,多根固定杆10均贯穿第二防撞块13且端部共同连接第一防撞块7上,第一防撞块7呈圆锥状设置,且其表面包裹有橡胶垫8,第一防撞块7与第二防撞块13的边沿之间连接有弹簧橡胶圈11,第二防撞块13与第一防撞块7之间的固定杆10上均套设有第二减震弹簧9,第一减震弹簧4和第二减震弹簧9均为高强度合金制成,在通槽6内部相邻固定杆10之间的限位环12上均滑动插装有T型杆14,多根T型杆14远离第一防撞块7的一端共同水平连接在通槽6的内壁上,且限位环12与通槽6内壁之间的T型杆14上从左至右依次套设有推环15和橡胶弹簧16。

通过橡胶垫8,从而在碰撞的过程中可以起到初步的减震效果,同时会对第一防撞块7进行防护,避免第一防撞块7表面出现划伤现象,通过第二减震弹簧9和橡胶弹簧16,从而可以对第一防撞块7进行缓冲减震,避免碰撞的力道对车体1造成损伤,通过弹簧橡胶圈11,从而可以将第一防撞块7与第二防撞块13的缝隙进行密封,避免在缓冲的过程中对工作人员造成损伤,同时也可以起到减震缓冲作用,通过滑座5在U型滑板3上滑动,从而便于防撞板上下移动,通过第一减震弹簧4,从而可以对防撞板进行上下缓冲作用,有效的将碰撞力度降低最小。

本实用新型:在车体1的两端安装防撞装置,从而可以有效的对车体1进行防护,避免了在碰撞过程中对车体1造成损伤,有效的提高了车体1的使用寿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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