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齿轮啮合检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09715阅读:335来源:国知局
一种齿轮啮合检测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检测设备,具体是一种齿轮啮合检测装置。



背景技术:

齿轮生产加工的尺寸精确度,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尤其是齿轮的径向综合公差,所以齿轮出厂前的检测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大多数齿轮的径向综合公差的检测主要依靠人工手工检测,依靠人工目测指示表的变化来判别产品是否合格。由于人工检测稳定性差,导致产品检测误差较大,加之操作工连续工作时间长后会造成注意力不集中和产生视觉疲劳,容易造成不合格品流入市场。因此,亟待开发专用的齿轮啮合检测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齿轮啮合检测装置,操作简便,检测准确度高。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齿轮啮合检测装置,包括有底板,所述底板上设置有驱动机构、驱动齿轮、轴承座、标准齿轮以及测量机构,所述驱动齿轮连接于驱动机构并由驱动机构驱动转动,所述轴承座设置有二个并且布置在驱动齿轮与标准齿轮之间,所述二个轴承座用于安装待测齿轮;所述标准齿轮连接于一摆动轴承座,所述摆动轴承座下端连接有安装座,所述安装座内设置有弹性件以使摆动轴承座保持竖直状态,所述测量机构包括有支架以及安装在支架上部的百分表,所述百分表的测量端与摆动轴承座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摆动轴承座的两侧各设置一复位弹簧,所述复位弹簧的另一端固接于安装座。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摆动轴承座的上部侧边设置有顶杆,所述顶杆与百分表的测量端抵接。

进一步改进,所述标准齿轮、摆动轴承座以及测量机构均设置有二个。

进一步改进,所述底板上还设置有二个夹紧机构,所述二个夹紧机构分置二个轴承座的两侧,所述夹紧机构设置有锥形顶块以及用于调整锥形顶块位置的扭柄。

进一步改进,所述驱动机构为手摇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设置有摇杆。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将待测齿轮安装在二个轴承座上并使待测齿轮与驱动齿轮、标准齿轮相啮合,通过驱动机构驱动驱动齿轮转动从而带动待测齿轮、标准齿轮一体转动,由于标准齿轮连接再摆动轴承座上,待测齿轮的尺寸存在偏差则会推动标准齿轮与摆动轴承座一起摆动,摆动轴承座的摆幅则由测量机构的百分表测出,百分表先通过一标准件设定零位,将百分表的读数与偏差标准进行比较,即可判断该待测齿轮释放合格,操作简单,准确性高,减少人为错误,降低劳动强度,提高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主视图;

图2是本发明的俯视图;

图3是本发明的右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图3,一种齿轮啮合检测装置,包括有底板1,所述底板1上设置有驱动机构2、驱动齿轮3、轴承座4、标准齿轮5以及测量机构,所述驱动齿轮3连接于驱动机构2并由驱动机构2驱动转动,所述轴承座4设置有二个并且布置在驱动齿轮3与标准齿轮5之间,所述二个轴承座4用于安装待测齿轮;所述标准齿轮5连接于一摆动轴承座7,所述摆动轴承座7下端连接有安装座71,所述安装座71内设置有弹性件以使摆动轴承座7保持竖直状态,所述测量机构包括有支架61以及安装在支架61上部的百分表62,所述百分表62的测量端与摆动轴承座7连接,所述百分表62的测量杆轴线位于摆动轴承座7的摆动平面内。采用上述结构,使用流程如下:先把一标准齿轮件装在二个轴承座4上,通过驱动机构2带动驱动齿轮3、标准齿轮件、标准齿轮5转动,将百分表62调整至零位;拆下标准齿轮件、装上待测齿轮,同样驱动机构2带动驱动齿轮3、待测齿轮、标准齿轮5转动,由于标准齿轮5安装在摆动轴承座7上,待测齿轮的尺寸偏差会导致标准齿轮5、摆动轴承座7摆动,而百度的幅度则反映在百分表62的读数,将百分表62的读数与偏差标准相比即可确定待测齿轮是否合格,操作简单,准确性高,减少人为错误,降低劳动强度,提高作业效率。

在本实施例中,优选的,所述摆动轴承座7的两侧各设置一复位弹簧,所述复位弹簧的另一端固接于安装座71。

在本实施例中,优选的,所述摆动轴承座7的上部侧边设置有顶杆2,所述顶杆2与百分表62的测量端抵接。

为了进一步提高效率,在本实施例中,优选的,所述标准齿轮5、摆动轴承座7以及测量机构均设置有二个,每次可以检测二个齿轮。

在本实施例中,优选的,所述底板1上还设置有二个夹紧机构8,所述二个夹紧机构8分置二个轴承座4的两侧,所述夹紧机构8设置有锥形顶块81以及用于调整锥形顶块81位置的扭柄82。采用两个夹紧机构8定位待测齿轮的轴向,简化结构,加快检测速度。

在本实施例中,优选的,所述驱动机构2为手摇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2设置有摇杆21,通过摇杆21即可驱动驱动齿轮3,简单实用。

以上所述,只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而已,但本发明并不限于上述实施例,只要其以任何相同或相似手段达到本发明的技术效果,都应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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