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牲畜尸体生产饲料用干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55996阅读:401来源:国知局
一种牲畜尸体生产饲料用干燥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干燥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牲畜尸体生产饲料用干燥装置。



背景技术:

在大型的牲畜养殖场,或者因自然环境如地震等的影响,都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大量的死亡牲畜,这些非自然死亡的牲畜,处于安全因素是不能在市场上流通的,但就地掩埋不但浪费资源,也很可能会污染底下水源,现有的最为理想的处理方法就是用这些死亡的牲畜的尸体制成饲料,由于死亡的牲畜尸体内含有大量的水分以及后期制成饲料后需要进行干燥,一个合适的干燥装置就十分必要了,但是,目前的市场上并没有此类干燥装置,或者一些干燥装置由于存储量较小、价格较贵等原因也不适合应用于此。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牲畜尸体生产饲料用干燥装置,通过设置加热体、风扇、散气孔等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牲畜尸体生产饲料用干燥装置,包括干燥箱,所述干燥箱的内部左侧固定安装有固定柱,所述干燥箱的上方固定安装有两个成对称分布的加热体,所述干燥箱顶端的中间位置固定设置有散气孔,在散气孔内固定安装有风扇,在风扇的顶端固定安装有电动机,所述散气孔与风扇的连接处安装有透气活塞,所述干燥箱外表面的右侧固定安装有定时开关,通过设置定时开关,使得加热时间能够自动设定,减少人力,在定时开关的下方固定安装有箱门,且所述箱门位于干燥箱的表面上,在箱门的表面上固定安装有把手,所述干燥箱的底部安放有推车板,在推车板的底部固定安装有若干等间距分布的滚轮,所述推车板的表面固定安装有置物盒,在置物盒的正前方固定安装有推杆,且所述推杆位于推车板上,在推杆的中间位置固定安装有橡胶材质的握柄。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透气活塞为疏松多孔材质制成,且透气活塞内放置有干燥剂。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加热体由加热电阻组成,且所述加热体呈倒L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牲畜尸体生产饲料用干燥装置,通过设置加热体,能够让加热箱的温度上升,使处于加热箱内的物体因温度上升而加速干燥,设置散气孔,使得干燥箱内的气体可以流通,防止因气压过高而产生危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干燥箱;2-固定柱;3-加热体;4-透气活塞;5-电动机;6-散气孔;7-风扇;8-定时开关;9-箱门;10-把手;11-推车板;12-滚轮;13-置物盒;14-握柄;15-推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牲畜尸体生产饲料用干燥装置,包括干燥箱1,所述干燥箱1的内部左侧固定安装有固定柱2,所述干燥箱1的上方固定安装有两个成对称分布的由加热电阻组成的加热体3,且所述加热体3呈倒L型,通过设置加热体3,能够让加热箱1的温度上升,使处于加热箱1内的物体因温度上升而加速干燥,所述干燥箱1顶端的中间位置固定设置有散气孔6,通过设置散气孔6,使得干燥箱1内的气体可以流通,防止因气压过高而产生危险,在散气孔6内固定安装有风扇7,在风扇7的顶端固定安装有电动机5,所述散气孔6与风扇7的连接处安装有由疏松多孔材质制成透气活塞4,且所述透气活塞4内放置有干燥剂,通过设置风扇7配合电动机5,使得干燥箱1的气体流通速度加快,从而带动干燥箱1的物体干燥速度加快,所述干燥箱1外表面的右侧固定安装有定时开关8,通过设置定时开关8,使得加热时间能够自动设定,减少人力,在定时开关8的下方固定安装有箱门9,且所述箱门9位于干燥箱1的表面上,在箱门9的表面上固定安装有把手10,所述干燥箱1的底部安放有推车板11,在推车板11的底部固定安装有若干等间距分布的滚轮12,所述推车板11的表面固定安装有置物盒13,在置物盒13的正前方固定安装有推杆15,且所述推杆15位于推车板11上,在推杆15的中间位置固定安装有橡胶材质的握柄14。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将需要干燥的物体放进置物盒13中,然后通过推杆15将推车板11推入干燥箱1内,然后关闭箱门9,通过定时开关8进行干燥时间设定,在加热体3与风扇7以及散气孔6的配合下,物体被干燥,设定的干燥时间到达后,停止干燥,此时,打开箱门9,取出干燥后的物体即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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