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聚丙烯管裂缝修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7444阅读:752来源:国知局
一种聚丙烯管裂缝修补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修补装置,特别涉及一种聚丙烯管裂缝修补装置。



背景技术:

塑料管一般是以合成树脂,也就是聚酯为原料、加入稳定剂、润滑剂、增塑剂等,以“塑”的方法在制管机内经挤压加工而成。由于它具有质轻、耐腐蚀、外形美观、无不良气味、加工容易、施工方便等特点,在建筑工程中获得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主要用作房屋建筑的自来水供水系统配管、排水、排气和排污卫生管、地下排水管系统、雨水管以及电线安装配套用的穿线管等。在非金属管路中,应用最广泛的是塑料管。塑料管种类很多,分为热塑性塑料管和热固性塑料管两大类。属于热塑性的有聚氯乙烯管,聚乙烯管,聚丙烯管、聚甲醛管等;属于热固性的有酚塑料管等。塑料管的主要优点是耐蚀性能好、质量轻、成型方便、加工容易、缺点是强度较低,耐热性差。现有的塑料管不方便进行修复,尤其是不方便塑料管的表面裂缝进行上胶修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通过上胶孔喷射出来的胶液陪喷射到聚丙烯管的裂缝处,从而方便对聚丙烯管的裂缝进行修补的聚丙烯管裂缝修补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聚丙烯管裂缝修补装置,包括底板,底板上设有侧板,侧板呈竖直布置,侧板的端部设有顶板,顶板的下部设有上胶机,上胶机的下部设有上胶管,上胶管的下方设有上胶壳,上胶壳的内部为空腔结构,上胶壳的下部设有若干上胶孔,上胶孔的横截面为圆形形状,上胶管上设有控制泵;侧板的侧壁位置设有导向管,导向管呈水平布置,底板上设有载物座,载物座上设有插接管,插接管呈水平布置,插接管与导向管对应,底板上设有导轨,导轨的两端为弯曲状,导轨的外周面套装有第一移动管,第一移动管上设有第一定位环,导轨的外周面套装有第二移动管,第二移动管上设有第二定位环,第二定位环与第一定位环对应。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定位环为环形形状。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定位环为环形形状。

进一步地,所述顶板与侧板之间设有加强板。

进一步地,所述加强板为三角形形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通过底板可以方便对侧板进行支撑,通过侧板可以方便对顶板进行支撑,上胶机通过上胶管可以使胶液输送到胶壳内,通过上胶孔可以使胶液喷射出去;可以将待处理的聚丙烯管插入导向管与插接管,第一定位环通过第一移动管可以沿着导轨实现滑动调节,第二定位环通过第二移动管可以沿着导轨实现滑动调节,通过第一定位环与第二定位环可以套接住聚丙烯管;通过上胶孔喷射出来的胶液陪喷射到聚丙烯管的裂缝处,从而方便对聚丙烯管的裂缝进行修补。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聚丙烯管裂缝修补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种聚丙烯管裂缝修补装置,包括底板1,底板1上设有侧板2,侧板2呈竖直布置,侧板2的端部设有顶板3,顶板3的下部设有上胶机5,上胶机5的下部设有上胶管6,上胶管6的下方设有上胶壳7,上胶壳7的内部为空腔结构,上胶壳7的下部设有若干上胶孔8,上胶孔8的横截面为圆形形状,上胶管6上设有控制泵9;侧板2的侧壁位置设有导向管10,导向管10呈水平布置,底板1上设有载物座11,载物座11上设有插接管12,插接管12呈水平布置,插接管12与导向管10对应,底板1上设有导轨13,导轨13的两端为弯曲状,导轨13的外周面套装有第一移动管14,第一移动管14上设有第一定位环15,导轨13的外周面套装有第二移动管16,第二移动管16上设有第二定位环17,第二定位环17与第一定位环15对应;第一定位环15为环形形状,第二定位环17为环形形状,顶板3与侧板2之间设有加强板4;加强板4为三角形形状。

本实用新型聚丙烯管裂缝修补装置,通过底板1可以方便对侧板2进行支撑,通过侧板2可以方便对顶板3进行支撑,上胶机5通过上胶管6可以使胶液输送到胶壳7内,通过上胶孔8可以使胶液喷射出去;可以将待处理的聚丙烯管插入导向管10与插接管12,第一定位环15通过第一移动管14可以沿着导轨13实现滑动调节,第二定位环17通过第二移动管16可以沿着导轨13实现滑动调节,通过第一定位环15与第二定位环17可以套接住聚丙烯管;通过上胶孔8喷射出来的胶液陪喷射到聚丙烯管的裂缝处,从而方便对聚丙烯管的裂缝进行修补。

其中,第一定位环15为环形形状,第二定位环17为环形形状,所以方便对聚丙烯管进行套接。

其中,顶板3与侧板2之间设有加强板4;加强板4为三角形形状;所以连接更加牢固。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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