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家用空气净化系统的过滤元件及过滤滤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2936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用于家用空气净化系统的过滤元件(1、1a),所述过滤元件包括根据欧洲标准EN 1822:2009的至少一层高效空气微粒(HEPA)类型的过滤材料层(10),所述至少一层高效空气微粒(HEPA)类型的过滤材料层(10)具有:

-第一和第二过滤面(11、14),每个被设置为用于被待净化的空气流穿过,

-外部侧表面(13),

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元件包括树脂(7),所述树脂(7)至少部分地覆盖高效空气微粒(HEPA)类型的过滤材料层的所述外部侧表面,以机械地和/或化学地保护所述高效空气微粒(HEPA)类型的过滤材料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元件(1、1a),其特征在于,第一过滤面(11)的周缘(12)和/或第二过滤面(14)的周缘也覆盖有所述树脂(7)。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过滤元件(1、1a),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二过滤材料层(20),该第二过滤材料层(20)具有两个过滤面,且被放置在所述至少一层高效空气微粒(HEPA)类型的过滤材料层(10)的至少一个过滤面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过滤元件(1、1a),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过滤材料层(20)包括活性炭,且沿待净化的空气流的方向被放置在所述至少一层高效空气微粒(HEPA)类型的过滤材料层(10)的上游,所述活性炭是C3类型。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过滤元件(1、1a),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三过滤材料层(30),该第三过滤材料层(30)具有两个过滤面,且沿待净化的空气流的方向被安置在所述第二过滤材料层(20)的上游,所述第三过滤材料层(30)是根据欧洲标准EN 779:2012的F7类型。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过滤元件(1、1a),其特征在于,包括第四过滤材料层(40),该第四过滤材料层(40)具有两个过滤面,且沿待净化的空气流的方向被安置在所述第三过滤材料层(30)的上游,所述第四过滤材料层(40)是根据欧洲标准EN 779:2012的M5类型。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过滤元件(1、1a),其特征在于,所述树脂(7)在至少两个过滤材料层的过滤面的相邻周缘之间形成密封垫圈,以至少部分地确保相对于待净化的空气流的径向密封。

8.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过滤元件(1、1a),其特征在于,所述树脂(7)在所述至少一层高效空气微粒(HEPA)类型的过滤材料层(10)的第一过滤面(11)的周缘(12)和相邻的、所述第二过滤材料层(20)的过滤面的 周缘之间形成密封垫圈,以至少部分地确保相对于待净化的空气流的径向密封。

9.一种用于家用空气净化系统的过滤滤芯(2),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封闭的壳体(3),该封闭的壳体(3)具有第一和第二表面(4、5),第一和第二表面(4、5)在被安装于所述家用空气净化系统中的过程中被穿孔,且所述封闭的壳体(3)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过滤元件(1、1a)。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过滤滤芯(2),其特征在于,所述树脂(7)被安置以确保所述封闭的壳体(3)和过滤元件(1、1a)之间的密封,和/或确保将所述过滤元件(1、1a)保持在所述封闭的壳体(3)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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