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手柄锁定机构的蝶阀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370100发布日期:2019-08-07 01:38阅读:352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手柄锁定机构的蝶阀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阀门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带手柄锁定机构的蝶阀。



背景技术:

蝶阀又叫翻板阀,是一种结构简单的调节阀,可用于低压管道介质的开关控制,蝶阀是指关闭件(阀瓣或蝶板)为圆盘,围绕阀轴旋转来达到开启与关闭的一种阀。

阀门可用于控制空气、水、蒸汽、各种腐蚀性介质、泥浆、油品、液态金属和放射性介质等各种类型流体的流动。在管道上主要起切断和节流作用。蝶阀启闭件是一个圆盘形的蝶板,在阀体内绕其自身的轴线旋转,从而达到启闭或调节的目的。

现有的蝶阀没有锁定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常因为误操作或碰触手柄使阀轴发生旋转从而改变阀门的启闭状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带手柄锁定机构的蝶阀,可以对手柄进行限位锁定,防止阀轴发生转动而影响阀门的启闭状态。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带手柄锁定机构的蝶阀,包括阀体、阀轴和蝶板,阀体内设有耐磨层,阀体上设有供阀轴穿过的阀体孔,阀轴位于阀体通道内的部分连接蝶板,所述阀轴上端设有控制手柄,限位手柄设置在控制手柄的下侧,限位手柄的一端与控制手柄通过销钉转动连接,限位手柄和控制手柄之间设有弹簧,阀体上端设有支撑板,支撑板外侧设有对限位手柄进行限位的限位卡口。

优选的方案中,所述支撑板的形状为扇形,限位卡口的数量为多个,沿支撑板外侧的弧形圆周分布。

优选的方案中,所述阀轴与控制手柄连接位置截面为多边形,控制手柄一端设有与阀轴配合的多边形的安装孔,阀轴上端设有限位螺母。

优选的方案中,所述阀轴位于阀体通道内的部分两侧连接半圆形的滤板,所述滤板垂直蝶板设置。

优选的方案中,所述蝶板的圆周侧设有密封圈。

优选的方案中,所述蝶板上设有加强筋。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带手柄锁定机构的蝶阀,在弹簧的作用下,限位手柄与限位卡扣配合,限位卡扣限制限位手柄的旋转,从而防止未操作阀门时造成阀门的误操作,当需要启闭阀门时,只需要手握控制手柄和限位手柄,压缩弹簧,使限位手柄脱离限位卡扣的限位,即可改变阀门的启闭状态。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控制手柄的安装结构示意图;

图中:阀体1,阀轴2,蝶板3,耐磨层4,控制手柄5,限位手柄6,弹簧7,支撑板8,限位卡口9,安装孔10,限位螺母11,滤板12,密封圈13,加强筋14。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一种带手柄锁定机构的蝶阀,包括阀体1、阀轴2和蝶板3,阀体1内设有耐磨层4,所述耐磨层4材质为丁腈橡胶或氟橡胶,阀体1上设有供阀轴2穿过的阀体孔,阀轴2位于阀体1通道内的部分连接蝶板3,所述阀轴2上端设有控制手柄5,限位手柄6设置在控制手柄5的下侧,限位手柄6一端与控制手柄5通过销钉转动连接,限位手柄6和控制手柄5之间设有弹簧7,阀体1上端设有支撑板8,支撑板8外侧设有对限位手柄6进行限位的限位卡口9。

所述限位卡扣9的数量至少为两个,两个限位拉扣9的角度为90度,分别在阀门关闭和开启时对限位手柄6进行卡合限位,保证阀门保持开启或关闭状态,防止因为误碰控制手柄5使阀轴2发生旋转而改变启闭状态。

具体使用时,当需要改变阀门状态时,操作人员同时握住控制手柄5和限位手柄6,压缩弹簧7,使限位手柄6向上转动,从而使限位手柄6脱离限位卡扣9的限位,转动控制手柄5,带动阀轴2同时转动,改变阀门的开启状态,松开限位手柄6,在弹簧7的作用,限位手柄6向下转动,限位手柄6重新卡装在限位卡扣9内,完成阀门的锁定。

在本实施例中,限位卡扣9与限位手柄6的接触面为与限位手柄6平行的倾斜面。

优选的,所述支撑板8的形状为扇形,限位卡口9的数量为多个,沿支撑板8外侧的弧形圆周分布。通过将限位手柄6限位在不同位置的限位卡扣9内,实现流量的调节,而且保证阀门使用时,不会发生误碰的情况。

所述阀轴2与控制手柄5连接位置截面为多边形,控制手柄5一端设有与阀轴2配合的多边形的安装孔10,阀轴2上端设有限位螺母11。控制手柄5与阀轴2可拆卸连接,方便阀门填料的填入以及控制手柄5的更换。

优选的,所述阀轴2位于阀体1通道内的部分两侧连接半圆形的滤板12,所述滤板12垂直蝶板3设置。

当蝶板3平行于水流方向设置时,阀门处于开启状态,此时滤板12与水流方向垂直,从而可以对流通介质进行过滤。

所述蝶板3的圆周侧设有密封圈13。提高蝶板3与阀体1的密封性。

所述蝶板3上设有加强筋14。由于蝶阀一般应用于大口径管道的开关控制,在频繁的启闭以及流体的冲刷过程中容易引起蝶板的损坏,通过设置加强筋14,提高蝶板3的强度。

上述的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而不应视为对于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包括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中技术特征的等同替换方案为保护范围。即在此范围内的等同替换改进,也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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