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张开角度可调的三脚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22677阅读:887来源:国知局
一种张开角度可调的三脚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摄影设备的三脚架,尤其涉及一种张开角度可调的三脚架。



背景技术:

照片拍摄往往都离不开三脚架的帮助,比如星轨拍摄、流水拍摄、夜景拍摄、微距拍摄等,三脚架的主要作用就是能稳定照相机,以达到某种摄影效果。而在拍摄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根据拍摄物的高度来调节三脚架的高度,一般的三脚架的高度调节是通过锁紧每个支撑脚来实现,为了保障每个支撑脚的张开角度一致需要多次调试,操作起来比较繁琐;而其他一些三脚架虽然能同步调节三个支撑脚的张开角度,但是其实现角度调节的方式是通过档位卡接来调节,档位个数有限,因此支撑脚可调节的角度较少,且不能精确控制支撑脚的张开角度。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支撑脚的张开角度可精确调节的三脚架。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其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张开角度可调的三脚架,包括支座和至少三个枢接在支座四周的支撑脚,所述支座的中心设置有一带螺纹的立柱,所述立柱的另一端连接有一能够相对所述支座转动并升降的调节盖,所述调节盖的下端与所述支撑脚相抵接以固定三脚架的张开角度。

优选地,所述立柱的一端与所述支座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所述调节盖可转动连接。

优选地,所述调节盖的中心开设有一与所述立柱的螺纹相匹配的螺纹孔。

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实施方式中,所述立柱的一端与所述调节盖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所述支座可转动连接;所述支座的中心设置有一与所述立柱的螺纹相匹配的螺母。

优选地,每个支撑脚与支座之间皆连接有用于测量支撑脚的张开角度的角度测量仪。

优选地,每个支撑脚的底部设置有用于调节平衡的高度调节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张开角度可调的三脚架包括支座和至少三个枢接在支座四周的支撑脚,所述支座的中心设置有一带螺纹的立柱,所述立柱的另一端连接有一能够相对所述支座转动并升降的调节盖,所述调节盖的下端与所述支撑脚相抵接以固定三脚架的张开角度;以上结构的三脚架通过调节盖与支座之间的相对转动使得调节盖相对支座升降运动,调节盖升降运动以调节三脚架的支撑脚的张开角度,通过螺纹结构能够来调节支撑脚的张开角度,从而精确调整三脚架的高度。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支撑脚合并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支撑脚张开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支撑脚张开角度最大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对以下实施方式的说明是示意性的,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限定。

参照图1和图2,一种张开角度可调的三脚架,包括支座1和至少三个枢接在支座1四周的支撑脚2,在本实施例中,支撑脚2的数量为三个,所述支座1的中心设置有一带螺纹的立柱3,所述立柱3的另一端连接有一能够相对所述支座1转动并升降的调节盖4,所述调节盖4的下端与所述支撑脚2相抵接以固定三脚架的张开角度。

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中,所述立柱3的一端与所述支座1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所述调节盖4可转动连接,所述调节盖4的中心开设有一与所述立柱3的螺纹相匹配的螺纹孔。除了在调节盖4的中心开设有一与所述立柱3螺纹相匹配的螺纹孔来实现可转动连接之外,还可以在调节盖4的中心设置一与立柱3的螺纹部分配合的螺母。当调节盖4绕立柱3转动向上移动时,调节盖4的下端面相对支座1上升,由于调节盖4的下端与所述支撑脚2相抵接以固定三脚架的张开角度,因此支撑脚2的张开角度增大,从而使得三脚架的整体高度下降;当调节盖4绕立柱3转动向下移动时,调节盖4的下端面相对支座1下降,由于调节盖4的下端与所述支撑脚2相抵接以固定三脚架的张开角度,因此支撑脚2的张开角度减少,从而使得三脚架的整体高度上升。参照图3,图3为调节盖4上升至立柱3的螺纹顶部时,三脚架的支撑脚2张开角度最大时的结构示意图,本实施例中,支撑脚2张开的最大角度为85°。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实施例中,所述立柱3的一端与所述调节盖4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所述支座1可转动连接,所述支座1的中心设置有一与所述立柱3的螺纹相匹配的螺母,除以上可转动连接的结构之外,所述支座1还可以贯穿地设置有一与立柱3的螺纹相匹配的螺纹孔。

每个支撑脚2与支座1之间皆连接有用于测量支撑脚2的张开角度的角度测量仪(图中未示出),角度测量仪能够精确显示出所有支撑脚2张开的角度的大小,这样使用者就能精确地调节支撑脚2张开的角度,更进一步,每个支撑脚2的底部设置有用于调节平衡的高度调节座(图中未示出),当三脚架放置的地面不平整或者每个支撑脚的长度不相等时,可以通过高度调节座来调节。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先实施方式,并不限于以上的具体实施方式,只要以基本相同手段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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