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收纳和抽取垃圾袋的垃圾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741839发布日期:2021-01-26 14:30阅读:90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收纳和抽取垃圾袋的垃圾桶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属于家居生活用品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便于收纳和抽取垃圾袋的垃圾桶。


背景技术:

[0002]
现有垃圾桶在使用时均需要在桶内放置一次性垃圾袋,并在需要时及时更换。垃圾袋一般都是另外存放,需要占用额外的储物空间且容易丢失,在更换垃圾袋时需要先找寻垃圾袋,给生活带来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0003]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便于收纳和抽取垃圾袋的垃圾桶,可在垃圾桶内存放垃圾袋,具有结构简单,节省空间,操作方便的优点。
[0004]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实现:
[0005]
一种便于收纳和抽取垃圾袋的垃圾桶,所述垃圾桶包括底座、外壳和内桶,所述内桶连接在底座内,所述外壳可拆卸的连接在底座上端,所述内桶侧壁的底部设置有向内凹陷的放置槽,所述放置槽内放置有备用垃圾袋。
[0006]
上述放置槽设置为与垃圾袋卷相配和的弧形。
[0007]
上述底座内设置有与内桶底部相配合的安装凸缘,内桶安装在安装凸缘内,安装凸缘与放置槽的相交处相对设置有与放置槽侧壁接触连接的限位板,限位板卡住放置槽对内桶进一步的固定。
[0008]
上述底座上端的内侧设置有连接环,连接环上设置有缺口,所述外壳套设在连接环上。
[0009]
上述外壳的顶部铰接有翻盖,所述翻盖采用垃圾桶通用的旋转盖板。
[0010]
上述外壳的上端设置有向内的翻边,所述翻边上相对设置有铰接孔,所述翻盖的转轴铰接在铰接孔内。
[0011]
上述翻盖的转轴设置在翻盖的中部,上述翻盖铰接在翻边的中部。
[0012]
上述底座的底部设置有若干底脚,所述底脚优选为四个柱形底脚。
[0013]
上述外壳与底座连接后外壁形成平滑的曲面,使垃圾桶更好的呈现出整体感。
[0014]
本实用新型和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0015]
本实用新型在不改变原有结构件数量情况下,通过垃圾桶内桶和底座极简的连接组合方式预留出备用垃圾袋的放置空间。垃圾袋放置槽与垃圾桶内桶内部完全隔离可以避免备用垃圾袋被污染,在清理被污染垃圾袋时可以很方便抽取更换和放置备用垃圾袋,具有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的特点。
附图说明
[0016]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0017]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0018]
图3是本实用新型外壳的立体图;
[0019]
图4是本实用新型内桶的立体图;
[0020]
图5是本实用新型底座的立体图;
[0021]
附图标记:1、底座;11、安装凸缘;12、限位板;13、连接环;14、缺口;15、底脚;2、外壳;21、翻盖;22、翻边;23、铰接孔;3、内桶;31、放置槽。
具体实施方式
[0022]
下面结合附图以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参见图1-5:
[0023]
一种便于收纳和抽取垃圾袋的垃圾桶,所述垃圾桶包括底座1、外壳2和内桶3,所述内桶3连接在底座1内,所述外壳2可拆卸的连接在底座1上端,所述内桶3侧壁的底部设置有向内凹陷的放置槽31,所述放置槽31内放置有备用垃圾袋。
[0024]
使用时,将外壳2从底座1上取下,即可方便的存放备用垃圾袋及更换备用垃圾袋。
[0025]
对照附图4,上述放置槽31设置为与垃圾袋卷相配和的弧形。
[0026]
对照附图5,上述底座1与内桶2的连接结构是:上述底座1内设置有与内桶2底部相配合的安装凸缘11,内桶2安装在安装凸缘11内,安装凸缘11与放置槽31的相交处相对设置有与放置槽31侧壁接触连接的限位板12,限位板12卡住放置槽31对内桶2进一步的固定。
[0027]
上述底座1与外壳2的连接结构是:上述底座1上端的内侧设置有连接环13,连接环13上设置有缺口14,所述外壳2套设在连接环13上。
[0028]
为了隔绝桶内垃圾的影响及方便使用,本实用新型提供了翻盖结构,即上述外壳2的顶部铰接有翻盖21,所述翻盖21采用垃圾桶通用的旋转盖板。
[0029]
对照附图3,上述外壳2的上端设置有向内的翻边22,所述翻边22上相对设置有铰接孔23,所述翻盖21的转轴铰接在铰接孔23内。
[0030]
为了更好的平衡性能,上述翻盖21的转轴设置在翻盖21的中部,上述翻盖21铰接在翻边22的中部。
[0031]
为了使垃圾桶具有更好的稳定性,上述底座1的底部设置有若干底脚15,所述底脚15优选为四个柱形底脚15。
[0032]
对照附图1和2,上述外壳2与底座1连接后外壁形成平滑的曲面,使垃圾桶更好的呈现出整体感。
[0033]
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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