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市政工程用的钻地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66602阅读:859来源:国知局
一种市政工程用的钻地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发明涉及园林工具领域,具体是一种市政工程用的钻地装置。



背景技术:

在一定的地域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或进一步筑山、叠石、理水)、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而成的美的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就称为园林。在坡地、沙地、硬质土地等的苗木园林绿化工程中,地钻常被用来挖坑,具有操作简单,劳动强度低,适合各种地形,便于携带及野外田地作业等优点,其工作效率是人工的30多倍,真正让人们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但是,现有的地钻在钻孔时钻杆晃动较剧烈,无法进行竖直钻孔,且遇到较硬的地质时振动剧烈,影响装置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市政工程用的钻地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市政工程用的钻地装置,包括机架、右把手、缓震弹簧、减速箱、电机、轴承、轴承座、曲柄杆、左把手、防滑胶套、控制开关、弹性伸缩杆、支撑板、螺旋刀片和冲击圆柱,所述机架的中间位置竖直滑动设有冲击圆柱,所述冲击圆柱的下侧外圈焊接设有螺旋刀片,所述冲击圆柱的顶端于机架的上侧设有减速箱,所述减速箱的上侧设有电机,所述减速箱的下侧于冲击圆柱的外圈套接设有轴承,所述轴承与机架之间设有缓震弹簧,所述轴承的外圈设有轴承座,所述轴承座的端部铰接设有曲柄杆,所述曲柄杆的另一端铰接于机架的左右两端,所述机架的左右两端分别固定设有左把手和右把手,所述左把手上设有控制开关,所述机架的左右两侧均设有弹性伸缩杆,弹性伸缩杆的下端设有支撑板。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缓震弹簧为硬质拉伸弹簧。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左把手和右把手的外圈均设有防滑胶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手持右把手和左把手,并按压控制开关控制电机运行进行钻孔作业,在钻孔的同时通过按压控制开关还可以控制电机正反转,当遇到地质较硬的区域时可以进行多次缓冲钻孔,在手持右把手和左把手按压机架进行钻孔的同时,通过缓震弹簧对轴承进行拉伸,可以起到缓震的作用,并且通过曲柄杆对轴承座和轴承进行位置限定,可以减少缓震弹簧所受到的扭力,提升装置的稳定性,此外,通过支撑板和弹性伸缩杆配合可提升钻孔的竖直度,进而提升钻孔的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市政工程用的钻地装置,包括机架1、右把手2、缓震弹簧3、减速箱4、电机5、轴承6、轴承座7、曲柄杆8、左把手9、防滑胶套10、控制开关11、弹性伸缩杆12、支撑板13、螺旋刀片14和冲击圆柱15,所述机架1的中间位置竖直滑动设有冲击圆柱15,所述冲击圆柱15的下侧外圈焊接设有螺旋刀片14,通过螺旋刀片14与冲击圆柱15配合进行挤压钻孔作业,所述冲击圆柱15的顶端于机架1的上侧设有减速箱4,所述减速箱4的上侧设有电机5,通过减速箱4对电机5进行变速后驱动冲击圆柱15转动,所述减速箱4的下侧于冲击圆柱15的外圈套接设有轴承6,所述轴承6与机架1之间设有缓震弹簧3,所述缓震弹簧3为硬质拉伸弹簧,通过缓震弹簧3对冲击圆柱15钻孔作业时进行缓冲,所述轴承6的外圈设有轴承座7,通过轴承座7对轴承6进行固定支撑,所述轴承座7的端部铰接设有曲柄杆8,所述曲柄杆8的另一端铰接于机架1的左右两端,所述机架1的左右两端分别固定设有左把手9和右把手2,所述左把手9和右把手2的外圈均设有防滑胶套10,通过防滑胶套10增加手持时的摩擦力与舒适度,所述左把手9上设有控制开关11,通过控制开关11控制电机5的运行与正反转,所述机架1的左右两侧均设有弹性伸缩杆12,弹性伸缩杆12的下端设有支撑板13,通过支撑板13和弹性伸缩杆12配合可提升钻孔的竖直度。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是:当需要进行挖坑作业时,通过手持右把手2和左把手9,并按压控制开关11控制电机5运行进行钻孔作业,在钻孔的同时通过按压控制开关11还可以控制电机5正反转,当遇到地质较硬的区域时可以进行多次缓冲钻孔,在手持右把手2和左把手9按压机架1进行钻孔的同时,通过缓震弹簧3对轴承6进行拉伸,可以起到缓震的作用,并且通过曲柄杆8对轴承座7和轴承6进行位置限定,可以减少缓震弹簧3所受到的扭力,提升装置的稳定性,此外,通过支撑板13和弹性伸缩杆12配合可提升钻孔的竖直度,进而提升钻孔的质量。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