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颗粒燃烧炉,包括炉体,炉体内设有燃烧器,燃烧器的顶端敞口,燃烧器的侧壁设有进料口,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器的底面设有用于进风和落灰的贯通口,贯通口上方设有支撑颗粒燃料的炉排,炉排下方设有用于维持底火的辅助支撑体,辅助支撑体高于贯通口,辅助支撑体位于进料口下方的一侧且设置的范围不超过炉排所覆盖面积的1/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颗粒燃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器包括设置进料口的第一侧壁和位于第一侧壁两侧的第二侧壁和第三侧壁,第二侧壁和第三侧壁沿进料口的进料方向向两侧扩展形成八字状,辅助支撑体连接在第二侧壁和第三侧壁的底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颗粒燃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内设有安装燃烧器的安装架,燃烧器还包括第四侧壁、第五侧壁和第六侧壁,第四侧壁与第二侧壁连接,第五侧壁与第三侧壁连接,第六侧壁分别与第四侧壁、第五侧壁连接,第四侧壁、第五侧壁和第六侧壁分别与安装架相对的侧壁平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颗粒燃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炉排包括固定于燃烧器的第一层支撑体和第二层支撑体,第一层支撑体低于相邻的第二层支撑体,第二层支撑体相对第一层支撑体在垂直方向上错开分布,第一层支撑体与第二层支撑体之间具有用于落灰和进风的第一通道,第一通道的宽度小于颗粒燃料的直径d,相邻两个第二层支撑体之间的间距l2大于d且小于2d。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颗粒燃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层支撑体和第二层支撑体的延伸方向平行于进料口的进料方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颗粒燃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器的底端敞口形成贯通口。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颗粒燃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支撑体为杆体结构或网状结构或带小孔的板状结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颗粒燃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支撑体可拆卸连接于燃烧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颗粒燃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器的下方设有接灰盘,接灰盘面对贯通口。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颗粒燃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接灰盘设于储水盘内;或者,所述接灰盘设于储水盘上方,或者所述接灰盘的一侧并排设有储水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