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利用于橡胶充分搅拌的开炼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93146阅读:221来源:国知局
一种利用于橡胶充分搅拌的开炼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开炼机设备领域,尤其是一种利用于橡胶充分搅拌的开炼机。



背景技术:

废旧橡胶脱硫生产再生橡胶,是将废旧轮胎或橡胶制品破碎、除杂、磨细,经硫化罐或密炼机与软化油等混合搅拌,在经均匀的加热,在高温、高压下脱硫而生产再生橡胶。上述生产过程中从硫化罐或密炼机出来的再生橡胶进行冷却。为了增加再生橡胶的塑性,需要对冷却后的再生橡胶进行捏炼。从而使得再生橡胶恢复橡胶的原有性能,才能应用于工业生产中。

目前对再生橡胶进行捏炼或精炼的开炼机,主要是有电动机、减速机、机架,两个滚筒或者多个辊筒等构成,由电动机通过减速机带动辊筒向内相对转动,橡胶从两个滚筒中间进入,进行反复的捏炼、挤压、拉长,直至恢复橡胶的原有性能,这种形式构造的开炼机存在效率低,适应性不强、能耗大、成本高,质量低等缺陷。

目前所使用的开炼机的主驱动力通常采用单电机也可以采用双电机分别各拖动一个辊筒的传动形式,或采用双出轴封闭式齿轮减速箱加方向联轴节来替代开式齿轮传动形式,还有采用一台大功率电机驱动左右两侧双出轴齿轮减速箱。但是由于电机的功率有限,而且体积庞大、占用空间较大,从而影响开炼机的炼胶质量。

因此,对于上述问题有必要提出了一种利用于橡胶充分搅拌的开炼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利用于橡胶充分搅拌的开炼机。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利用于橡胶充分搅拌的开炼机,包括第一驱动电机、第二驱动电机、第一减速机、第二减速机、第一圆辊、第二圆辊、第三圆辊、第四圆辊和支撑架,所述第一圆辊和第二圆辊架设在支撑架的左上部,所述第三圆辊和第四圆辊架设在支撑架的右下部,所述第一驱动电机通过第一减速机分别与第一圆辊和第二圆辊传动连接,所述第二驱动电机通过第二减速机分别与第三圆辊和第四圆辊传动连接,所述第一圆辊的左侧部设置有第一调节手柄,所述第四圆辊的右侧部设置有第二调节手柄,所述第一圆辊的右下部设置有第一刮刀,所述第二圆辊的右下部设置有第二刮刀。

优选地,所述第一减速机包括第一主轴和两个第一从传动轴,所述第一主轴与第一驱动电机的中心转轴连接。

优选地,两个所述第一从传动轴分别与第一圆辊和第二圆辊的中心轴传动连接。

优选地,所述第二减速机包括第二主轴和两个第二从传动轴,所述第二主轴与第二驱动电机的中心转轴连接。

优选地,两个所述第二从传动轴分别与第三圆辊和第四圆辊的中心轴传动连接。

优选地,所述第一圆辊的直径小于第二圆辊的直径,所述第三圆辊的直径小于第四圆辊的直径。

优选地,所述第一驱动电机和第二驱动电机分别安装在支撑架的其中一侧边上。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提供的开炼机提高了开炼机对再生橡胶的加工效率,本开炼机提高了对再生橡胶的加工质量,同时采用各个辊筒依次配合的方式,降低了辊筒的传动负荷,同时洁颜油。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作进一步说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右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由权利要求限定和覆盖的多种不同方式实施。

如图1并结合图2所示,一种利用于橡胶充分搅拌的开炼机,包括第一驱动电机10、第二驱动电机11、第一减速机8、第二减速机9、第一圆辊2、第二圆辊3、第三圆辊4、第四圆辊5和支撑架1,所述第一圆辊2和第二圆辊3架设在支撑架1的左上部,所述第三圆辊4和第四圆辊架5设在支撑架1的右下部,所述第一驱动电机10通过第一减速机8分别与第一圆辊2和第二圆辊3传动连接,所述第二驱动电机11通过第二减速机9分别与第三圆辊4和第四圆辊5传动连接,所述第一圆辊2的左侧部设置有第一调节手柄6,所述第四圆辊5的右侧部设置有第二调节手柄7,所述第一圆辊2的右下部设置有第一刮刀,所述第二圆辊3的右下部设置有第二刮刀。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减速机8包括第一主轴和两个第一从传动轴,所述第一主轴与第一驱动电机的中心转轴连接,两个所述第一从传动轴分别与第一圆辊2和第二圆辊3的中心轴传动连接;所述第二减速机9包括第二主轴和两个第二从传动轴,所述第二主轴与第二驱动电机的中心转轴连接,两个所述第二从传动轴分别与第三圆辊4和第四圆辊5的中心轴传动连接。所述第一圆辊2的直径小于第二圆辊3的直径,所述第三圆辊4的直径小于第四圆辊5的直径,所述第一驱动电机10和第二驱动电机11分别安装在支撑架1的其中一侧边上。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开炼机提高了开炼机对再生橡胶的加工效率,本开炼机提高了对再生橡胶的加工质量,同时采用各个辊筒依次配合的方式,降低了辊筒的传动负荷,同时洁颜油。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做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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