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套管定压放气阀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95705发布日期:2018-07-08 03:29阅读:29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定压放气阀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新型套管定压放气阀装置。



背景技术:

阀体,英文:valve body.是阀门中的一个主要零部件;根据压力等级有不同的机械制造方法。例如:铸造、锻造等,“阀”的定义是在流体系统中,用来控制流体的方向、压力、流量的装置,阀门是使配管和设备内的介质(液体、气体、粉末)流动或停止、并能控制其流量的装置,阀体的材质根据不同的工艺介质,选用不同的材料,常用材质有:铸铁、铸钢、不锈钢、碳钢、塑料、铜等,套管定压放气阀装置也是阀体的一种。

传统的套管定压放气阀装置结构较为简单,使用寿命较短,且压力值无法进行调节,使用不够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新型套管定压放气阀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套管定压放气阀装置,包括套管,所述套管的两端分别通过固定螺母螺旋套接有放气接管和进气接管,所述套管内部位于放气接管的一端焊接有支撑架,所述支撑架内部中心处通过调节螺柱连接有连接托架,且调节螺柱上套接有转动调节螺柱使用的调节螺母,所述连接托架通过弹簧支撑架与阀体连接,所述阀体的顶部通过托架连接有橡胶塞,且托架的底部通过支撑架与阀体底部连接,所述套管的内部中心处焊接有保护支架。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保护支架共焊接有四个,且四个保护支架沿套管的内侧呈环形等角度分布。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进气接管和放气接管的内径相等,且进气接管和放气接管位于同一水平线上。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进气接管与阀体位于同一水平线上。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支撑架共连接有八个,且八个支撑架沿阀体的外侧成环形阵列分布。

本实用新型中,首先通过设有保护支架,保护支架可以防止弹簧支撑架形变量过大,从而导致弹簧支撑架损伤,对弹簧支撑架进行保护,延长该弹簧支撑架的使用寿命,从而提高该新型套管定压放气阀装置的品质,其次,通过设有连接螺柱,可以通过调节螺柱对弹簧支撑架的支撑压力进行改变,从而改变该新型套管定压放气阀装置的压力值,使得该新型套管定压放气阀装置使用更加方便,增强该新型套管定压放气阀装置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新型套管定压放气阀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新型套管定压放气阀装置的阀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新型套管定压放气阀装置的支撑架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放气接管、2-支撑架、3-弹簧支撑架、4-套管、5-阀体、6-进气接管、7-固定螺母、8-保护支架、9-支撑架、10-托架、11-橡胶塞、12-调节螺柱、13-调节螺母、14-连接托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新型套管定压放气阀装置,包括套管4,套管4的两端分别通过固定螺母7螺旋套接有放气接管1和进气接管6,套管4内部位于放气接管1的一端焊接有支撑架2,支撑架2内部中心处通过调节螺柱12连接有连接托架14,且调节螺柱12上套接有转动调节螺柱12使用的调节螺母13,连接托架14通过弹簧支撑架3与阀体5连接,阀体5的顶部通过托架10连接有橡胶塞11,且托架10的底部通过支撑架9与阀体5底部连接,套管4的内部中心处焊接有保护支架8。

保护支架8共焊接有四个,且四个保护支架8沿套管4的内侧呈环形等角度分布,进气接管6和放气接管1的内径相等,且进气接管6和放气接管1位于同一水平线上,进气接管6与阀体5位于同一水平线上,支撑架9共连接有八个,且八个支撑架9沿阀体5的外侧成环形阵列分布。

放气接管1和进气接管6的外端均开设有连接螺纹,调节螺柱12位于放气接管1和进气接管6的内部竖直中线上。

工作原理:该新型套管定压放气阀装置使用时,通过进气接管6为套管4内部进行注气时,当压力大于弹簧支撑架3的支撑压力时,阀体5开始收缩,这时套管4接通,进气接管6内部的气体可以通过套管4从放气接管1中排放出,当压力过大时,保护支架8可以对阀体5进行辅助支撑,从而防止压力过大导致弹簧支撑架3形变量过大,从而导致弹簧支撑架3损坏,从而对弹簧支撑架3进行保护,延长该新型套管定压放气阀装置的使用寿命,安装时,可以通过调节螺柱12对弹簧支撑架3的连接托架14进行调节,从而增大弹簧支撑架3的支撑力,提高该新型套管定压放气阀装置的压力值,使得该新型套管定压放气阀装置的压力可调,使用更加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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