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排气歧管技术领域,涉及一种铸铁排气歧管。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的发动机排气歧管由于形状不规则,结构复杂,传统制造工艺是用铸铁整体铸造,铸造排气歧管件的表面处理方法通常采用传统的防锈油防锈工艺,这种排气歧管的连接面不耐磨损,且由于排气歧管工作环境恶劣,其防锈油防锈期仅为六个月,排气歧管外壁易生锈腐蚀,外观质量差。同时由于排气歧管长期在高温循环交变状态下工作,长期以往,它的管道会发生相变,相变就会导致管道体积发生变化,使之产生内变力或者变形,影响产品的使用寿命。
综上所述,需要设计一种增强排气歧管管道的耐高温性和耐腐蚀性,延长管道的使用寿命的铸铁排气歧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的技术存在上述问题,提出了一种安装牢靠,增强排气歧管管道的耐高温性和耐腐蚀性,延长管道的使用寿命的铸铁排气歧管。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铸铁排气歧管,包括依次设置且连为一体的歧管管道、主管道以及斜支管,在斜支管外安装有安装法兰,所述歧管管道由主管道向外弯曲形成且歧管管道和主管道二者的弯折处通过连接法兰连接,所述连接法兰和主管道、歧管管道一体设置,在歧管管道上安装有隔热罩安装搭子,在主管道两侧分别设置有加强筋条,所述加强筋条分别向两端延伸至歧管管道和斜支管外侧,在主管道外侧环绕设有两条圆环形加强筋板,其中一条加强筋板靠近斜支管,另一条靠近歧管管道。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主管道和歧管管道外侧还分别安装有多个安装支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主管道上一体式设置有凸起的安装结构,在安装结构上可拆卸安装有安装座,所述安装座上设有固定螺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歧管管道、主管道、斜支管由合金铸铁材料一体成型制得。
基于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至少可以产生如下技术效果:本铸铁排气歧管整体结构设计合理、紧凑,安装牢靠,在整体本体结构两侧分别设置加强筋条,在主管道上设置加强筋板,能够将热变形产生的应力危险区域从歧管本体转移至加强筋条和加强筋板,并均匀分散在圆周上,不产生应力集中点,避免破坏发生,同时优化排气歧管隔热罩安装点的位置,将安装点尽量布置在温度较低的位置上,避免了在温度较高区域布置隔热罩安装点,有效防止高负荷对排气歧管的损坏,坚固牢靠,耐久性更高,延长了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另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0、歧管管道;20、主管道;21、安装结构;30、斜支管;40、安装法兰;50、连接法兰;60、隔热罩安装搭子;70、加强筋条;80、加强筋板;90、安装座。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下面结合图1至图2对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更为详细的阐述。
如图1至图2所示,本铸铁排气歧管包括依次设置且连为一体的歧管管道10、主管道20以及斜支管30,在斜支管30外安装有安装法兰40,所述歧管管道10由主管道20向外弯曲形成且歧管管道10和主管道20二者的弯折处通过连接法兰50连接,所述连接法兰50和主管道20、歧管管道10一体设置,在歧管管道10上安装有隔热罩安装搭子60,在主管道20两侧分别设置有加强筋条70,所述加强筋条70分别向两端延伸至歧管管道10和斜支管30外侧,在主管道20外侧环绕设有两条圆环形加强筋板80,其中一条加强筋板80靠近斜支管30,另一条靠近歧管管道10。
隔热罩安装搭子60用于设置隔热罩并覆盖所述歧管管道10,得以对所述歧管管道10进行隔热作用。
本案中,在主管道20和歧管管道10外侧还分别安装有多个安装支座,可以从多方位实现歧管的安装和限位固定,保证整体安装的可靠性以及后续工作的稳定性,提高使用寿命。
进一步的,在主管道20上一体式设置有凸起的安装结构21,在安装结构21上可拆卸安装有安装座90,所述安装座90上设有固定螺孔。
优选地,歧管管道10、主管道20、斜支管30由合金铸铁材料一体成型制得。
本实用新型保护一种铸铁排气歧管,整体结构设计合理、紧凑,安装牢靠,在整体本体结构两侧分别设置加强筋条70,在主管道20上设置加强筋板80,能够将热变形产生的应力危险区域从歧管本体转移至加强筋条70和加强筋板80,并均匀分散在圆周上,不产生应力集中点,避免破坏发生,同时优化排气歧管隔热罩安装点的位置,将安装点尽量布置在温度较低的位置上,避免了在温度较高区域布置隔热罩安装点,有效防止高负荷对排气歧管的损坏,坚固牢靠,耐久性更高,延长了使用寿命。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