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可制取淡水的风机冷却通风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16976发布日期:2018-06-05 22:51阅读:194来源:国知局
一种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可制取淡水的风机冷却通风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冷却通风系统,属于风力发电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可制取淡水的风机冷却通风系统。



背景技术:

海上风能具有湍流强度小、主风向稳定、节约土地资源、无景观视觉污染等优点,同时受陆地风可开发风资源减少的影响,越来越多的风电开发商将目光转移到了海上。

大规模海上风电的开发,需要有可长期驻守的维护基地,受运输条件、台风等影响,人员所需要的基本生活保障条件需要解决,海上空气潮湿、闷热,给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同时淡水的供应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

现有大型海上风机多采用全功率变流器,海上湿度大,盐雾高,对电力电子器件的稳定运行提出了挑战。因此,通风系统的好坏和淡水储备,不仅影响到设备的正常运行及运行寿命,同时也影响到维护人员的健康状况,所以风机的制冷通风系统好坏对风机的运行至关重要,解决淡水问题可以让维护人员具备长期驻守在基地的条件,现有装置大多只有通风系统,没有制冷及淡水提取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设计一种结构简单的海上风机的冷却通风和淡水制取装置。

为解决现有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可制取淡水的风机冷却通风系统,包括:进风通道、用于强制高温潮湿空气进入进风通道的轴流风机、热交换室、用于湿热空气与制冷剂热交换的冷却器、压缩机单元,出风通道和用于冷凝水收集的淡水收集器,轴流风机固定在进风通道中靠近入口处,进风通道后端经塔筒门与热交换室进风口连接,冷却器位于热交换室内并通过管路与位于进风通道的上部或侧面的用于压缩制冷剂并保持制冷剂循环的压缩机单元连接,热交换室出风口连接出风通道,出风通道另一端连接到风机变频器和控制柜,热交换室底部开孔与淡水收集器相连。

所述出风通道入口处设有防护网。

所述轴流风机通过螺栓和支架固定在塔筒扶梯下方。

所述进风通道经塔筒门与热交换室连接。

所述热交换室安装于塔平台下部。

所述热交换室由2mm厚不锈钢材料制成。

所述进风通道呈W型布置。

所述进风通道入口采用斜向下的弯头设计。

所述冷却器采用不锈钢管制作。

所述进风通道入口处下方设置温湿度控制器。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使用,为变流器可靠、稳定运行提供了保障,同时也使得在运输或自然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保证了运维人员的生命安全,整体设计采用分段式组装模式,除外购件其它部件制作结构简单,体积小重量轻,便于安装,维护方便,经济成本低。

附图说明

图1是可制取淡水的风机冷却通风系统安装示意图;

图2是可制取淡水的风机冷却通风系统结构示意图。

其中,图1-2中附图标记的含义如下:1、防护网,2、进风通道,3、轴流风机,4、热交换室,5、冷却器,6、出风通道,7、淡水收集器,8、温湿度控制器,9、压缩机单元,10、塔筒,11、塔筒门,12扶梯,13、塔筒平台,14、变频器和控制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1-2具体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可制取淡水的风机冷却通风系统,包括:进风通道2、用于强制高温潮湿空气进入进风通道2的轴流风机3、热交换室4、用于湿热空气与制冷剂热交换的冷却器5、压缩机单元9,出风通道6和用于冷凝水收集的淡水收集器7,轴流风机3固定在进风通道2中靠近入口处,进风通道2后端经塔筒门11与热交换室4进风口连接,冷却器5位于热交换室4内并通过管路与位于进风通道2的上部或侧面的用于压缩制冷剂并保持制冷剂循环的压缩机单元9连接,热交换室4出风口连接出风通道6,出风通道6另一端连接到风机变频器和控制柜14,热交换室4底部开孔与淡水收集器7相连。

所述出风通道2入口处设有用于防止鸟类、海上不明飞行物等进入轴流风机3的防护网1。

所述轴流风机3通过螺栓和支架固定在塔筒扶梯12下方。

所述进风通道2经塔筒门11与热交换室4连接。

所述热交换室4安装于塔平台13下部。

所述热交换室4由2mm厚不锈钢材料制成。

所述进风通道2呈W型布置,可以减小热交换室4冷空气与外界热交换。

所述进风通道2入口采用斜向下的弯头设计,避免雨雪进入。

所述冷却器5采用不锈钢管制作。

在所述进风通道2入口处下方设置温湿度控制器8,用于对轴流风机进行启停控制。

其中所述温湿度控制器8和压缩机单元9能够应对高温高湿高盐雾的气候。

其中塔筒10、塔筒门11、扶梯12、塔筒平台13、变频器和控制柜14属于海上风机的常用配备部件,在此不再对其进行详细描述。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发明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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