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轴承从动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57819发布日期:2019-01-08 21:46阅读:517来源:国知局
双轴承从动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从动轮,尤其涉及一种更稳定、具有更高承载力的双轴承从动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从动轮通常包括一固定座和一轴承。固定座上开设有一安装孔,轴承固装于安装孔内。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机械装置中对从动轮在高速运转的承载力和承载的稳定性的要求越来越高,现有的从动轮已经不能满足机械装置的需求。

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更稳定、具有更高承载力的双轴承从动轮,以满足机械装置发展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以上缺点和不足,提供一种更稳定、具有更高承载力的双轴承从动轮。

一种双轴承从动轮,包括一固定座、两轴承和一止挡部;所述固定座呈圆柱形,固定座的外周面凸设有固定部,所述固定座具有一第一侧面和一与第一侧面相对的第二侧面,所述第一侧面向内开设有一圆形的第一凹槽,所述第二侧面相对第一凹槽处开设有一直径大于第一凹槽并与第一凹槽连通的圆形的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同轴;所述两轴承大小相同,两轴承均卡设于第二凹槽内;所述止挡部卡设于第二凹槽内于邻近第二侧面的轴承的外侧,用以限制两轴承的移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止挡部呈C形,所述第二凹槽内壁向内凹设有一呈环形的止挡槽,所述止挡部卡设于止挡槽内并伸入至第二凹槽内,所述两轴承卡设第二凹槽的底壁与止挡部之间。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止挡部的内径小于第二凹槽的直径,所述止挡部的外径与止挡槽的直径相当

本实用新型双轴承从动轮通过在第二凹槽内装设两轴承,从而机械装置在高速运转时,双轴承从动轮承载更稳定,具有更高的承载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双轴承从动轮的剖面图。

图2为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双轴承从动轮的固定座的剖面图。

图3为为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双轴承从动轮的止挡部的正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实施例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双轴承从动轮100,包括一固定座10、两轴承20和一止挡部30。

请参阅图1及图2,所述固定座10呈圆柱形,固定座10的外周面凸设有呈环形的固定部11。所述固定座10具有一第一侧面12和一与第一侧面12相对的第二侧面13,所述第一侧面12向内开设有一圆形的第一凹槽121,所述第二侧面13相对第一凹槽121处开设有一直径大于第一凹槽121并与第一凹槽121连通的圆形的第二凹槽131,所述第一凹槽121和第二凹槽131同轴。所述第二凹槽131内壁向内凹设有一呈环形的止挡槽132。

请参阅图1至图3,所述两轴承20大小相同,两轴承20均卡设于第二凹槽131内。所述止挡部30呈C形,所述止挡部30的两端均设有一开孔31,所述止挡部30的内径小于第二凹槽131的直径,所述止挡部30的外径与止挡槽132的直径相当,所述止挡部30卡设于第二凹槽131内于邻近第二侧面13的轴承20的外侧,用以限制两轴承20的移动。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止挡部30卡设于止挡槽17内并伸入至第二凹槽131内,所述两轴承20卡设第二凹槽131的底壁与止挡部30之间,所述止挡部30的材质为弹性钢。

请续参阅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双轴承从动轮100组装时,首先,将两轴承20依次并排的装设于第二凹槽131内;然后,使用夹具(图未示)夹持止挡部30两端的开孔31,使止挡部30发生弹性形变,止挡部30收缩,从而将止挡部30放入至第二凹槽131的止挡槽132处;最后,松开夹具,使止挡部30恢复原状并卡固于止挡槽132内。拆卸时,用夹具夹持止挡部30的两开孔31,使止挡部30收缩便取出,然后便可轻松地将两轴承20依次拆下。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双轴承从动轮100通过在第二凹槽131内装设两轴承20,从而机械装置在高速运转时,双轴承从动轮100承载更稳定,具有更高的承载力。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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