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铝板收纳运输两用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8990786阅读:129来源:国知局
一种铝板收纳运输两用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板材机械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铝板收纳运输两用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在铭板的生产制作过程中,包括铭板的印刷、烘烤、贴膜等工艺,都涉及制作铭板所用基板一铝板的收纳与运输。然而,现有的铭板在制作过程中,如铝板完成烘烤后,都是直接将铝板逐一叠放于工作台上,积累到一定量后,再通过人工搬运至下一道工序,不仅劳动强度大,且无法避免因人为因素,导致铝板上出现划伤、手印等,严重影响产品质量。
【实用新型内容】
[0003]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铝板收纳运输两用装置。
[0004]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如下:
[0005]一种铝板收纳运输两用装置,包括运输装置和收纳装置,所述运输装置由长方体型框架和滑轮构成,所述滑轮设于长方体型框架底部四个脚位置,所述长方体型框架底面左侧两组为动滑轮,底面右侧两组为定滑轮,所述收纳装置由长方形底座和V型托盘构成,所述V型托盘对称设于长方形底座前后两边上,所述V型托盘的左边通过斜柱连接支撑,所述V型托盘的右边通过立柱连接支撑,所述长方形底座、斜柱、V型托盘及立柱为一体式结构,所述V型托盘的夹角为一钝角,所述长方形底座的左右两边上设有安装孔,所述收纳装置利用螺钉通过安装孔与运输装置连接固定。
[0006]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收纳装置上V型托盘的设计,将长方体型铝板依次倾斜依靠于V型托盘一边上,即可实现对铝板的收纳,既便于收纳又便于拿取;通过运输装置与收纳装置的结合,便于铝板在各个车间各道工序之间的来回切换;运输装置与收纳装置可拆卸的设计,收纳装置可单独使用,较现有技术,有效避免将铝板直接置于工作台面上引起的划伤等质量问题。
【附图说明】
[0007]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0008]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09]图2是收纳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10]其中:1、长方体型框架;2、长方形底座;3、斜柱;4、V型托盘;5、立柱;6、安装孔;7、动滑轮;8、定滑轮。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0012]参阅图1和图2,一种铝板收纳运输两用装置,包括运输装置和收纳装置,所述运输装置由长方体型框架I和滑轮构成,所述滑轮设于长方体型框架I底部四个脚位置,所述长方体型框架I底面左侧两组为动滑轮7,底面右侧两组为定滑轮8,所述收纳装置由长方形底座2和V型托盘4构成,所述V型托盘4对称设于长方形底座2前后两边上,所述V型托盘4的左边通过斜柱3连接支撑,所述V型托盘4的右边通过立柱5连接支撑,所述长方形底座2、斜柱3、V型托盘4及立柱5为一体式结构,所述V型托盘4的夹角为一钝角,所述长方形底座2的左右两边上设有安装孔6,所述收纳装置利用螺钉通过安装6孔与运输装置连接固定。
[0013]上述附图及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任何所属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其所做的适当变化或修饰,或改用其他花型做此技术上的改变,都皆应视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专利范畴。
【主权项】
1.一种铝板收纳运输两用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运输装置和收纳装置,所述运输装置由长方体型框架(I)和滑轮构成,所述滑轮设于长方体型框架(I)底部四个脚位置,所述长方体型框架(I)底面左侧两组为动滑轮(7),底面右侧两组为定滑轮(8),所述收纳装置由长方形底座(2)和V型托盘(4)构成,所述V型托盘(4)对称设于长方形底座(2)前后两边上,所述V型托盘(4)的左边通过斜柱(3)连接支撑,所述V型托盘(4)的右边通过立柱(5)连接支撑,所述长方形底座(2)、斜柱(3)、V型托盘(4)及立柱(5)为一体式结构,所述V型托盘(4 )的夹角为一钝角,所述长方形底座(2 )的左右两边上设有安装孔(6 ),所述收纳装置利用螺钉通过安装孔(6)与运输装置连接固定。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板材机械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铝板收纳运输两用装置。包括运输装置和收纳装置,所述运输装置由长方体型框架和滑轮构成,所述滑轮设于长方体型框架底部四个脚位置,所述收纳装置由长方形底座和V型托盘构成,所述V型托盘对称设于长方形底座前后两边上,所述V型托盘的左边通过斜柱连接支撑,所述V型托盘的右边通过立柱连接支撑,所述长方形底座、斜柱、V型托盘及立柱为一体式结构。本实用新型的收纳装置既可以单独使用,又可以与运输装置结合使用,便于及时收纳铝板,且便于铝板在各个车间各道工序之间的来回切换,较现有技术,有效避免将铝板直接置于工作台面上引起的划伤等质量问题。
【IPC分类】B65D61/00
【公开号】CN204642596
【申请号】CN201520327114
【发明人】李兴军
【申请人】昆山伟镇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16日
【申请日】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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