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风轮风力发电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501926阅读:527来源:国知局
双风轮风力发电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风力发电机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双风轮风力发电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能源消耗的,新型清洁能源得到广泛的引用,在平原空旷地区,风力发电得到广泛的应用。据统计,2008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27056MW,累计风电装机容量120791MW,同比增长28.7%,增长速度依旧迅猛。美国新增装机8358MW,中国新增容量6300MW,印度新增容量1800MW,位居新增装机容量前三甲。然而,我国风电行业发展比较晚,尽管近4年经历高速发展,但相对国外风电行业的发展情况,中国风电行业发展依旧比较落后。2007年我国风电装机容量仅占电力总装机总容量的0.14%,远不及发达国家的水平,是同样处于发展中国家的印度1/7.5。因此需要大力发展风力发电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中之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风能利用率高的双风轮风力发电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双风轮风力发电装置,包括安装于陆地或者海面的基柱,基柱顶端固定安装有外壳,外壳内壁固定安装有绕组,外壳内腔中心设有转子,转子中心固定安装有电机前轴,电机前轴一端紧固连接有前伞齿轮,电机前轴另一端伸出外壳后紧固连接有桨叶片;所述前伞齿轮并列安装设有后伞齿轮,前伞齿轮和后伞齿轮上部通过上齿轮啮合连接,前伞齿轮和后伞齿轮下部通过下齿轮啮合连接,后伞齿轮中心固定安装有电机后轴,电机后轴另一端伸出外壳后紧固连接有桨叶片。

进一步地,所述的桨叶片包括叶片本体,叶片本体一端设有与轮毂外周边连接的安装部,叶片本体另一端为翼尖,安装部的截面为圆形截面,叶片本体的截面为中空翼型,叶片本体的空腔内置有增强叶片本体强度的主翼梁。此结构可以大大提高风能利用率。

进一步地,所述的主翼梁截面为梯形截面,主翼梁包括长边和短边,长边的两端通过侧边与短边两端连接,侧边与叶片本体内壁紧固连接,主翼梁截面中四个角为圆角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的上齿轮和下齿轮分别通过螺栓悬挂安装在外壳内壁。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操作简便,由于电机前轴和电机后轴反向旋转,产生的力矩共同作用带动发电机转子,使发电机线圈切割磁感线的速度比单风轮风电装置速度高,进而可以提高发电功率和发电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桨叶片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桨叶片中部断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主翼梁的剖视图。

图中1.外壳,2.桨叶片,3.电机前轴,4.电机后轴,5.绕组,6.转子,7.前伞齿轮,8.上齿轮,9.后伞齿轮,10.下齿轮,11.基柱,21.安装部,22.叶片本体,23.翼尖,24.主翼梁,24-1.长边,24-2.短边,24-3.侧边。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如图1-4所示的双风轮风力发电装置,包括安装于陆地或者海面的基柱11,基柱11顶端固定安装有外壳1,外壳1内壁固定安装有绕组5,外壳1内腔中心设有转子6,转子6中心固定安装有电机前轴3,电机前轴3一端紧固连接有前伞齿轮7,电机前轴3另一端伸出外壳1后紧固连接有桨叶片2;前伞齿轮7并列安装设有后伞齿轮9,前伞齿轮7和后伞齿轮9上部通过上齿轮8啮合连接,前伞齿轮7和后伞齿轮9下部通过下齿轮10啮合连接,后伞齿轮9中心固定安装有电机后轴4,电机后轴4另一端伸出外壳1后紧固连接有桨叶片2。

桨叶片2包括叶片本体22,叶片本体22一端设有与轮毂1外周边连接的安装部21,叶片本体22另一端为翼尖23,安装部21的截面为圆形截面,叶片本体22的截面为中空翼型,叶片本体22的空腔内置有增强叶片本体22强度的主翼梁24;主翼梁24截面为梯形截面,主翼梁24包括长边24-1和短边24-2,长边24-1的两端通过侧边24-3与短边24-2两端连接,侧边24-3与叶片本体22内壁紧固连接,主翼梁24截面中四个角为圆角结构。

上齿轮8和下齿轮10分别通过螺栓悬挂安装在外壳1内壁。

前侧的桨叶片2带动电机前轴3逆时针旋转,电机后轴4产生的扭矩通过中间的齿轮结构传递到电机前轴3,最终提高发电功率。后侧桨叶片2捕捉前侧桨叶片2的漏风,将产生的动能通过后伞齿轮9上啮合连接的上齿轮8和下齿轮10的传动,传递至前伞齿轮7,实现风能的两级利用。由于电机前轴3和电机后轴4反向旋转,产生的力矩共同作用带动发电机转子6,使发电机线圈切割磁感线的速度比单风轮风电装置速度高,进而可以提高发电功率和发电效率。

上述实施方式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加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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