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除尘功能的混料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0264阅读:356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除尘功能的混料台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材加工设备,具体涉及一种具有除尘功能的混料台。



背景技术:

建材是必不可少的材料,是建筑的基础,对于建材的加工一直是一个重点。特别是对于建材的混合,比如水泥的混合均是十分重要的,直接影响之后的建筑质量。如今的现有的混料台,只是进行简单的混合功能,除非事先对材料进行度量,否则无法进行精确的混合,同时也无法防止外界与混料台之间的污染。申请号为CN201520294845.6公开了一种水泥混料器,包括混料外壳、混料内壳、多个储料箱、多个进料漏斗、出料口、多根输料管、多个旋转电机、多根旋转杆、多根混料棒、多个混料球、多根混料叉及输料连接口;混料内壳设在混料外壳内,出料口与混料内壳底端连接;储料箱下端设在混料外壳内,进料漏斗连接在储料箱上;输料连接口设在混料内壳上,输料管连储料箱及输料连接口,旋转电机设在混料内壳上,旋转杆与旋转电机连接,旋转杆水平设置在混料内壳内,混料棒设在旋转杆上;多个混料球设置在混料内壳内,多根混料叉均匀分布在多个混料球上。本实用新型能同时进行进料、混料和出料,物料混合充分、均匀,混料速度快,提高混料效率,免去了人工混料的麻烦。但是无法精确的混合材料,也无法避免混料台内与外界间的污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除尘功能的混料台,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导致的上述多项缺陷。

一种具有除尘功能的混料台,包括支撑架、混料桶、进料桶,所述混料桶设于支撑架上方、所述两个进料桶设于混料桶上方,其特征在于:所述混料桶为倒置的锥形,所述混料桶下方设有一出料口,所述出料口内设置有出料阀,所述混料桶上方设置有混料电机,所述混料电机连接有搅拌杆,所述进料桶内设置有进料桶阀,所述进料桶上端均设有进料桶盖。

优选的,所述混料桶上方设有水管支架,所述水管支架上设置有水管。

优选的,所述进料桶表面设有带有刻度的视窗,所述视窗为透明材质。

优选的,所述支撑架与混料桶之间设有废料桶。

优选的,所述混料桶表面设有控制板,所述控制板上设有计时器。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功能多样,所述混料桶设置为倒置的锥形,且在锥形末端设有一出料口,便于混合后材料的排出,所述出料口内设置有出料阀,方便根据需求控制混合后材料的排出量,所述混料桶上方设置有混料电机,所述混料电机连接有搅拌杆,结构简单,成本低,所述进料桶设于混料桶上方,方便进料桶内的材料进入混料桶,所述进料桶内设有进料阀,便于控制进料量,而进料桶上又设有进料桶盖,可防止外部的材料污染进料桶内材料,也可防止进料桶内的材料污染外部空间;所述混料桶上部设有水管支架与水管,便于混料后的清洗;所述进料桶表面设有透明的带有刻度的视窗,可在混料前,对进料进行度量,使得材料混合更精确;所述混料桶与支撑架之间设有废料桶,便于收集处理废料;所述混料桶表面的控制板上设有计时器,便于根据不同的需求,设定不同的时间,进行混料。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具有除尘功能的混料台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具有除尘功能的混料台的侧视图。

其中:1—支撑架,2—废料桶,3—混料桶,4—控制板,5—计时器,6—进料桶阀,7—进料桶,8—进料桶盖,9—视窗,10—混料电机,11—水管,12—水管支架,13—出料口,14—出料阀。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具有除尘功能的混料台,包括支撑架1、混料桶3、进料桶7,所述混料桶3设于支撑架1上方、所述两个进料桶7设于混料桶3上方,方便进料桶7内的材料进入混料桶3,所述混料桶3为倒置的锥形,所述混料桶3下方设有一出料口13,便于混合后材料的排出,所述出料口13内设置有出料阀14,方便根据需求控制混合后材料的排出量,所述混料桶3上方设置有混料电机10,所述混料电机10连接有搅拌杆,结构简单,成本低,所述进料桶7内设置有进料桶阀6,便于控制进料量,所述进料桶7上端均设有进料桶盖8,可防止外部的材料污染进料桶7内材料,也可防止进料桶7内的材料污染外部空间。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混料桶3上方设有水管支架12,所述水管支架12上设置有水管11,便于混料后的清洗。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进料桶7表面设有带有刻度的视窗9,所述视窗9为透明材质,可在混料前,对进料进行度量,使得材料混合更精确。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支撑架1与混料桶3之间设有废料桶2,便于收集处理废料。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混料桶3表面设有控制板4,所述控制板4上设有计时器5,便于根据不同的需求,设定不同的时间,进行混料。

由技术常识可知,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其它的不脱离其精神实质或必要特征的实施方案来实现。因此,上述公开的实施方案,就各方面而言,都只是举例说明,并不是仅有的。所有在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或在等同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的改变均被本实用新型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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