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体支柱三用阀防崩专用护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84063阅读:553来源:国知局
单体支柱三用阀防崩专用护罩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矿业设备,尤其涉及一种单体支柱三用阀防崩专用护罩。



背景技术:

单体支柱作为煤矿井下常见支护设施应用范围极广,对工作面或巷道顶板的临时支护起着重要的作用。三用阀是外注式单体液压支柱的重要部分,兼有给单体支柱注液、保压与超载保护和回柱卸载等作用。井下使用过程中由于支设位置不同,单体支柱工况亦不尽相同,特别是综采背拉工作面中间巷错口段和沿空留巷采空区侧,单体支柱所受顶板压力较大,极易形成“死柱”。长期高压状态下,单体支柱易出现三用阀崩脱伤人事故。现场一般在支设单体支柱时将三用阀与人行道平行布置,严禁放液口对准人行道,同时采用双股12#铁丝将三用阀与单体支柱柱体联锁。三用阀发生崩脱时,双股12#铁丝并不能完全消除巨大的弹性能,三用阀仍然会射向周围设备和作业人员,导致安全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单体支柱三用阀防崩专用护罩,其目的是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缺点,解决高压力区域单体支柱长期受压过程中三用阀崩出伤人的问题,并有效避免回采期间单体支柱注液口被污染。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单体支柱三用阀防崩专用护罩,其特征在于:具有两个横截面为半圆形的半管型护罩主体,护罩主体的弧面顶端位置设有一个与护罩主体的下底边连通的通过孔,护罩主体上对应通过孔位置固设有凸起的侧护罩,侧护罩朝向通过孔的面以及侧护罩朝向下方的面均为开放面;两个护罩主体组合为一个中空管体后,其中一个交界边上设有铰链结构使两个护罩主体铰接,另一个交界边上设有锁扣结构使两个护罩主体锁合。

所述锁扣结构为:一个护罩主体上铰接有一个闭杆,另一个护罩主体上固设有一个挂钩,闭杆可卡入挂钩中而锁扣两个护罩主体。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之处在于:

两个护罩主体的一侧通过铰链连接,另一侧利用挂钩和闭杆,使之能够灵活开启闭合。护罩主体两侧外凸的侧护罩能够完全罩住三用阀两端,起到完全防护作用。本护罩可保证三用阀注液口的清洁卫生,方便后续注液操作的进行,延长单体支柱三用阀的使用寿命,同时本护罩易于回收使用,服务年限长。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图2是图1的左视图;

图3是图1的俯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使用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实施例。

将160mm长的废旧钢管割开成为两个横截面为半圆形的半管,制作两个护罩主体1、护罩主体1',两个护罩主体1、护罩主体1'组合成为一个中空管体后,一侧的交界面通过上下两个铰链5连接,另一侧的交界面在一个护罩主体1上焊接钩体朝上的挂钩4,在另一个护罩主体1'上安装一个闭杆螺母3,闭杆2套在闭杆螺母3上,以闭杆螺母3为铰轴铰接在这个护罩主体1'上,闭杆2卡在挂钩4内,两个护罩主体1、护罩主体1'就锁合,将闭杆2旋转离开挂钩4,两个护罩主体1、护罩主体1'就可以绕铰轴5而打开,使之能够灵活开启闭合。

护罩主体1的弧面顶端位置设有一个与护罩主体1的下底边连通的通过孔11,护罩主体1上对应通过孔11位置焊接固设有凸起的侧护罩6,侧护罩6朝向通过孔11的面(也即侧护罩6通过通过孔11与护罩主体1的内部是连通的)以及侧护罩6朝向下方的面61均为开放面。

护罩主体1'的弧面顶端位置设有一个与护罩主体1'的下底边连通的通过孔11',护罩主体1'上对应通过孔11'位置焊接固设有凸起的侧护罩6',侧护罩6'朝向通过孔11'的面(也即侧护罩6'通过通过孔11'与护罩主体1'的内部是连通的)以及侧护罩6'朝向下方的面61'均为开放面。

使用时使护罩主体1、护罩主体1'套在单体支柱100上,并使护罩主体1、侧护罩6、护罩主体1'、侧护罩6'组成的护罩能够“骑”在三用阀200上,两侧外凸的侧护罩6、侧护罩6',能够完全罩住三用阀200两端,起到完全防崩防护作用。

使用时,注液或卸载前将护罩取下或上提并旋转90°使之露出三用阀200;注液结束后再将护罩安装上或旋转90°下放罩住三用阀200。本护罩可保证三用阀注液口的清洁卫生,方便后续注液操作的进行,延长单体支柱三用阀的使用寿命,同时本护罩易于回收使用,服务年限长。

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实用新型。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实用新型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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