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爆型气化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01544阅读:424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爆型气化炉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气化炉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防爆型气化炉。



背景技术:

现有的气化炉在安全防护装置上任然存在安全隐患,比如当外界空气以不正常的比例进入炉体内会达到爆炸点,从而导致燃气直接在炉体内爆炸,而爆炸的效果因为炉体内压强过大而扩发爆炸范围,由此可见,如果不能可控制住炉体内的压强,气化炉的安全隐患就不能完全摘除;尤其是液化气类气化炉,一旦控制不住炉体内压强以及温度,那危险系数比一般的气化炉要高许多,造成严重后果。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现状,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能控制炉内压强和温度,降低使用安全隐患的防爆型气化炉。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防爆型气化炉,包括炉本体以及设置在炉本体内的炉膛,所述炉本体上设有防爆接线组,该炉本体顶部设有安全阀,所述安全阀上通有液相入口、气相出口、注水口以及压力表接口,该安全阀上还设有测温管和水位计,所述炉膛内设有盘管,该盘管的两端分别与液相入口、气相出口连通,所述炉膛与注水口相通,所述炉膛内还设有电加热器,所述测温管、水位计均插设在炉膛内,且所述电加热器、测温管、水位计均与防爆接线组电性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气相出口处呈三通状,其中一通处设有泄压阀,另一通处与燃气管道连接,从而通过泄压阀可以达到一定的泄压效果,避免炉内压力过大导致爆炸。

进一步地,所述防爆接线组包括与电加热器电性连接的电源,与水位计连接的浮子开关,从而达到实时监控炉膛内温度、炉本体内压强,降低气化炉的不安全因素。

进一步地,所述安全阀上设有排污口,该排污口与盘管连通,所述排污口处设置有排污阀门,从而达到定期对盘管内油污够进行排污,同时也保证了汽化的燃料的纯度。

进一步地,所述炉本体与炉膛之间设置有隔热层,从而达到隔热效果。

进一步地,所述炉本体采用Q235A钢板焊接制成,从而达到保证气化炉的强度效果。

进一步地,所述炉本体上连有接地螺栓,从而达到保证气化炉的安全用电效果。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采用将盘管设在注水的炉膛内,通过电加热器加热的架构达到使盘管内液态燃料汽化目的,同时采用设置测温管、水位计以及压力计来达到实时监控炉内温度、压强的变化,一旦超出预定数值就切断电源来达到防爆效果,同时,本实用新型将气相出口处设置成三通状,并将其中一通设有泄压阀来达到一定程度的降压工作,从而达到防爆效果,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符合市场需求,适合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侧面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3所示,一种防爆型气化炉,包括炉本体1以及设置在炉本体内1的炉膛2,所述炉本体1采用Q235A钢板焊接制成,从而达到保证气化炉的强度效果,同时,为了使气化炉达到标准的用电安全,所述炉本体1上连有接地螺栓10,从而达到保证气化炉的安全用电效果,所述炉本体1上设有防爆接线组3,该炉本体1顶部设有安全阀4,所述安全阀4上通有液相入口5、气相出口6、注水口7以及压力表接口8,该安全阀4上还设有测温管9和水位计10,所述炉膛2内设有盘管11,该盘管11的两端分别与液相入口5、气相出口6连通,同时,为了达到一定的泄压效果,所述气相出口6处呈三通状,其中一通处设有泄压阀14,另一通处与燃气管道连接,从而通过泄压阀14可以达到的泄压效果,避免炉内压力过大导致爆炸,所述炉膛2与注水口7相通,所述炉膛2内还设有电加热器12,所述测温管9、水位计10均插设在炉膛2内,且所述电加热器12、测温管9、水位计10均与防爆接线组3电性连接,进一步地,所述防爆接线组3包括与电加热器12电性连接的电源17,与水位计10连接的浮子开关18,从而达到实时监控炉膛2内温度、炉本体1内压强,降低气化炉的不安全因素,另外,所述安全阀4上设有排污口15,该排污口15与盘管11连通,所述排污口15处设置有排污阀门16,从而达到定期对盘管11内油污够进行排污,同时也保证了汽化的燃料的纯度,同时,为了达到隔热效果,所述炉本体1与炉膛2之间设置有隔热层13。

本实用新型采用将盘管设在注水的炉膛内,通过电加热器加热的架构达到使盘管内液态燃料汽化目的,同时采用设置测温管、水位计以及压力计来达到实时监控炉内温度、压强的变化,一旦超出预定数值就切断电源来达到防爆效果,同时,本实用新型将气相出口处设置成三通状,并将其中一通设有泄压阀来达到一定程度的降压工作,从而达到防爆效果,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符合市场需求,适合推广。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同等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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