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馅料搅拌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29836阅读:646来源:国知局
一种馅料搅拌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馅料搅拌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馅料搅拌装置。



背景技术:

食品馅料是用于生产各种糕点、月饼、水饺、混沌、香糕等等各类食品。馅料一般包括肉类和素食类,肉类主要由鸟类(鸡、鸭等)、鱼、海鲜等,素食类有莲蓉馅料,豆蓉馅料,豆沙馅料、水果馅料、果仁馅等。制作馅料时需要将馅料粉碎后,混合配料搅拌。

传统的馅料搅拌机跟普通的食品搅拌机相同,都采用搅拌桶中心旋转连接一搅拌桨,通过搅拌桨的转动起到搅拌的效果,但这样的结构对搅拌桶中部的馅料搅拌效果较好,而处于搅拌桶边缘的馅料难以收到均匀搅拌,而且还会出现桶内壁上粘有较多馅料,造成馅料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提供一种馅料搅拌装置,结构简单、搅拌效果好,减少馅料粘在桶内壁,进料和出料方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馅料搅拌装置,包括料筒、底座、电机,所述料筒设置在底座上,料筒上设置有料口,料口处设置有密封盖;所述料筒内部设置旋转轴,旋转轴的一端伸出料筒,所述旋转轴与料筒接触部分设置密封圈,旋转轴上设置有粉碎刀片,旋转轴上还设置有搅拌臂;所述搅拌臂包括搅拌轴和搅拌部,所述搅拌轴为L形,固定在旋转轴上,搅拌部固定在搅拌轴上,搅拌部的长度小于料筒内部的长度,所述粉碎刀片和搅拌臂均置于料筒内;所述电机与旋转轴伸出料筒的一端连接,电机放置在电机架上。

作为优选,所述料筒倾斜放置,所述料筒与水平面的倾斜角的锐角角度为10度。

作为优选,所述搅拌部的长度与料筒内部的长度相比小10-15厘米;搅拌部的截面为四角星形,星形的角为圆弧形。

作为优选,所述底座包括伸缩支撑杆和固定支撑杆以及横杆,所述横杆的 一端与固定支撑杆的上端固定连接,横杆的另一端与伸缩支撑杆的上端固定连接,所述料筒设置在横杆上,伸缩支撑杆设置在具有料口的一端,固定支撑杆设置在远离料口的一端;所述电机架包括支撑架和转动架,支撑架的上端与转动架的下端活动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粉碎刀片为螺旋形,固定的缠绕在旋转轴上。

作为优选,所述料口设置在远离电机的端面上,且位于料筒的下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料筒内设置粉碎刀片和搅拌臂,减少馅料粘在料筒内壁上;料筒倾斜一定角度,配合螺旋形粉碎刀片和星形搅拌部,粉碎更加彻底,搅拌更加均匀;底座的一端设计成伸缩杆,使进料和出料更加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料筒的截面示意图;

图中:1-料筒,11-料口,2-底座,21-伸缩支撑杆,22-固定支撑杆,23-横杆,3-电机,4-密封盖,5-旋转轴,6-密封圈,7-粉碎刀片,8-搅拌臂,81-搅拌轴,82-搅拌部,9-电机架,91-支撑架,92-转动架。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各种实施例。

如图1所示的,一种馅料搅拌装置,包括料筒1、底座2、电机3,所述料筒1设置在底座2上,料筒1上设置有料口11,料口11处设置有密封盖4;所述料筒1内部设置旋转轴5,旋转轴5的一端伸出料筒,所述旋转轴5与料筒1接触部分设置密封圈6,旋转轴5上设置有粉碎刀片7,旋转轴5上还设置有搅拌臂8;所述搅拌臂8包括搅拌轴81和搅拌部82,所述搅拌轴81为L形,固定在旋转轴5上,搅拌部82固定在搅拌轴81上,搅拌部82的长度小于料筒1内部的长度,所述粉碎刀片7和搅拌臂8均置于料筒1内;所述电机3与旋转轴5伸出料筒的一端连接,电机3放置在电机架9上。需要搅拌馅料使,将馅料从料口处放入,关闭密封盖4,打开电机3,使旋转轴5带动粉碎刀片7和搅拌臂8旋转,粉碎刀片7用于粉碎馅料,搅拌臂8防止馅料粘在料筒1内壁上。

为提升粉碎和搅拌的效果和效率,馅料所述料筒1倾斜放置,所述料筒1与水平面的倾斜角的锐角a的角度为10度。所述搅拌部的长度与料筒内部的长度相比小10-15厘米;搅拌部的截面为四角星形,星形的角为圆弧形。

为了使进料和出料更加方便,所述底座2包括伸缩支撑杆21和固定支撑杆22以及横杆23,伸缩支撑杆21可选用电动推杆,所述横杆23的一端与固定支撑杆22的上端固定连接,横杆23的另一端与伸缩支撑杆21的上端固定连接,所述料筒1设置在横杆23上,伸缩支撑杆21设置在具有料口11的一端,固定支撑杆22设置在远离料口11的一端;所述电机架9包括支撑架91和转动架92,支撑架91的上端与转动架92的下端活动连接。所述料口11设置在远离电机3的端面上,且位于料筒1的下侧。

为使粉碎馅料更加彻底,所述粉碎刀片7为螺旋形,固定的缠绕在旋转轴5上。

最后应说明的是: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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