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全液压坑道钻机平移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09398阅读:629来源:国知局
一种全液压坑道钻机平移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发明属于坑道钻机设备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全液压坑道钻机平移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在煤矿、石油生产领域中使用的钻机属于大型机械设备,且每台钻机的重量达到几吨重,这样的吨位和体积在坑道内显得十分笨重,而在使用的过程中,钻机还需要不断的移动,传统的生产过程中,钻机的移动时依靠人力完成移动,这样的方式给钻孔施工带来很大的不便。现有技术是采用撬棍抬起钻探机,垫入滚钢并依靠人力推动钻机移动,整个操作过程需要大量的人员,且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不仅消耗大量人力和物力,还使得工作效率大大降低。技术实现要素: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全液压坑道钻机平移装置,尤其适合在坑道里进行推进钻探,节约人力、物力。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全液压坑道钻机平移装置,包括支撑架,支撑架为长方形支架,且其四个角均设有一液压支撑装置,支撑架两短边内侧相对设有纵向液压缸,两个纵向液压缸位于同一直线上,且两个纵向液压缸的输出端相对,两个纵向液压缸固定连接在一连接件的相对两边,支撑架两长边内侧相对设有横向液压缸,两个横向液压缸位于同一直线上,且两个横向液压缸的输出端相对,两个横向液压缸固定连接在一连接件的相对两边,连接件的顶部设有一转动盘,转动盘的顶部设有钻机平台,钻机平台上表面设有若干钻机固定槽,连接件底部中心处设有平衡感应器,平衡感应器通过连接线与各个液压支撑装置相连接,支撑架底部设有若干万向轮。支撑架前端设有一距离报警装置。支撑架的两长边设有若干固定件,若干固定件与其同侧的纵向液压缸固定相连。在使用过程中,使用者将钻机放在所述钻机平台上,并通过钻机固定槽将钻机平台与钻机固定,而后使用者将设备通过万向轮推至指定位置,而当前方有障碍物时,设置在支撑架前端的距离报警装置会报警,以便提醒使用者将设备推至合理位置,而后使用者启动平衡感应器,平衡感应器控制各个液压支撑装置启动,各个液压支撑装置根据情况伸长至一定长度,直至平衡感应器达到平衡状态,而后启动各个横向液压缸和转动盘,将钻机调整到合适的位置,而后再启动各个纵向液压缸,相对的两个纵向液压缸通过同步的伸缩带动连接件前后移动,进而使得钻机移动。设置在支撑架两长边上的若干固定件对纵向液压缸起到紧固作用,避免钻机在运动过程中发生振动而导致钻探不精准的现象。本发明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使得钻机在坑道里的移动变得更加方便,实现钻机在狭小坑道内的自由移动,无需人力搬运,大大节约了人力和物力,提高了施工的安全性;且本发明具有结构简单,维修方便,加工成本低,生产效率高等优点。附图说明图1是本发明的俯视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发明的侧视结构示意图。图中:1、支撑架2、液压支撑装置3、纵向液压缸4、横向液压缸5、固定件6、钻机平台7、钻机固定槽8、距离报警装置9、连接件10、转动盘11、平衡感应器12、万向轮具体实施方式如图1或2所示,本发明为一种全液压坑道钻机平移装置,包括支撑架1,支撑架1为长方形支架,且其四个角均设有一液压支撑装置2,支撑架1两短边内侧相对设有纵向液压缸3,两个纵向液压缸3位于同一直线上,且两个纵向液压缸3的输出端相对,两个纵向液压缸3固定连接在一连接件9的相对两边,支撑架1两长边内侧相对设有横向液压缸4,两个横向液压缸4位于同一直线上,且两个横向液压缸4的输出端相对,两个横向液压缸4固定连接在一连接件9的相对两边,连接件9的顶部设有一转动盘10,转动盘10的顶部设有钻机平台6,钻机平台6上表面设有若干钻机固定槽7,连接件9底部中心处设有平衡感应器11,平衡感应器11通过连接线与各个液压支撑装置2相连接,支撑架1底部设有若干万向轮12。支撑架1前端设有一距离报警装置8。支撑架1的两长边设有若干固定件5,若干固定件5与其同侧的纵向液压缸3固定相连。在使用过程中,使用者将钻机放在所述钻机平台6上,并通过钻机固定槽7将钻机平台6与钻机固定,而后使用者将设备通过万向轮12推至指定位置,而当前方有障碍物时,设置在支撑架1前端的距离报警装置8会报警,以便提醒使用者将设备推至合理位置,而后使用者启动平衡感应器11,平衡感应器11控制各个液压支撑装置2启动,各个液压支撑装置2根据情况伸长至一定长度,直至平衡感应器11达到平衡状态,而后启动各个横向液压缸4和转动盘10,将钻机调整到合适的位置,而后再启动各个纵向液压缸3,相对的两个纵向液压缸3通过同步的伸缩带动连接件9前后移动,进而使得钻机移动。设置在支撑架1两长边上的若干固定件5对纵向液压缸3起到紧固作用,避免钻机在运动过程中发生振动而导致钻探不精准的现象。以上对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发明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发明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发明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当前第1页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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