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新型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炉,包括气化炉本体,其特征在于:
1)、气化炉本体上端开有出气口,下端开有出渣口,靠近出气口设有与气化炉本体连通的自动进料装置,在气化炉本体内壁及底部设有水封层,气化炉本体内壁水封层上方设有与外界连通的出汽口;
2)、在气化炉本体底部设有均匀布风机构,均匀布风机构底部通过一根进气管道与鼓风机连接,气化炉本体内壁水封层的水蒸气从出汽口经一导气管与进气管道相连;
3)、气化炉本体上端的出气口经一排气管与除灰装置连通,所述除灰装置包括底部与侧壁设有开口的落灰斗、与底部开口连通的集灰装置和与侧壁开口连通的冷却除尘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进料装置包括顶端设有进料斗的活塞缸、置于活塞缸内的活塞组件及推进活塞组件往复运动的往复机构,所述活塞组件由与往复机构固连的活塞杆和活塞杆固连的活塞筒组成,所述活塞筒长度大于进料斗至气化炉本体的水平距离,所述往复机构可为液压缸、气动缸、凸轮机构或丝杆螺母机构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管上端设有爆气阀。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集灰装置与冷却除尘装置底部设有水封层。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除尘装置上方开有排气口,所述排气口出设有过滤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气管上加有辅助抽气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