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锤式破碎机锤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109994阅读:155来源:国知局
一种锤式破碎机锤头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锤式破碎机的锤头。
【背景技术】
[0002]锤式破碎机的锤头是直接打击进入破碎腔物料的部件,物料受到锤头的打击被破碎。现有整体铸造或锻造的锤式破碎机锤头,只要锤体磨损到一定程度,即整体报废,材料利用率低。另外现有锤头采用单一材料的高锰钢,虽然具有较好的韧性,在较大冲击力作用下可使表面产生加工硬化现象,大幅度提高其表面硬度。但由于破碎某些物料受到的冲击并不强烈,高锰钢具有的加工硬化性能不能充分得以发挥,因此表现出磨损快、使用寿命短的弱点。

【发明内容】

[0003]为了进一步提高使用寿命和材料利用率,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锤式破碎机的锤头。
[0004]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锤式破碎机锤头,包括锤体与锤柄,所述的锤体呈球台状,球台中心线上设有两端直径大,中间直径小的圆透孔,所述球台圆透孔下端与锤柄上部空心杆外圆相配,所述空心杆内孔与穿过锤体圆透孔的圆柱销相配,并由螺栓、开口销、槽形螺母固定,所述锤体外圆内沿周向放射状镶铸有耐磨棒。
[0005]进一步的,所述耐磨棒呈圆锥状。
[0006]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锤体以冲击韧性较好的高锰钢为基体,以硬质合金作为材质的耐磨棒在基体内呈放射状分布。硬质合金是由难熔金属的硬质化合物和粘结金属通过粉末冶金工艺制成的一种合金材料,硬度HRC52-58,具有硬度高、耐磨、强度和韧性较好、耐热、耐腐蚀等一系列优良性能,特别是它的高硬度和耐磨性,即使在500°C的温度下也基本保持不变,更适合于用于破碎水泥熟料等高温物料。锤体呈球台状,可有效保证冲击力通过碰撞中心,改善转子体和轴承的受力状态,减小无用功消耗。更换锤体时,锤柄不用从锤式破碎机销轴上拆下,只要拧开连接螺栓即可,从而降低了维修操作难度。
【附图说明】
[0007]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0008]附图是本实用新型锤式破碎机锤头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9]如图所示,锤式破碎机锤头包括锤体1与锤柄4,所述的锤体1呈球台状,球台中心线上设有两端直径大,中间直径小的圆透孔,所述球台圆透孔下端与锤柄4上部空心杆外圆相配,所述空心杆内孔与穿过锤体1圆透孔的圆柱销3相配,并由螺栓7、开口销5、槽形螺母6固定。所述锤体1外圆内沿周向呈放射状镶铸有耐磨棒2。所述耐磨棒2呈圆锥状。所述耐磨棒2大端直径在12-15_之间,小端直径在5-8_之间。
[0010]耐磨棒2由硬质合金制成。锤体以冲击韧性较好的高锰钢为基体,以硬质合金作为材质的耐磨棒在基体内间隔分布。硬质合金由难熔金属的硬质化合物和粘结金属通过粉末冶金工艺制成的一种合金材料,硬度HRC52-58,具有硬度高、耐磨、强度和韧性较好、耐热、耐腐蚀等一系列优良性能,特别是它的高硬度和耐磨性,即使在500°C的温度下也基本保持不变,更适合于用于破碎水泥熟料等高温物料。使锤体打击面既耐磨又耐冲击,不会产生断裂,充分发挥了两种材料的优势,使用寿命延长了 3倍以上。
[0011 ] 更换易损件锤体1时,锤柄4不用从转子销轴上拆下,只要拧下开口销5,旋下槽形螺母6,抽出螺栓7,然后再抽出圆柱销3即可卸下锤体1。槽形螺母6为标准件,与开口销5联合使用,可有效防松。
【主权项】
1.一种锤式破碎机锤头,包括锤体(1)与锤柄(4),所述的锤体(1)呈球台状,球台中心线上设有两端直径大,中间直径小的圆透孔,所述球台圆透孔下端与锤柄(4)上部空心杆外圆相配,所述空心杆内孔与穿过锤体⑴圆透孔的圆柱销⑶相配,并由螺栓(7)、开口销(5)、槽形螺母(6)固定,其特征是所述锤体(1)外圆内沿周向放射状镶铸有耐磨棒(2)。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锤式破碎机锤头,其特征是所述耐磨棒(2)呈圆锥状。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布了一种锤式破碎机锤头,包括锤体与锤柄,所述的锤体呈球台状,球台中心线上设有两端直径大,中间直径小的圆透孔,所述球台圆透孔下端与锤柄上部空心杆外圆相配,所述空心杆内孔与穿过锤体圆透孔的圆柱销相配,并由螺栓、开口销、槽形螺母固定,所述锤体外圆内沿周向放射状镶铸有耐磨棒。硬质合金是由难熔金属的硬质化合物和粘结金属通过粉末冶金工艺制成的一种合金材料,具有硬度高、耐磨、强度和韧性较好、耐热、耐腐蚀等一系列优良性能,特别是它的高硬度和耐磨性,即使在500℃的温度下也基本保持不变,更适合于用于破碎水泥熟料等高温物料。锤体可有效保证冲击力通过碰撞中心,改善转子体和轴承的受力状态,减小无用功消耗。
【IPC分类】B02C13/28
【公开号】CN205020148
【申请号】CN201520731321
【发明人】王新琴, 李正峰
【申请人】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公开日】2016年2月10日
【申请日】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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