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水泵总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67153发布日期:2018-07-04 19:43阅读:240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动水泵总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电机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动水泵总成。



背景技术:

目前绝大多数纯电动轿车都是采用水冷电机,需用到电动水泵。电动水泵为解决泄露问题多采用磁力水泵,叶轮与转子集成为叶轮总成。

现有电动水泵叶轮总成安装孔多采用圆形通孔,转子为圆柱体。

但由于冷却系统内的杂质问题,易导致水泵叶轮总成卡死故障,如叶轮总成安装孔与安装轴之间的间隙易被冷却系统内的杂质填充堆积而致叶轮卡死;以及转子与水泵本体之间的间隙易被冷却系统内的杂质填充堆积而致叶轮总成卡死。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动水泵总成,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降低水泵叶轮总成卡死故障几率。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动水泵总成,所述电动水泵总成包括:

设置有安装轴的水泵本体;

连接的转子与叶轮,且转子与叶轮内部设置有贯穿的安装孔,所述安装孔用于与安装轴配合,所述安装孔的内壁上设置有贯穿所述安装孔两端的内通槽,且所述转子的外壁上设置有贯穿所述转子两端的外通槽;

用于与水泵本体扣装的端盖。

作为优选,所述内通槽与外通槽均为螺旋通槽。

作为优选,所述内通槽的螺距为100-300mm,深度为0.5-1.5mm,宽度为1-2.5mm。

作为优选,所述外通槽的螺距为100-300mm,深度为1-2mm,宽度为2-3mm。

作为优选,所述内通槽与外通槽均设置有3条,且分别均匀的分布在安装孔的内壁上与转子的外壁上。

作为优选,所述内通槽与外通槽的边缘处均设置有过渡圆角。

作为优选,所述叶轮的外壁上设置有至少一条螺旋通槽。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动水泵总成,通过设置内通槽与外通槽,使得叶轮总成与安装轴之间的杂质被内通槽刮除并随冷却液排出,以及使得叶轮总成与水泵本体之间的杂质被外通槽刮除并随冷却液排出,可避免冷却系统内杂质堆积而致叶轮总成卡死的问题;而且,叶轮总成旋转时有冷却液从内通槽流进水泵本体内部,并通过外通槽将水泵本体内的冷却液排出,实现水泵本体内冷却液的循环,可减少安装轴摩擦并冷却水泵本体,增强水泵本体的散热能力,提高电动水泵可靠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电动水泵总成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又一实施例提供的叶轮总成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水泵本体,2-安装轴,3-转子,4-叶轮,5-端盖,6-内通槽,7-外通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如图1所示,也可参见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动水泵总成,所述电动水泵总成包括:

设置有安装轴2的水泵本体1;

连接的转子3与叶轮4,且转子3与叶轮4内部设置有贯穿的安装孔,所述安装孔用于与安装轴2配合,所述安装孔的内壁上设置有贯穿所述安装孔两端的内通槽6,且所述转子3的外壁上设置有贯穿所述转子3两端的外通槽7;

用于与水泵本体1扣装的端盖5。

作为优选,所述内通槽6与外通槽7均为螺旋通槽。作为优选,作为优选,所述内通槽6的螺距为100-300mm,深度为0.5-1.5mm,宽度为1-2.5mm。作为优选,所述外通槽7的螺距为100-300mm,深度为1-2mm,宽度为2-3mm。作为优选,所述内通槽6与外通槽7均设置有3条,且分别均匀的分布在安装孔的内壁上与转子3的外壁上。

作为优选,所述内通槽6与外通槽7的边缘处均设置有过渡圆角。过渡圆角的设置可以避免对接触的部件产生刮伤。

作为优选,所述叶轮4的外壁上设置有至少一条螺旋通槽。该螺旋通槽的作用与外通槽7的作用相似。

其中,内通槽6与外通槽7的形状、宽度、长度均不作具体限定,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设置。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动水泵总成,通过设置内通槽6与外通槽7,使得叶轮4总成与安装轴2之间的杂质被内通槽6刮除并随冷却液排出,以及使得叶轮4总成与水泵本体1之间的杂质被外通槽7刮除并随冷却液排出,可避免冷却系统内杂质堆积而致叶轮4总成卡死的问题;而且,叶轮4总成旋转时有冷却液从内通槽6流进水泵本体1内部,并通过外通槽7将水泵本体1内的冷却液排出,实现水泵本体1内冷却液的循环,可减少安装轴2摩擦并冷却水泵本体1,增强水泵本体1的散热能力,提高电动水泵可靠性。

以上依据图式所示的实施例详细说明了本实用新型的构造、特征及作用效果,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不以图面所示限定实施范围,凡是依照本实用新型的构想所作的改变,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仍未超出说明书与图示所涵盖的精神时,均应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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