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物质能源颗粒机的吸尘罩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18946阅读:32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生物质能源颗粒机的吸尘罩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颗粒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生物质能源颗粒机的吸尘罩装置。



背景技术:

颗粒机是用以将潮湿粉料研制成所需颗粒,也可将块状干料粉碎成所需颗粒。主要特点是筛网装拆简易,还可适当调节松紧,拆卸方便、容易清洗。而生物质能源颗粒机,能够对废旧木料、木屑、秸秆等进行回收再利用,受到越来越多市场的青睐。

但是由于废旧木料、木屑、秸秆等原料上的灰尘较多,在进行制粒时,废旧木料、木屑、秸秆等原料上的灰尘不但会加剧颗粒机的磨损,而且影响所制颗粒的质量,严重的甚至难以形成完整、规则的颗粒,但是现有的吸尘罩在停机时防止灰尘气流回流方面较差,或者耗能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以上现有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生物质能源颗粒机的吸尘罩装置,能够有效地吸走废旧木料、木屑、秸秆等原料上的灰尘,且在停机时能够有效防止灰尘气流回流,同时可拆卸性好,便于清除吸尘罩装置内淤积的灰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在于: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生物质能源颗粒机的吸尘罩装置,包括外环片、隔尘罩、外端罩、基体、开口紧固环件、气管、嵌入管、连接凸肩、上吊耳、弹性带、下吊耳和弹性环,所述隔尘罩、外端罩和基体均呈漏斗状,所述外端罩、基体、嵌入管和气管沿着水平方向依次相连,所述隔尘罩的大口端与所述外环片相连,所述外环片安装在所述外端罩的大口端,所述隔尘罩的小口端与所述弹性环相连,所述弹性环上的所述下吊耳通过所述弹性带与所述外端罩内的所述上吊耳相连。

进一步地,所述隔尘罩、弹性带和弹性环均采用弹性橡胶制成。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凸肩处于所述基体大口端,用以固定整个装置。

进一步地,所述嵌入管与所述基体的小口端相连,且其嵌入所述气管一端,并由所述开口紧固环件套在外侧对嵌入所述气管处进行紧固。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使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体的积极有益效果为:

1、本实用新型采用呈漏斗状的外端罩和基体拼接在一起,能够有效地吸走废旧木料、木屑、秸秆等原料上的灰尘。

2、本实用新型在停机时能够有效防止灰尘气流回流。

3、本实用新型采用外端罩和基体的两段拼接式,拆卸方便,便于清除吸尘罩装置内淤积的灰尘。

4、本实用新型结构可靠,使用便捷,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5、本实用新型产品性能好,使用寿命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3是图2中A-A处的剖视图;

图中:1-外环片,2-隔尘罩,3-外端罩,4-基体,5-开口紧固环件,6-气管,7-嵌入管,8-连接凸肩,9-上吊耳,10-弹性带,11-下吊耳,12-弹性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实施例。

实施例: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如图1、图2及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生物质能源颗粒机的吸尘罩装置,包括外环片1、隔尘罩2、外端罩3、基体4、开口紧固环件5、气管6、嵌入管7、连接凸肩8、上吊耳9、弹性带10、下吊耳11和弹性环12,隔尘罩2、外端罩3和基体4均呈漏斗状,外端罩3、基体4、嵌入管7和气管6沿着水平方向依次相连,隔尘罩2的大口端与外环片1相连,外环片1安装在外端罩3的大口端,隔尘罩2的小口端与弹性环12相连,弹性环12上的下吊耳11通过弹性带10与外端罩3内的上吊耳相连。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隔尘罩2、弹性带10和弹性环12均采用弹性橡胶制成,可以在吸尘工作时,由于从气管6传来的吸力,隔尘罩2和弹性环12由收缩状态变为拉伸状态,便于气流通过,在吸尘工作结束后,隔尘罩2隔尘罩2和弹性环12由拉伸状态变为收缩状态,能够有效防止灰尘气流的回流。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连接凸肩8处于基体4大口端,用以固定整个装置,便于整个装置安装在外部机架上。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嵌入管7与基体4的小口端相连,且其嵌入气管6一端,并由开口紧固环件5套在外侧对嵌入气管6处进行紧固,保持良好的密封效果。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整个装置安装在外部机架后,外端罩3的大口端以一定角度和距离对准颗粒机的进料口,此时隔尘罩2和弹性环12处于收缩状态,隔尘罩2和弹性环12由于自身重力的原因,落在外端罩3内,并使得弹性带10处于拉伸状态,防止隔尘罩2和弹性环12滑出外端罩3;而在吸尘工作时,由于从气管6传来的吸力,隔尘罩2和弹性环12由收缩状态变为拉伸状态,便于气流通过,在吸尘工作结束后,隔尘罩2隔尘罩2和弹性环12由拉伸状态变为收缩状态,能够有效防止灰尘气流的回流;同时由于采用外端罩3和基体4的两段拼接式,拆卸方便,便于清除吸尘罩装置内淤积的灰尘。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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