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小火盖组合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2)和小火盖本体(1);
所述底座(2)顶部设置有环形槽(24),且在所述环形槽(24)内设置有多个用于安装所述小火盖本体(1)的定位块(23);
当所述小火盖本体(1)安装在所述定位块(23)上时,所述小火盖本体(1)的盖颈(12)与所述环形槽(24)的侧壁、底端面之间,以及所述小火盖本体(1)的盖帽(11)底端面与所述底座(2)顶端面之间均设置有间隙,形成出火或防回火的通道(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小火盖组合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2)包括内圈(21)和同轴连接于所述内圈(21)外部的外圈(22),所述内圈(21)和外圈(22)之间形成环形槽(2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小火盖组合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道(3)包括依次连通的第一通道(31)、第二通道(32)、第三通道(33)和第四通道(34);
所述第一通道(31)形成于所述内圈(21)外侧和盖颈(12)内侧之间;
所述第二通道(32)形成于所述盖颈(12)底部和环形槽(24)底部之间;
所述第三通道(33)形成于所述盖颈(12)外侧和外圈(22)内侧之间;
所述第四通道(34)形成于所述小火盖本体(1)的盖帽(11)底面周侧位置和外圈(22)顶部之间;
所述内圈(21)的顶面和与其对应的小火盖本体(1)的盖帽(11)底面形成第五通道(35);
所述内圈(21)的内部形成贯通的中心通道(211),所述中心通道(211)通过所述第五通道(35)与所述第一通道(31)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小火盖组合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通道(211)、第一通道(31)、第二通道(32)、第三通道(33)和第四通道(34)的宽度依次递减。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小火盖组合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道(31)、第二通道(32)和第三通道(33)形成U型通道;
所述第四通道(34)为小火盖引火槽。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小火盖组合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盖帽(11)上设置有多个与所述中心通道(211)和第五通道(35)连通的火孔(113),所述火孔(113)与水平方向夹角为30-45°。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小火盖组合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盖帽(11)底部设有导流部(111)和连接所述火孔(113)与导流部(111)的引流部(112)。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小火盖组合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部(111)采用圆锥形,且所述导流部(111)的底端面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β为15-30°。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小火盖组合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块(23)至少为三个,所述定位块(23)的横截面为L形;
至少三个所述定位块(23)均匀环设在所述环形槽(24)内。
10.一种灶具,其特征在于,包括灶具本体以及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小火盖组合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