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市政施工用管线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79791阅读:243来源:国知局
一种市政施工用管线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市政施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市政施工用管线支架。



背景技术:

市政工程是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在我国,市政设施是指在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政府责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比如常见的城市道路,桥梁,地铁,比如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管线:雨水,污水,上水,中水,电力(红线以外部分),电信,热力,燃气等,还有广场,城市绿化等的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在市政施工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管线架设,但是,目前仅是通过简单的支撑架进行支撑,不方便使用,且固定形式单一,为此,我们提出了一种市政施工用管线支架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市政施工用管线支架。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市政施工用管线支架,包括安装板,所述安装板上设有固定管,所述固定管内贯穿设有支撑杆,所述固定管内的相对侧壁上均设有滑槽,且支撑杆的两端均位于滑槽内,所述支撑杆的一侧设有齿轮排,所述齿轮排上啮合有齿轮,所述齿轮的一侧连接有转动杆,所述转动杆的一端转动连接在固定管内的一端侧壁上,所述固定管的一侧设有摇把,且摇把的一端贯穿固定管的侧壁并固定在齿轮的另一侧,所述摇把的上端设有固定装置,所述支撑杆的上端固定有承载板,所述承载板的上端铰接有两个连接板,所述连接板的上端等间距设有多个夹持装置。

优选地,所述固定装置包括等间距设置在固定管一侧的通孔,所述支撑杆的一侧等间距设有多个限位孔,其中一个通孔内贯穿设有锁紧装置,所述锁紧装置的一端贯穿通孔并延伸至限位孔内。

优选地,所述夹持装置包括固定在连接板上的固定块,所述固定块上固定有第二夹持套,所述第二夹持套的一侧铰接有第一夹持套,所述第二夹持套上设有锁扣,所述第一夹持套上设有和锁扣对应的锁孔。

优选地,所述安装板的下端四角均设有垫块。

优选地,所述摇把上设有防滑纹。

本实用新型中,使用时,将整个装置移动至合适的位置处,打开第一夹持套和第二夹持套,将需要支撑的电线放入夹持套内,转动摇把,从而带动齿轮转动,继而带动带有齿轮排的支撑杆向上移动,从而带动连接板和电线等升降至合适位置处,通过固定装置进行固定,本实用新型通过摇把、支撑杆、齿轮排以及夹持装置的结合实现了对支撑架高度的调节,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调节不同高度,方便使用,适宜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市政施工用管线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市政施工用管线支架的固定管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市政施工用管线支架的夹持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中:1承载板、2支撑杆、3固定管、4安装板、5固定块、6连接板、7齿轮排、8摇把、9垫块、10第一夹持套、11第二夹持套、12通孔、13齿轮、14滑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市政施工用管线支架,包括安装板4,起承载作用,安装板4上设有固定管3,固定管3内贯穿设有支撑杆2,固定管3内的相对侧壁上均设有滑槽14,且支撑杆2的两端均位于滑槽14内,支撑杆2的一侧设有齿轮排7,齿轮排7上啮合有齿轮13,齿轮13的一侧连接有转动杆,转动杆的一端转动连接在固定管3内的一端侧壁上,固定管3的一侧设有摇把8,且摇把8的一端贯穿固定管3的侧壁并固定在齿轮13的另一侧,摇把8的上端设有固定装置,支撑杆2的上端固定有承载板1,转动摇把8,从而带动齿轮13转动,继而带动带有齿轮排7的支撑杆2向上移动,承载板1的上端铰接有两个连接板6,连接板6的上端等间距设有多个夹持装置。

本实用新型中,固定装置包括等间距设置在固定管3一侧的通孔12,支撑杆2的一侧等间距设有多个限位孔,其中一个通孔12内贯穿设有锁紧装置,锁紧装置的一端贯穿通孔12并延伸至限位孔内,起固定作用,夹持装置包括固定在连接板6上的固定块5,固定块5上固定有第二夹持套11,第二夹持套11的一侧铰接有第一夹持套10,第二夹持套11上设有锁扣,第一夹持套10上设有和锁扣对应的锁孔,安装板4的下端四角均设有垫块9,摇把8上设有防滑纹。

本实用新型中,使用时,将整个装置移动至合适的位置处,打开第一夹持套10和第二夹持套11,将需要支撑的电线放入夹持套内,转动摇把8,从而带动齿轮13转动,继而带动带有齿轮排7的支撑杆2向上移动,从而带动连接板6和电线等升降至合适位置处,通过固定装置进行固定。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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