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效余热锅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20557阅读:500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效余热锅炉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高效余热锅炉,属于锅炉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对于部分企业生产的特殊性,其生产过程中,有时需要两种能量传递介质,分别为有机热载体及蒸汽,在有机热载体余量较大或蒸汽使用较小时,一般采用蒸汽发生器进行蒸汽制备,以保证企业正常生产需求。而采用蒸汽发生器属于燃料与蒸汽间接换热装置,有机热载体在锅炉内加热升高温度后再进行蒸汽制备,有机热载体的升温过程就受到了锅炉热效率影响。另外,长距离输送也有较高的散热损失。导致了燃料的浪费大。另外,有机热载体锅炉由于本身排烟温度高,其尾部烟气就含有大量的热量。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高效余热锅炉,以解决现有的锅炉的有机热载体在锅炉内加热升高温度后再进行蒸汽制备,有机热载体的升温过程就受到了锅炉热效率影响。另外,长距离输送也有较高的散热损失。导致了燃料的浪费大。另外,有机热载体锅炉由于本身排烟温度高,其尾部烟气就含有大量的热量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高效余热锅炉,其结构包括前烟箱清灰门、高温烟气入口、锅炉人孔、螺纹烟管、低温烟气出口、后烟箱清灰门、前烟箱落灰斗、烟气扰流装置,所述前烟箱清灰门与高温烟气入口相连通,所述高温烟气入口下方设有锅炉人孔,所述锅炉人孔内设有螺纹烟管,所述螺纹烟管与低温烟气出口相连接,所述低温烟气出口下方设有后烟箱清灰门,所述前烟箱落灰斗与前烟箱清灰门相连接,所述烟气扰流装置设在螺纹烟管内部。

进一步地,所述前烟箱清灰门下方安装有前烟箱落灰斗。

进一步地,所述高温烟气入口与螺纹烟管相连通。

进一步地,所述螺纹烟管对流换热后经过低温烟气出口排出。

进一步地,所述前烟箱落灰斗内设有闸板。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占地小、采用扰流子、螺纹烟管等强化换热设备,换热效率高,蒸汽制备采用烟气余热,能源成本低,可完全或提供部分蒸汽,降低了由于蒸汽发生器造成的热损失。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高效余热锅炉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烟气扰流装置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中:前烟箱清灰门-1、高温烟气入口-2、锅炉人孔-3、螺纹烟管-4、低温烟气出口-5、后烟箱清灰门-6、前烟箱落灰斗-7、烟气扰流装置-8。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高效余热锅炉,其结构包括前烟箱清灰门1、高温烟气入口2、锅炉人孔3、螺纹烟管4、低温烟气出口5、后烟箱清灰门6、前烟箱落灰斗7、烟气扰流装置8,所述前烟箱清灰门1与高温烟气入口2相连通,所述高温烟气入口2下方设有锅炉人孔3,所述锅炉人孔3内设有螺纹烟管4,所述螺纹烟管4与低温烟气出口5相连接,所述低温烟气出口5下方设有后烟箱清灰门6,所述前烟箱落灰斗7与前烟箱清灰门1相连接,所述烟气扰流装置8设在螺纹烟管4内部,所述前烟箱清灰门1下方安装有前烟箱落灰斗7,所述高温烟气入口2与螺纹烟管4相连通,所述螺纹烟管4对流换热后经过低温烟气出口5排出,所述前烟箱落灰斗7内设有闸板。

在进行使用时,参阅图3,在传统的有机热载体锅炉系统中,增加一套高效余热锅炉,安装位置与锅炉尾部烟气出口与空气预热器之间,用以吸收烟气中的余热产生蒸汽,进行企业供热或减少蒸汽发生器的蒸汽制备,提高能源整体利用率,降低用能成本。高温烟气由高温烟气入口2进入前烟箱,后经过螺纹烟管4进行对流换热,将其内部的热量传递给水,水升温产生蒸汽,换热后的低温烟气经过低温烟气出口5排出,后经过空预器及烟气处理设备后经过烟囱排放。该余热锅炉采用螺纹烟管4,可有效的提高换热效率,另外,在高温烟气侧的螺纹烟管4内,增加一种烟气扰流装置8,长度约整体烟管的1/2,可有效的增加烟气与锅炉换热,提高换热效率。另外,由于该余热锅炉安装位置在锅炉烟气出口以后,前部无任何烟气处理设备,该处烟气含尘量极高,在前烟箱处由于阻力增大等原因,会有大量的烟尘在此沉降,为了延长其使用清灰周期,在前烟箱清灰门1下部安装一锥形前烟箱落灰斗7,沉降的盐城落入锥形灰斗后,由运行人员定期打开闸板,灰经由落灰管排出。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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