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机废气吸收剂及空气中无机废气的处理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077184阅读:65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室内空气净化,尤其是指一种无机废气吸收剂及空气中无机废气的处理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中的空气污染也越加严重,空气中含有较多的NH3,H2S,SO3,SO2,NO,NO2等无机废气。这些气体直接被人体吸收,日积月累对人们的身体造成极大的损害。

现在,越来越多家庭和工作场所引入空气净化装置,通过处理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对空气进行净化。传统的空气净化装置往往采用物理吸附或过滤技术的原理进行空气处理,但这些净化器对空气的净化存在一定局限性,其中物理吸附采用吸收剂对空气中的无机废气进行吸收,例如活性炭吸附,一方面吸附容量低,另一方面容易达到饱和,因此不能完全吸附,空气净化效果较差。而过滤技术也存在弊端,其金属网上的催化剂有限,且与空气接触面积小,尤其风量大时,反应慢,导致除无机废气的效果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无机废气吸收剂及空气中无机废气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解决现有空气中无机废气处理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无机废气吸收剂,其组成成分和质量分数如下:

强氧化剂 10~30%

物料A 5~30%

离子液体 10~30%

余量为水

无机废气的处理方法,其步骤为:

将10~30质量份的强氧化剂、10~30质量份的物料A以及10~30质量份的离子液体与水混合成100质量份的水溶液,混合均匀盛装于密封容器中;将含无机废气的空气集中通入密封容器中,并通过出气管通出,其出口气体即为净化后的气体,直接排放到室内。

上述强氧化剂为三价钴盐、过硫酸盐、过氧化物、重铬酸钾、高锰酸钾或氧酸盐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混合。

上述物料A为浓硫酸、硝酸、盐酸、氨基磺酸中的任意一种。

上述离子液体为常温离子液体,离子液体中阳离子为季铵盐离子、季磷盐离子、咪唑盐离子或吡咯盐离子中的一种或几种,阴离子为卤素离子、四氟硼酸根离子、六氟磷酸根离子或其他无机酸根离子中的一种或几种。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室内空气净化的新型无机废气吸收剂及运用其处理空气中无机废气的方法。其具有配方成本低,效果显著的特点,能够吸收90%以上的无机废气,保证通入室内的空气得到有效净化。

其中强氧化剂的水溶液能够有效氧化空气中的无机废气,使无机废气溶于密封容器中。浓硫酸为氧化反应提供酸性条件,并且进一步增强溶液的氧化性。添加有常温离子液体,能够降低溶液的挥发性,同时能延长气体吸附、接触溶液的时间,起到一定的催化作用。采用新颖的溶液净化方式,将空气通入溶液中,使空气中的无机废气有充分的时间与溶液反应,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反应不充分的问题;并且通过几种物质的共同作用,将空气中的无机废气有效氧化,达到空气净化的效果。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将通过以下具体实施例进行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一

无机废气吸收剂,其组成成分和质量分数如下:

高锰酸钾 20%

浓硫酸 20%

离子液体 20%

余量为水

无机废气的处理方法,其步骤为:

将20质量份的高锰酸钾、20质量份的浓硫酸以及20质量份的离子液体与水混合成100质量份的水溶液,混合均匀盛装于密封容器中;将含NH3,NO,NO2无机废气1000ppm的气体集中通入密封容器中,并通过出气管通出,其出口气体即为净化后的气体,测得NH3,NO,NO2无机废气的含量为55ppm,排放到室内。

实施例二

无机废气吸收剂,其组成成分和质量分数如下:

重铬酸钾 25%

硝酸 19%

离子液体 18%

余量为水

无机废气的处理方法,其步骤为:

将10质量份的重铬酸钾、10质量份的硝酸以及10质量份的离子液体与水混合成100质量份的水溶液,混合均匀盛装于密封容器中;将含H2S,SO3,SO2无机废气1000ppm的空气集中通入密封容器中,并通过出气管通出,其出口气体即为净化后的气体,测得H2S,SO3,SO2无机废气的含量为51ppm,排放到室内。

实施例三

无机废气吸收剂,其组成成分和质量分数如下:

过硫酸盐 27%

盐酸 30%

离子液体 23%

余量为水

无机废气的处理方法,其步骤为:

将27质量份的过硫酸盐、30质量份的盐酸以及23质量份的离子液体与水混合成100质量份的水溶液,混合均匀盛装于密封容器中;将含H2S,SO3,SO2无机废气1000ppm的空气集中通入密封容器中,并通过出气管通出,其出口气体即为净化后的气体,测得H2S,SO3,SO2无机废气的含量为52ppm,排放到室内。

上述描述已经详细阐述了发明的说明和描述。它不是为了将本发明限制为所披露的形式和方式。按照以上的方式,可以进行相应的修改或更改。讨论实例是为了更好地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及其实用性,从而利用本发明进行各种修改并满足其它特定的需求。所有这些修改和变化当依照公平和合法的权利解读,并且根据附加权利要求,这些修改和变化都属于本发明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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