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省煤器出口灰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10525阅读:591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省煤器出口灰斗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灰斗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新型省煤器出口灰斗。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反应器入口水平段烟道长度不足10m,通过对烟气中PM1、PM2 、PM10、PM100、 PM500等各种粒径飞灰颗粒的曳力平衡计算,可以得出半径500μm以下的飞灰的沉降可以忽略,而多数电厂反应器入口飞灰99%的粒径分布在500μm以下,对于更大颗粒灰渣,如果进入反应器容易造成明显的堵孔和对催化剂的冲蚀,如反应器入口没有灰斗,在反应器入口没有设置灰斗,不能分离大颗粒灰,造成催化剂的堵塞。因此,发明一种新型省煤器出口灰斗来解决上述问题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省煤器出口灰斗,通过设置灰斗弯角挡板,致使省煤器灰斗上方气流偏转滞后,便于气流在省煤器灰斗底部形成回流,通过设置撞击分离挡板,一方面有利于气流在撞击分离挡板内部形成回流,另一方面有利于气流在横向隔板与撞击分离挡板连接处的底部形成回流,有利于增大回流区域,更有利于促进气固分离,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省煤器出口灰斗,包括省煤器主体,所述省煤器入口,所述省煤器入口底部设有省煤器灰斗,所述省煤器灰斗与省煤器入口之间设有灰斗弯角挡板,所述灰斗弯角挡板与主体固定连接,所述省煤器灰斗一侧设有灰斗后腔体,所述省煤器灰斗与灰斗后腔体之间设有沿灰斗后壁面隔板,所述沿灰斗后壁面隔板顶部设有撞击分离挡板,所述撞击分离挡板底部设有孔,所述灰斗弯角挡板通过横向隔板与省煤器灰斗顶部一侧固定连接,所述横向隔板设置于灰斗后腔体顶部,所述主体与省煤器灰斗侧面设有水平烟道。

优选的,所述横向隔板外壁设有圆孔且与横向隔板贯穿连接。

优选的,所述孔的孔径与撞击分离挡板相同。

优选的,所述撞击分离挡板设置为2层。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通过设置灰斗弯角挡板,致使省煤器灰斗上方气流偏转滞后,便于气流在省煤器灰斗底部形成回流,通过设置撞击分离挡板,一方面有利于气流在撞击分离挡板内部形成回流,另一方面有利于气流在横向隔板与撞击分离挡板连接处的底部形成回流,有利于增大回流区域,更有利于促进气固分离,提高灰尘收集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沿灰斗后壁面隔板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腔体示意图。

图中:1省煤器主体、2省煤器灰斗、3灰斗弯角挡板、4撞击分离挡板、5横向隔板、6孔、7沿灰斗后壁面隔板、8灰斗后腔体、9水平烟道、10省煤器入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3所示的一种新型省煤器出口灰斗,包括省煤器主体1,所述省煤器入口10,所述省煤器入口10底部设有省煤器灰斗2,所述省煤器灰斗2与省煤器入口10之间设有灰斗弯角挡板3,所述灰斗弯角挡板3与主体1固定连接,所述省煤器灰斗2一侧设有灰斗后腔体8,所述省煤器灰斗2与灰斗后腔体8之间设有沿灰斗后壁面隔板7,所述沿灰斗后壁面隔板7顶部设有撞击分离挡板4,所述撞击分离挡板4底部设有孔6,所述灰斗弯角挡板3通过横向隔板5与省煤器灰斗2顶部一侧固定连接,所述横向隔板5设置于灰斗后腔体8顶部,所述主体1与省煤器灰斗2侧面设有水平烟道9。

所述横向隔板5外壁设有圆孔且与横向隔板5贯穿连接,便于灰尘在由孔6进入灰斗后腔体8中,然后由圆孔出去,有利于灰尘在灰斗后腔体8中形成回流,有利于帮助灰尘沉积,所述孔6的孔径与撞击分离挡板4相同,便于灰尘顺畅进入灰斗后腔体8,有利于在撞击分离挡板4中形成回流,所述撞击分离挡板4设置为2层,便于灰尘在撞击分离挡板4中形成二次回流,有利于提高灰尘收集效率。

工作原理:使用时,气流通过省煤器入口10进入省煤器主体1,通过设置灰斗弯角挡板3,致使省煤器灰斗2上方气流偏转滞后,便于气流在省煤器灰斗2底部形成回流,气流由省煤器灰斗2在撞击撞击分离挡板4时发生偏转,一部分气流由孔6进入灰斗后腔体8中,进而在撞击分离挡板4内部形成回流,另一部分气流则由横向隔板5中的圆孔流走,进而在横向隔板5与撞击分离挡板4连接处的底部形成回流,有利于增大回流区域,更有利于促进气固分离,提高灰尘收集效率。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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