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处理废液的分段排液沉淀池,其特征在于,包括沉淀池本体(1),所述沉淀池本体(1)的池壁上开设有至少两个高度不同的排水口;还包括分别与所述排水口连接的排水装置、与所述沉淀池本体(1)下部连接的进水装置和冲洗装置、与所述沉淀池本体(1)底部连接的排泥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废液的分段排液沉淀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口的数量为3-5个,高度在所述沉淀池本体(1)总高度的1/2-2/3处,相邻所述排水口间隔1-1.5米高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处理废液的分段排液沉淀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口围绕所述池壁圆圈布置或垂直布置。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处理废液的分段排液沉淀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池本体(1)的底部为锥体,所述排泥装置的排泥管道在所述锥体底部的侧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处理废液的分段排液沉淀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装置包括与所述排水口连通的排水管道、串联于所述排水管道上的排水阀门(2)和排水泵(8)。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处理废液的分段排液沉淀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管道上在所述排水阀门(2)的前面还设置有取样阀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处理废液的分段排液沉淀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冲洗装置的循环冲洗管道贯穿所述沉淀池本体(1),所述沉淀池本体(1)内部的所述循环冲洗管道上开设有若干个斜向下的冲洗口。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处理废液的分段排液沉淀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装置的进水管道在所述沉淀池本体(1)底部锥体上方1米内,所述进水管道沿所述池壁切向方向与所述池壁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处理废液的分段排液沉淀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管道设置两个进水口,两个所述进水口对称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